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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素质培养

第二节 素质培养



  一、思想作风教育

  1986年,省劳改局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警容不整,风纪涣散问题组成工作组进行检查。本着从严治警、严格管理的精神,对个别警容不整、风纪涣散者给予行政处分。1987年8月,省劳改局制定《关于加强劳改干警警容风纪的规定》。对干警着装、仪表、工作纪律进行规范,对警容风纪进行检查。

  1988年,开展全系统干警纪律整顿工作,有9 367名干警参加整顿,通过学习文件,对照检查个人在纪律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为加强劳改干警队伍建设,解决干警队伍部分人员政治觉悟低、业务素质差和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侵袭所出现的问题,省劳改局从第四季度在全系统干警中进行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整顿内容:思想方面,解决改革意识不强,不求进取。“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劳改工作方针关系摆得不正。阶级斗争观念淡薄,思想麻痹问题;作风方面,解决作风漂浮,不深入调查研究,不走群众路线,贪图享乐,个人利益至上问题;工作方面,解决计划性差,效率低下,责任不清,损失浪费,事业心不强,机构人员职能作用发挥不好问题;纪律方面,解决法制政策观念不强,警容风纪不好,特权思想严重,贪占公物,用公款吃喝问题。整顿工作至1989年4月结束。

  同年,省劳改局召开监狱长、支队长会议,进行生产力标准学习讨论。通过学习研讨,形成《劳改工作改革总体方案》等十个方面改革意见。

  1990年3月,按照司法部《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办法》要求,全省劳改干警用一个半月时间进行警容风纪整顿。为了提高整顿效果,省劳改局制定《关于开展“警容风纪整顿月”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劳改工作干警行为规范》。在整顿活动中组成25个纠察队,纠察违纪干警200多人次。通过整顿活动,全系统干警精神状态,警容风纪有明显改观。

  1992年,省属劳改系统开展《社会主义若干问题学习纲要》和哲学学习活动。学习中宣部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纲要》。科级以下干部以学《纲要》为主,联系学习马列有关原著。处级以上干部按《纲要》顺序和所列马列原著书目,围绕唯物论、认识论、辩证法、社会基本矛盾、阶级斗争和专政意识、群众路线等六个专题进行学习。为推动学习,省劳改局组织编著《劳改干警哲学读本》,供全系统干警学习。同时举办六期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班。

  1994年3月,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法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意见》的通知精神,在全省劳改系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主要解决法纪观念淡薄,违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专政意识不强,思想麻痹,与罪犯、犯属界限不清的问题;少数干警素质偏低,打骂、体罚、虐待罪犯问题;部分干警敬业精神不强,不安心工作,工作不负责任问题;违反警察行为规范,缺乏应有文明形象问题。整顿自4月开始,至6月结束。查摆出有法不依,执法犯法;同罪犯、犯属界限不清;利用罪犯干私活;不遵守工作纪律,玩忽职守,酗酒滋事,上岗不到位,到位不负责等问题。共查处违纪干警6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0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清调“两不”(不适应、不适合劳改工作)人员25人。经组织验收,18个押犯单位合格的16个,基本合格的2个。10个事业单位全部合格。

  自1994年,按照中宣部部署,全省劳改系统组织开展《邓小平文选》学习活动。为配合学习,举办邓小平理论骨干培训班,培训理论骨干1 400余人。各监狱、劳改支队举办《邓小平文选》培训班34期。

  1996年3月,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在省属监狱系统开展集中整顿“三不纯”(思想不纯、作风不纯、成分不纯)活动。整顿重点:一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抬头,思想消沉,不思进取。讲实惠捞外快,为人民服务思想淡化问题。二是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罪犯失控脱逃。在执法环节索拿卡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问题。三是执法观念淡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打骂、体罚、虐待致残、致死罪犯问题。四是管理松懈,纪律松弛,作风涣散,不尽职责,不重形象,涉枪、酗酒、赌博及谩骂犯属和乱收费问题。五是少数民警工作不适合、不适应问题。整顿工作历经调查摸底、思想教育、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检查验收五个阶段,至6月30日结束。全系统11 122名民警参加整顿,占民警总数98.5%。共查摆问题11类928条,整改696条。确定不适合民警工作的23人,不适应民警工作的67人,解决重点人57人,重点事34件。

  1997年6月,针对个别单位部分民警存在执法执纪不严,纪律作风松弛,追求个人享乐,警察形象不佳,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一定程度影响监狱和监狱警察形象的实际情况,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整纪刹风树形象”活动月。重点对象是监狱、监区两级领导、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及改造一线民警。各单位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通过思想动员、查摆问题、落实整改三个阶段,调整少数不适应、不胜任监管工作的民警,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118人受到组织处理,其中,处级民警2人,科级民警34人,一般民警48人;清调27人,辞退7人。

  1997年8月,省监狱局制定《黑龙江省监狱警察行为规范》和《黑龙江省监狱警察行为规范考评细则》。监狱局及各监狱成立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和检查监督办公室,负责规范化管理实施的部署、检查、指导、考核、奖罚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把规范化管理作为民警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基础建设来抓,开展达标活动。

  同年,全系统开展党的十五大文件精神学习活动。对十五大报告中关于邓小平理论及依法治国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

  1999年7月,省监狱局下发《关于严禁省直监狱系统干警职工修炼“法轮功”的通知》。各单位对民警、职工进行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教育。通过思想教育,广大民警、职工认清“法轮功”反科学、反政府、反社会的邪教本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全系统201名“法轮功”习练者,多数主动脱离“法轮功”组织。收缴“法轮功”类书刊179本、挂图21张、录像带22盘、录音带126盒、练功用品56件。

  2000年12月,在省属监狱系统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教育整顿活动,2001年6月15日结束。在查摆问题阶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法。到地方人大、政法单位征求意见23次,给罪犯家属发征求意见函、向职工发征求意见表13 500余份,在《黑龙江法制报》上通报整顿情况,敞开门征求意见。向检察院、检察院驻狱检查室及本单位老干部征求意见983人次。共查摆出偏离监狱工作方针等18项983条问题。整改阶段有942条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违纪违法的101名民警进行处理,其中拘留审查2人,开除民警队伍7人,撤职降级9人,调离民警岗位学习培训52人,调离民警队伍8人,党纪政纪处分7人,受到罚款、大会检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处理的计16人。修改、完善规章制度323项。

  2001年3月,省监狱局举办领导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研讨班,监狱局机关和基层单位73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将研讨班的专题讲座制成录像带下发基层单位组织学习,党员民警受教育面达97%以上。党的十六大召开后,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各项学习活动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线,按照省委“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总体要求,省监狱局下发《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通知。召开全系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征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会文章近百篇,择优在报刊上发表。

  2003年,在全系统开展以提高民警整体素质为内容,以养成良好警容风纪为目的的警容风纪纠察活动。在省司法厅联检中,1所监狱被评为警容风纪管理标兵单位,4所监狱被评为优胜单位,1所监狱被评为先进单位。

  2004年,在系统内开展警务装备专项整顿活动,纠正查处一批违纪违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思想作风纪律整顿。8月在省属监狱系统开展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监狱人民警察良好形象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切实解决个别民警打骂体罚罪犯问题;切实解决部分监狱超时劳动问题;杜绝有损罪犯人格和尊严用语,规范文明执法语言;检查清理不符合文明执法要求和侵害罪犯合法权利的做法和规定。整顿教育活动历经学习教育、查摆整改、总结三个阶段,于12月结束。

  2005年,在全系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省监狱局党委要求,各单位从1月至6月,用半年时间完成教育内容,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省监狱局下发15 000多册学习资料和光碟,问卷调查500多份。在“保先”教育中,各级党委班子带头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省监狱局党委组织4次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至6月末,完成“保先”教育活动,党员受教育面100%,通过省委“保先”办公室验收。根据省纪委部署,省监狱局制定《省直监狱系统在党员中开展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中心内容的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省监狱局下发学习辅导资料及光碟,各单位通过学习考试,优秀率62.5%,及格率100%。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大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与考核力度。全系统民警签订执法执纪责任状。全年对44名民警进行诫勉谈话,对10名民警进行降低或取消警衔处理。

  二、岗位技能教育

  1986年,省劳改局发挥培训基地作用,开展各级干警岗位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劳改业务和领导科学。当年举办岗位培训班5期,培训学员331人。

  1987年,劳改局选送14名处级领导干部和高级技术人员参加司法部举办的企业管理培训班。全年举办岗位培训班7期,擒拿技术师资班1期,共培训325人。

  1988年2月,省劳改局召开首次干训工作会议。制定《1988-1990年干警培训规划》《关于加强干训工作的若干规定》《省直劳改系统干警培训考评细则》《中队管教干警岗位培训标准和知识规范》等文件,部署中队以下管教干警全员岗位培训。计划从1989~1991年用三年时间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培训由各基层干校组织实施,每期三个半月400学时,主要学习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知识、简明政治经济学、法学概论、刑法、劳动改造学总论、狱政管理学、教育改造学、狱内侦察学、罪犯改造心理学、劳改应用文、职业道德等11门课程。省劳改局制定中队以下干警岗位培训标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委托劳改干校为基层干校培训校长18人、师资76人。7月在哈尔滨少管所、莲江口劳改支队开办管教干警岗位培训试点班。

  1989年,省劳改局召开第二次干训工作会议。省劳改局党委与各单位领导签署《干警双(岗位、学历)培训工作责任书》。各劳改单位管教干警岗位培训工作全面展开,办班17期,培训管教干警593人。

  至1991年,三年间全系统共培训管教干警4 502人,占应训干警人数的95%,基本完成中队以下管教干警全员培训一遍任务。

  1992年,举办一期处级干部现代企业管理培训班。

  1993年,省劳改局决定,对新调入、新录干人员一律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至1995年,省劳改局举办八期现代企业管理研讨班、“三分”业务培训班。培训副处级以上民警190人,受训面达80%。举办科级民警岗位培训班13期,培训改造、生产、财会、经济管理、政工、纪检等各岗位科级民警629人,受训面85%。

  1999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按照司法部监狱局部署,省监狱局决定从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开展基本素质教育。根据各阶段不同培训内容,选派30人参加司法部师资培训班,42人参加省司法厅师资培训班。省监狱局举办两期师资培训班,培训师资骨干67人。

  2000年,各监狱分期分批对民警进行全员培训,系统学习《全国监狱人民警察基本素质考试复习提要》规定内容,完成第一阶段基础知识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全省监狱系统14 400人参加素质教育考试,及格率99%以上。




  2001年,按基本素质教育第二阶段要求,对监狱民警进行警体实用技能训练和考核。5月举办全省监狱系统警用技能教练员培训班,60余人参加培训。9月在哈尔滨监狱举行全省监狱民警警用技能汇报表演大会。38个单位民警以优异成绩,展示训练成果。

  2002年,按基本素质教育第三阶段要求,进行岗位基本能力训练和考核。训练中将监狱现有工作岗位划分为管教工作岗位、生产管理工作岗位、政治工作岗位、行政后勤工作岗位、主要领导工作岗位五大类。以岗位基本职责、岗位基本能力、岗位基本要求三个方面和部监狱局编发《岗位基本能力考核提要》《岗位能力训练考核自测题集》为基本内容,实施分类训练。监狱局对

  全省28所监狱、少管所、7个事业单位的241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和监狱局机关18个处室的132名民警,分四期五个班进行一个月的封闭训练。7月省监狱局对三年基本素质教育进行评估验收,全局35个单位评为优秀。

  2003年,省监狱局依托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省监狱局警官教育培训中心举办监所管理专业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全系统45岁以下改造一线民警进行岗位职务培训。制定《2003~2005年民警培训工作规划》,编印《全省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手册》14 000余册,做到每名民警人手一册。培训内容:《监狱学基础理论》《犯罪学》《狱政管理学》《狱内侦察学》《警察管理学》《监所法律文书》《罪犯改造心理学》《教育改造学》。教学工作采取辅导教师先集中培训,共培训师资骨干248人次。第一期监狱培训民警2 990人,其中:科、监区长287名,分监区长820名。经过单科结业考试,2 290人一次考试合格。第二期培训民警4 070人。

  2004年2~5月,警官培训中心举办四期监狱、监区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副监狱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和监区长、教导员。培训内容:《狱政管理学》《罪犯教育学》《领导科学》。共培训学员433人,其中处级127名,科级306名。

  2005年,全系统45岁以下7 000余名一线民警管教岗位职务培训结束。

  四、学历文化教育

  1986年,各监狱、劳改支队继续在干警、职工中进行初中、高中文化补习(文化双补)工作。在结束初中文化补习基础上,立即进行高中文化补习工作。

  同年,省劳改局根据司法部劳改局干警培训五年规划要求,制定干警学历教育规划,要求各基层党委抓紧干警文化教育,尽快改变初中以下学历干警占干警总数50%以上的状况。省劳改局设立成人教育领导小组。各监狱、劳改支队设立干校,制定规划,公费鼓励干警职工参加各类成人教育。

  1988年,劳改局成立成人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干警学历文化教育工作。争取省内外各类成教招生和业务培训指标,为劳改干警职工争取升学学习机会。同时鼓励干警职工报考专业对口的电大、函大、夜大、刊大及自学考试等多种渠道学习。

  1992年4月,省劳改局设电大工作站,分别在哈尔滨监狱、新肇监狱、北安监狱、泰来监狱、连江口劳改支队、铁西劳改支队设立6个电大工作分站,负责本地区劳改单位干警职工电大学员的学习管理。

  1992年末,全系统干警、职工高中文化补习工作结束。几年来共举办高中文化补习班86期215个班次,6 456人各科考试合格获高中毕业证。

  1996年,省监狱局制定《“九五”期间省直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培训规划》,实施学历教育“568”工程。即实现监狱民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民警总数50%,科级民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科级民警总数60%,处级民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处级民警总数80%。

  至1998年,提前两年完成“568”工程指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民警达到50%,科级民警达到68%,处级民警达到92%。

  1999年,省监狱局制定《加强干警学历教育的通知》。规定在职民警(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没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都要参加学历教育。力争到2000年大专以上学历民警达到80%~90%。

  2001年8月,省监狱局制定《2001~2005年省直监狱系统人民警察教育培训规划》。提出 “十五”末期力争监狱民警至少9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推进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学历教育。

  2003年,省监狱局《2003~2005年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学历均应达到大专以上,其中监狱长、政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占80%以上。

  2004年,省监狱局党委制定《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民警职工素质工程五年规划》。同年印发《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监狱民警学历教育的规定》,监狱民警学历教育分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和研究生以上3个层次。监狱民警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达到大专学历的民警力争3年内取得大专学历。鼓励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民警2010年前完成本科学历教育。支持符合条件、具备能力的民警参加各种形式研究生教育。

  2005年监狱民警学历文化状况与1986年相比发生显著变化。基本形成适应监狱管理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全省监狱民警中研究生以上达到民警总数0.42%,处级民警大学本科学历达到50%,科级民警大学本科学历达到30%,一般民警大学本科学历达到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