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章 狱内侦查

第三章 狱内侦查



  1986年,狱内侦查工作由省劳改局狱政处负责指导。1994年,各监狱、劳改支队相继成立狱侦科(狱侦组)。1999年3月,省监狱局设立狱内侦查处,全省监狱系统完成狱内侦查工作机构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