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司法行政机关
第一篇 司法行政机关
1986~2005年,是黑龙江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20年。黑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展,职能不断增强。在履行管理监狱、劳动教养、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司法行政和调解工作,以及法学教育与研究工作职能基础上,又陆续增加管理全省仲裁工作、管理和指导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和执行全省司法考试工作等职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民警,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二次创业,富民强省”战略和“依法治省”方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开创黑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历史最好时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