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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监狱设置

第二节 监狱设置



  一、省属监狱


  1986年,有省属监狱、劳改支队,少管所19所。其中农业单位9个,工业单位8个,少年犯管教所2个。同年6月,新建铁西劳改支队。

  1988年4月,经省编委同意,撤销黑龙江省少年犯管教所,成立黑龙江省病犯监狱,按处级事业单位管理。同年12月,省劳改局党委经请示省政府、司法部同意,六三劳改支队、三棵树劳改支队合并,重组黑龙江省六三劳改支队。

  1991年10月,经省编委同意,黑龙江省病犯监狱对外使用黑龙江省松滨监狱名称。

  1994年8月,经省编委同意,黑龙江省病犯监狱正式更名黑龙江省松滨监狱。

  1995年1月,经省编委同意,省属22所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更名为监狱,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建劳改支队更名为黑龙江省新建监狱,黑龙江省哈尔滨少年犯管教所更名为黑龙江省少年犯管教所。上述单位变更名称后,原机构、规格和隶属关系不变。同年9月26日,根据省政府决定,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迁往哈尔滨市,女子监狱与革志监狱分离,单独建制。

  2000年6月,省政府黑政函[2000]93号文件批复,新肇监狱与牡丹江市属牡丹江监狱合并重组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隶属省监狱局管理。同年10月,按照省监狱局布局调整规划,经省政府批准,革志监狱整体搬迁到哈尔滨市呼兰县。2001年7月,革志监狱更名为黑龙江省呼兰监狱。2001年9月,新肇监狱迁往牡丹江市完成与牡丹江监狱合并重组。

  2001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七台河市属七台河监狱与省属铁西监狱合并重组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归省监狱局管理。12月25日,七台河市与省监狱局履行接交协议书签字手续,完成两狱合并重组工作。

  2003年9月,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我省监狱布局的通知》,按照监狱体制改革必须与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省政府决定,佳木斯市属佳木斯监狱与省属莲江口监狱合并,组建新的佳木斯监狱,归省监狱局管理;鸡西市属鸡西监狱与省属哈达岗监狱合并,组建新的鸡西监狱,归省监狱局管理;齐齐哈尔市属齐齐哈尔监狱与富拉尔基关押点合并,组建新的齐齐哈尔监狱,收归省监狱局管理;哈尔滨市属5所监狱合并为3所,隶属关系不变。上述各监狱合并重组工作于2004年11月前陆续完成。监狱布局调整后,全省监狱布局合理,有3所监狱迁入大中城市;合并重组13所监狱、押犯点。

  2003年10月,省监狱局决定,报司法部备案,永丰监狱更名为黑龙江省五大连池监狱。同年11月,省监狱局决定,报司法部备案,省少管所更名为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2004年7月,省监狱局决定,报司法部备案,笔架山监狱更名为黑龙江省双鸭山监狱。

  2005年,黑龙江省有省属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20所:哈尔滨监狱、新建监狱、女子监狱、呼兰监狱、松滨监狱、齐齐哈尔监狱、泰来监狱、六三监狱、北安监狱、凤凰山监狱、五大连池监狱、老莱监狱、华山监狱、牡丹江监狱、鸡西监狱、七台河监狱、佳木斯监狱、双鸭山监狱、香兰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

  二、市(地)属监狱

  1986年,全省有市(地)属劳改单位18个:东风劳改支队、亚沟劳改支队、背荫河劳改支队、松花江劳改支队、玉泉劳改支队、大庆劳改支队、齐齐哈尔劳改支队、佳木斯劳改支队、鹤岗劳改支队、七台河劳改支队、牡丹江劳改支队、稗子沟劳改支队、鸡西劳改支队、拉哈劳改支队、阁山劳改支队、小营盘劳改支队、伊春劳改支队、双鸭山劳改支队。

  同年,根据司法部关于对市(地)劳改单位要逐步整顿、合并、撤销的通知精神,省政府逐步调整、撤销一部分押犯数量少、布局不合理的市(地)劳改场所。3月,经省政府同意,撤销伊春劳改支队。6月,经省政府同意,撤销小营盘劳改支队。12月,经省政府同意,撤销背荫河劳改支队。

  1987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撤销阁山劳改支队、拉哈劳改支队、双鸭山劳改支队。

  1988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撤销鹤岗劳改支队。

  1991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哈尔滨市组建黎明劳改支队,位于哈尔滨市动力区黎明乡。

  1999年4月,经省政府同意,撤销黑河监狱。

  2004年10月,根据省政府(黑政办发[2003]44号)文件精神,对市属监狱布局做重大调整,将齐齐哈尔监狱、富拉尔基押犯点合并组建新的齐齐哈尔监狱,收归省监狱局管理;将市属佳木斯监狱、鸡西监狱分别与省属监狱合并,收归省监狱局管理;撤销哈尔滨市所属亚沟监狱;将松花江监狱与玉泉监狱合并,重组玉泉监狱,仍归哈尔滨市管理。

  2005年,黑龙江省有市属监狱4所:东风监狱、黎明监狱、玉泉监狱、大庆监狱。

  三、省监狱局属事业单位

  1986年,省劳改局有事业单位7个:泰来新生医院、劳改干校、泰来人民警察学校(与省劳改局前卫中学合署办学)、鹤岗采煤队、五大连池疗养院、设计院、物资站。

  1987年2月,经省编委同意,省劳改局物资供应站更名为省劳改局供销处。

  1989年11月,经省编委同意,成立黑龙江省劳改局农业科学研究所。为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5名。

  1990年12月,经省编委同意,成立黑龙江省司法厅劳改局服务中心。按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编制45名。
  1991年3月,根据省教委《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的批复》,省教委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将泰来人民警察学校和劳改局职工中专撤销,成立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隶属省劳改局管理。

  1992年7月,省劳改局服务中心改称黑龙江省司法厅劳改局中转站,单位级别编制不变。同年12月,经省编委同意,成立黑龙江省司法厅劳改局佳木斯中转站。按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编制30名。

  1993年7月,经省编委同意,黑龙江省司法建筑勘察设计院更名为司法部哈尔滨建筑设计院,仍归省监狱局管理。

  1997年9月,经省编委批准,省劳改局中转站改称省监狱局中转站,省劳改局佳木斯中转站改称省监狱局佳木斯中转站,省劳改局供销处改称省监狱局供销处,省劳改局农科所改称省监狱局农业科学研究所。

  1998年8月,经省政府同意,为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省监狱局鹤岗煤矿划归哈达岗监狱管理。

  2000年6月,经省编委同意,省监狱局泰来新生医院更名为省监狱局中心医院。

  2001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省司法警官学校升格为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收归省司法厅管理。

  2002年7月,省监狱局党委决定撤并泰来前卫中学,7月下旬完成撤并工作。

  2003年8月,经省编委同意,省监狱局干校更名为省监狱局警官培训中心。

  2004年10月,经省编委同意,在省监狱局供销处基础上,成立黑龙江省监狱物资装备供应管理中心。

  2005年1月,经省编委同意,中心医院改称黑龙江省病犯监狱,同时保留中心医院建制。

  2005年,省监狱局属事业单位7个:中心医院、监狱局中转站、设计院、装备中心、监狱局佳木斯中转站、农科所、监狱局警官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