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教育改造第一节 教育经费与设施 一、经费
1986年,教育经费主要来源:按罪犯假定工资总额提取1.5%;劳改业务费中的教育改造费,按成年罪犯每人每月提取1.6元,少年犯每人每月2元;不足部分从企业利润留成或包干结余中适当补贴。省劳改局从上述教育经费中按年末押犯人数每个罪犯每月提取0.15元用于印刷教材,订购教育书刊、资料,搞全系统综合性教育活动。
1999年,教育经费每犯每月增加到4.5元。
2005年,教育经费每犯每月增加到10元。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教材、教学参考书、学习用品、教具,订购报刊、图书,购买简易文体器材,支付罪犯文体活动费用,奖励“三课”教育优秀学员、教员和通讯员。
二、设施
1986年,全省劳改系统的教学场所仅有固定教室、图书室147间,面积8 497平方米,教学设施陈旧落后。哈尔滨监狱1 000多名罪犯学员,只有8间教室。新肇、革志监狱和泰来劳改支队技术教育在生产车间上课,其他教育在监舍上课。
1995年,省监狱局逐年增加教育设施投资,各监狱普遍设立专用教室、文体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广播室、教研室、监狱报编辑室、热线电话室。配置照相机、摄像机、录放机、微机等相应设备,实施教育改造工作微机管理。学员有课本、作业本、纸笔等学习用品,教员有教案、参考书。桌椅、教具基本能适应教学需要。
2002年省监狱局制定教学楼、图书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和教育教学设备管理制度。教室增加到292间,面积2.5万平方米。课桌椅6 607套。
2005年,各监狱进一步充实电教室设备,各分监区配备电视机、影碟机等电化教育器材,开展电化教学。完善心理咨询室设备建设,满足罪犯心理咨询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