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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资金清查

第二节 资金清查



  资金清查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其主要内容是全面清理烟叶、卷烟(以下简称“两烟”)购销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逐步解开“农工商”之间三角债务链,降低结算资金占用,提高全行业资金周转率。

  2002年7月2日,省烟草专卖局下发了《关于清理省内“两烟”资金的通知》,提出要加强资金管理,降低结算资金占用,逐步解开“农工商”三角债务链。确定本次资金清查工作的范围包括各卷烟厂,分公司,直属公司、省天方烟叶公司、牡丹江烟叶公司、哈尔滨天阳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各县(市)烟草公司、烟叶经销公司等单位(含业务已上划的企业,以下类同)省内“两烟”资金占用情况,包括全省行业各单位之间“两烟”购销形成的债权和债务关系、企业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自有资金和负债情况。要求全省行业各单位全面清查烟草工商企业“两烟”资金占用情况,核对往来账目,彻底摸清企业资产状况和资金分布使用情况,提高资金周转率,健全和完善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为减少资金沉淀、缓解“农工商”三角债务链矛盾提供决策数据基础。按照省烟草专卖局的统一部署,全省烟草行业内部开展了“两烟”资金清查工作,本次清查工作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我清查阶段,时间是7月1~14日;第二阶段为汇总上报阶段,时间是7月15~17日;第三阶段为总结分析阶段,时间是7月18~31日。

  是年7月15日,省烟草专卖局整顿办下发了《关于清理省外“两烟”资金的通知》,要求全省烟草工商企业全面清查省际“两烟”资金占用情况,烟叶生产企业把省外欠款单位及烟叶应收账款金额搞清,卷烟商业企业把卖省外卷烟的烟厂及应付款金额搞清,各单位企业法人,亲自负责这次清查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落实。按照省烟草专卖局的统一部署,全省烟草工商企业开始认真清查各自的省际“两烟”资金占用情况,清查后统计结果是省外企业欠黑龙江省烟叶应收款总计金额12955.5万元;黑龙江省卷烟应付款欠省外企业总计资金额2963.8万元。

  是年8月23日,省烟草专卖局整顿办下发《关于清理省际间有“两烟”抹账关系单位资金的通知》,并于9月11日在哈尔滨天鹅饭店召集会议,将有抹账关系的单位组织在一起,面对面地确认单位间的抹账关系及抹账金额,签订抹账确认书,回收抹账金额。这次会议涉及烟叶应收款和卷烟应付款单位共22家,除2家单位没有参加会议外,有20家单位参加了会议。通过这次面对面的确认工作,除去各烟草分公司由于代销省外烟厂卷烟的435万元、通过托收承付等方式已付省外烟厂344.8万元,共有779.8万元无法抹账外,共签订抹账确认书12份,抹账金额1012万元。

  是年9月18日,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省烟草专卖局整顿办下发《关于开展卷烟货款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全省烟草系统范围内开展省际卷烟货款清欠工作,并确定本次清欠工作的重点是卷烟工、商企业对省际的卷烟应收、应付款项。

  是年12月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下发《关于清理全国烟草系统烟叶拖欠款的通知》,确定清还烟叶拖欠款的原则为:(1)经济效益良好具备全额清还欠款能力和欠款额不足500万元的工商企业,应于2003年3月底前还清有关烟叶产区的烟叶拖欠款;(2)其他拖欠烟叶款的工商企业应于明年年底前全部还清拖欠款,同时要制定出相应的还款进度表,自2003年1月至当年底计,每季度还款进度不低于截至当前欠款额的25%;(3)关、停、并、转及破产和已丧失还款能力的企业,由各省局整顿办进行协调并统一上报国家局整顿办。

  是年12月31日,省烟草专卖局将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清理全国烟草系统烟叶拖欠款的通知》予以转发,此次黑龙江省涉及拖欠烟叶款的单位有:哈尔滨卷烟厂、海林卷烟厂、绥化卷烟厂、林口卷烟厂。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全省各烟厂陆续清还了拖欠烟叶款,剩余部分哈尔滨卷烟总厂已于2004年2月12日做出还款计划,并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至此,“两烟”资金清查工作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