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专项整顿 一、财经秩序专项整顿 财经秩序专项整顿是国家烟草专卖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针对全国烟草行业内存在的财经方面各种突出问题,统一部署的一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其工作目标是: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烟草专卖法》和国家、行业其他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清理解决突出问题,查处有关案件,全面推动财务管理制度运作,堵塞烟草体外循环的资金源头,维护国家和企业的经济利益,在整改中建立规范、守法、诚信的财经秩序。整顿的内容重点是工业企业超产瞒产、促销开支,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商业企业内的账外资金和“小金库”。
2002年8月12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召开“黑龙江省烟草系统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姜成康在全国烟草系统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所做的讲话,并结合国家烟草专卖局对行业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所做的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1)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2)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财经秩序的专项整顿工作收到实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纪检组长牛中全在会上宣读了《全省烟草系统关于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实施方案》。《方案》对全省烟草系统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顿对象、整顿范围、重点内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以及有关政策和要求都做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其中,整顿对象是:全省各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和系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整顿的时间范围是:2000年1月1日~2002年8月31日相关的财务活动;涉及2000年以前的严重问题,也要追究清理。整顿的方法步骤是:(1)动员学习,提高认识阶段(2002年8~9月);(2)自查阶段(2002年10~12月);(3)复查阶段(2003年1~4月);(4)重点抽查阶段(2003年5~7月);(5)集中整改阶段(2003年8~10月)。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结合会议精神和自身的实际,对本地区的整顿工作进行具体的研究和部署,调整充实了整顿办的力量,并自下而上地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公布了联系和举报电话,并先后制定了完整的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了整顿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标准要求,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是年10月12日,省烟草专卖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在哈尔滨召开了“全省系统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布置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整顿办公室负责人、具体业务人员进行了关于自查工作的内容、方法、步骤、标准和要求,以及报表和软件使用方法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2003年3月1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召开了“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烟草专卖局整顿办组织全省烟草行业工商企业收看了会议。国家烟草专卖局在会上提出了“五条纪律”,即:(1)卷烟工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生产卷烟,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企业主要领导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处分;(2)卷烟工业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商业企业提供样品烟进行卷烟让利营销活动,违者,一经查实,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撤职处分;(3)卷烟商业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受和索要卷烟工业企业钱款和财物,违者,一经查实,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撤职处分;(4)卷烟商业企业的工作人员(包括访销员、配送员)一律不得收受卷烟工业企业发放的各种奖金、补贴和贵重物品,一经发现,一律给予辞退或解聘,并给予工业企业的主要领导相应处分;(5)卷烟工商企业不得违反有关烟草专卖法规,以任何理由向非正常渠道供货,搞体外循环,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企业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处分。会后,省烟草专卖局整顿办将国家烟草专卖局在会上提出的“五条纪律”及时下发到全省烟草系统各级单位。
是年3月,为确保全省烟草行业重点工商企业的自查工作质量,省烟草专卖局整顿办从基层单位抽调财务审计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于3月11日~4月30日,对全省4家卷烟厂和11家分公司进行了指导检查。在此期间,国家烟草专卖局整顿办专项稽查小组一行7人于4月11~16日对哈尔滨卷烟厂进行了专项检查。
2003年4月30日,全省烟草行业财经秩序专项整顿自查工作全部结束。在各级整顿领导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全省烟草行业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省烟草专卖局的统一部署,集中专门力量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不仅对2000年1月1日~2002年8月31日的每一笔经营业务都做了详细清查,而且对购进、生产、销售的卷烟分企业、分牌号规格逐笔进行检查登记,并核查了担保贷款情况。经过自查,全省烟草行业自2000年1月1日~2002年8月31日,4家工业企业共发出样品烟、职工烟1331.65箱,价值496.79万元,这部分卷烟已经纳入财务账,缴纳了各项税款。4家工业企业2002年发给全省各商业企业奖励烟1196.6箱,价值342.21万元。而且查出“小金库”34.2万元。以上所有支付,大多已查明去向,接收方涉及全省几乎所有卷烟商业企业。
在自查过程中,全省烟草各单位、各部门坚持边整边改,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按政策纠正过来。欠税漏税的,说明情况,依法补齐;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的,认真查清开支情况,账务并入财务大账。同时,全面梳理发现的问题,对照《会计法》认真检查执行制度的漏洞,有针对性地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制定相应的制度。并且按照省烟草专卖局的统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签订承诺书,庄严承诺没有“小金库”“账外账”。
2003年5月21日,省烟草专卖局制定了《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复查方案》。确定从5月份开始,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进入复查阶段。《方案》对复查范围、复查内容和工作重点作了部署和安排,确定首先对工业企业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包括: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3月10日期间,特别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工业企业超计划、超进度生产卷烟情况;样品烟的产量、缴纳税金情况及其具体流向,工业企业以销售让利、有奖销售、市场开发费、市场准入费、劳务费、赞助费、网建费、促销费、广告宣传费等名义向商业企业支付钱物的情况;“小金库”“账外账”情况。复查时间确定为:哈尔滨卷烟厂6月2~25日;绥化卷烟厂7月1~25日;穆棱卷烟厂8月1~25日;海林卷烟厂9月1~25日。10月1~25日进行工商企业间核对工作。
是年6月4~5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召开了“全省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复查工作培训会议,会议通报全省烟草系统财经秩序自查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全面、认真、彻底的开展复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省烟草系统复查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
是年6月9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组成了由整顿办主任、财务管理处处长、审计处处长带队,10余名业务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参加的复查工作组。工作组首先进驻哈尔滨卷烟厂,进行全省烟草系统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复查的试点工作。6月9~30日,哈尔滨卷烟厂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复查试点工作历时三周,在整个复查工作中,复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规定和省烟草专卖局的复查方案,在哈尔滨卷烟厂的积极配合下,查清了每个问题的来龙去脉,并积累了复查工作经验。此后,复查工作组又先后对绥化卷烟厂、穆棱卷烟厂、海林卷烟厂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4家烟厂普遍存在广告费和促销品管理不完善,实际生产与计划不符,原辅材料消耗过大等问题。复查工作组逐一向工厂提出整改意见,并对绥化卷烟厂、穆棱卷烟厂提出“回头查”的处理意见。
2004年4月,复查工作组开始对全省商业企业的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进行复查,复查的重点内容是:接受工业企业给付的样品烟的使用情况;接受工业企业给付的各种让利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工业企业给付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接受由于卷烟购销关系而产生的政府部门给付的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小金库”“账外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复查工作历时3个月,到2004年6月全部结束,复查结果是:全省商业企业共收到各种让利2859万元,其中资金1753万元,样品烟、奖售烟28000箱,价值1094万元,实物6万元。在财经秩序整顿过程中,全省商业企业共处理各种账外资金1949.9万元,补缴各项税金1698万元。
2005年6月22日,省烟草专卖局下发《关于在财经秩序整顿后续工作中增加“督查整改总结”阶段的通知》,提出为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各种不规范现象反弹,决定在财经秩序整顿后续工作中增加“督查整改总结”阶段。并确定“督查整改总结”阶段的主要任务是:(1)对行业审计和财经秩序整顿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督查,各分公司负责对所属县级营销部、公司,省烟草专卖局负责对各分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2)制定和完善内控监管的有效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钱、管资产的长效机制;(3)各级企业要认真做好财经秩序整顿工作中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4)认真做好财经秩序整顿的总结工作。按照省烟草专卖局的统一部署,全省烟草系统财经秩序整顿工作自2005年6月转入“督查整改总结”阶段。省烟草专卖局整顿办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6个分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逐一落实整顿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求被检查单位对接受的各种让利资金、奖售烟(样品烟)及实物,该入账的入账,该调账的调账,该补税的补税。对于搭售给零售户的奖售烟,要求被检查单位逐笔写出说明。是年8月,全省烟草系统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全部结束。
二、烟叶生产秩序专项整顿 2005年5月17日,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统一部署,省烟草专卖局制定了《黑龙江省烟叶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烟草系统开展烟叶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工作,并把整顿和规范工作贯穿到烟叶的合同种植、收购调拨和复烤加工等各个环节。《方案》确定烟叶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和规范的重点内容是:(1)严查烟叶生产收购合同的签订和落实情况;(2)加强对烟叶收购环节的监管;(3)加强对工商企业烟叶生产扶持资金的支出管理;(4)进一步规范烟叶复烤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严禁违法违规加工经营烟叶;(5)加强对工商企业间烟叶交接环节的检查监督;(6)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是年6月,省烟草专卖局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牛中全同志带领整顿办、烟叶办的同志深入基层了解和研究规范收购秩序问题。他们采取暗访的形式,到重点地区直接接触烟农和具体收购人员,掌握了第一手材料。通过暗访,查实了兰西和鸡东县9个乡镇5个村屯农民无计划种植烟叶约15000亩,产量在2000吨左右。其中,兰西县无烟叶种植计划,农民无合同自行种植烟叶7000亩左右,产量在1000吨左右;鸡东县部分农民无合同种植8000亩左右,产量1000吨左右。省外烟贩子插手,在这2个县组织收购烟叶贩往省外。为此,省烟草专卖局整顿办、烟叶办、专卖处,绥化市、鸡西市、兰西县、鸡东县烟草专卖局,以及哈尔滨、牡丹江烟叶公司有关负责人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了治理整顿的具体措施。会议决定建立整顿组织,加大对烟贩子的打击力度。在2个区域分别由绥化市烟草专卖局和鸡西市烟草专卖局牵头、哈尔滨和牡丹江烟叶公司配合,所在县烟草专卖局参加组成专项联合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2个区域的市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局副局长、烟叶公司主抓专卖的副经理并吸收县政府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县烟草专卖局和当地公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9月12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吕忠信听取了联席会议的情况汇报,并对《会议纪要》做了重要批示:“请中全同志负责处理此违法事件(要严厉!)。”按照局长吕忠信的批示,省烟草专卖局整顿办制定下发了《关于专项整治无计划种植烟叶行为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当地烟草专卖局立即行动,制定了专项治理整顿烟叶收购秩序实施方案,以当地政府、烟草专卖局的名义,在无计划种植烟叶的乡镇和村屯,张贴专项整顿公告,宣传《烟草专卖法》,宣传无计划种植烟叶和非法销售烟叶的危害性,宣传烟草部门收购烟叶的优惠政策,公布举报电话。联合整顿小组出动公安干警1800余人次,出动专卖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收缴非法烟叶190吨,拘留烟贩子2人,查处涉案干警2人。
是年11月,由省烟草专卖局整顿办牵头对全省计划外种植烟叶情况进行调查,下发了《关于2005年全省计划外种植烟叶调查统计表》。哈尔滨、牡丹江烟叶公司及其所属烟叶公司,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细化到各个乡、镇、村,查清了烟农的户数、种植面积、预计收购量和实际收购量。据调查统计,2005年全省烟叶种植面积45.3万亩,预计收购(省烟草公司年初下达的计划数)6万吨,实际收购量7.37万吨,超出计划1.37万吨。以上调查对2006年落实全省烟叶种植面积,控制烟农计划外种植提供了可靠依据。到2005年末,全省烟叶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工作中第一、第二阶段检查监督工作基本结束,开始转向第三阶段烟叶工商交接和加工环节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