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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监狱

第二篇 监狱


 
  1986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黑龙江省监狱工作进入全面发展时期。坚持监狱工作职能,强化监管改造工作,努力把监狱办成改造人、造就人的特殊学校。至1994年,全省有26个监狱、劳改支队办成特殊学校,其中被命名部级优秀特殊学校1所,省级优秀特殊学校5所。全面开展罪犯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在全国监狱系统首创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工作。推进罪犯改造工作的“三个延伸”。完善百分考核制度,落实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实施分押、分管、分教和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狱执法水平。建立完善监管改造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罪犯改好率逐年上升。1994年,有50%的监狱实现监管工作无脱逃、无凶杀、无重大案件(以下简称“三无”);1999年实现“三无”的监狱达到64.5%。

  自1986年,黑龙江省监狱工作处于最困难时期,在国家经济转型过程中,监狱企业全面亏损,监狱经济非常困难。在困境中,全省监狱民警、职工坚持改革发展,在全国率先推行改造、生产双承包责任制,推行“一体两制”等改革措施。这些改革创新机制的实施,对于缓解监狱困难,保证罪犯改造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2003年监狱体制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1995年以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的实施,在“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监狱工作方针指引下,黑龙江省监狱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创新监管改造工作思路和方法,各监狱连续多年开展“双百日”安全竞赛活动,推行以夜查、突查、抽查、巡查、互查为形式的“五查”督导检查制度,促进监狱规章制度落实。推行狱务公开制度,促进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加强直接管理,开展教育改造攻坚活动,罪犯改造成果显著,尤其是顽危犯、“法轮功”类罪犯转化率明显提高。2003年,全省监狱顽危犯和“法轮功”类罪犯教育转化率分别达到70.5%和51.3%。

  2004年有19所监狱实现无脱逃、无狱内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四无”)。狱内违法犯罪率控制在4.26‰以内。普遍开展管教民警与罪犯“管押双交流”措施,有效地消除特殊犯、关系犯给监管改造执法工作带来的弊端,同时为避免职务违纪违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进一步完善罪犯生活卫生保障机制,全省监狱普遍开展“自种、自养、自加工”工作,为罪犯改善生活条件提供物资保障。自2001年,各监狱兴办的狱内超市为罪犯提供公平的购物场所,是维护罪犯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进入21世纪,黑龙江省监狱系统走出困难时期,广大民警、职工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优良传统,遵照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思路,省监狱局党委提出“一年打好基础,三年调整到位,五年建成综合实力强局”的“十五”规划,全面推进新世纪监狱工作发展目标。

  2003年1月,黑龙江省列为全国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经过近两年全局上下努力工作,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12月,黑龙江省监狱企业集团——天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并相继完成监企分开、人员分开、资产分开。逐步建立健全监狱与监狱企业规范运行机制。

  2004年,监狱布局调整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圆满完成。三年时间共完成监舍等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岗楼66座,围墙2万多延长米,累计投资3.3亿元。有3所监狱迁入大中城市,13所监狱、押犯点合并重组。农业监狱全部实现罪犯集中关押,结束警戒设施陈旧落后、分散关押,罪犯从事野外劳动的历史。全省监狱由29所调整为24所。监狱布局调整有力地拉动小城镇建设,监狱现代化文明化水平全面提升。
至2005年,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局上下克服困难、共同努力,经过10年奋战,全省建成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所,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0所,现代化文明监区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