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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分监区(中队)建设

第五节 分监区(中队)建设



  1987年,省劳改局在全系统开展先进中队建设活动,争取4年内使基层中队全部达到先进中队标准。先进中队建设基本内容:中队干警队伍建设、基本制度建设、狱政管理工作、教育改造工作、生产、生活卫生工作、双承包责任制与考核奖惩实施均达到规范化标准。

  1991年,省劳改局党委下发《关于开展创建标准化中队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建设标准化中队活动。5月省劳改局召开干警队伍建设会议,专题研究中队建设,制定《关于加强中队建设的决定》《中队配副科级指导员、中队长的实施方案》《标准化中队条件》。

  1993年,省劳改局制定《标准化中队考核实施细则》,按百分制,把评比内容分为五方面:队伍建设(20分)、狱政管理(20分)、教育改造(18分)、生活卫生(12分)、劳动管理(30分),细化为53条评分标准,作为检查验收标准和依据。省劳改局对144个中队检查验收,有 129个中队评为标准化中队,占押犯中队的33.2%。1994年有120个中队达到标准化中队条件。

  1995年省监狱局下发《关于按规定比例配备中队干警的通知》,使中队建设有章可循,走上规范化轨道。有249个中队达到标准化中队条件,占押犯中队总数62.8%。

  1996年,中队名称变更为分监区之后,省监狱局制定《关于开展创建“五好分监区(中队)”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开展创建五好分监区(中队)活动,是创建标准化中队活动的发展和延伸。五好分监区(中队)内容:队伍建设好、狱政管理好、教育改造好、生活卫生好、生产经营好。

  1998年9月,省监狱局印发《开展创建“五好分监区”活动的实施方案》。为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建立监狱领导联系点制度。监狱领导每人联系一个分监区,一定三年不变。机关科室长和监区领导也都建立分管工作联系点。创建五好分监区,坚持每月记载,每季逐项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并填写考评手册;监区每半年对所属分监区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联评,并做出联评鉴定,填写考评手册;监狱政治处组成考核组每年对所有分监区进行一次总评。监狱党委对符合条件的分监区按10比1比例审定上报省监狱局政治部。省监狱局政治部会同狱政、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生产、安全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评,由省监狱局政治部审批。监狱党委年终对上一年五好分监区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报省监狱局。对问题比较多的单位,取消其五好分监区称号。省监狱局每两年评选一次五好分监区标兵。五好分监区标兵在连续两年被评为五好分监区的单位中评选。

  2000年检查验收分监区199个,命名184个五好分监区,占分监区总数40.09%。2001年检查验收分监区362个,命名295个五好分监区,占分监区总数64.3%。

  2002年省监狱局政治部对申报的387个分监区检查验收,有355个分监区达到五好分监区标准(其中连续三年合格的144个,连续两年合格的126个,2002年验收合格的85个),占分监区总数74.5%。

  2003年五好分监区达到388个,占分监区总数的78.9%(其中连续两年以上合格的335个,验收合格的53个。

  2005年,巩固五好分监区建设,有的监狱评选出五好分监区标兵。全系统五好分监区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