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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建置自然地理环境保护

第一篇 建置自然地理环境保护



  黑龙江垦区土地总面积5.4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2.02%,其中耕地226.89万公顷。土壤种类有黑土、白浆土、草甸土、暗棕壤、黑钙土、沼泽土、盐碱土、风沙土、冲积土、水稻土等10余种类型。水资源总量97.5亿立方米(含重复水量),耕地每公顷拥有水量4770立方米。共有植物1600余种,有国家级和省级保护野生动物145种。储藏有煤、铁、铜、金、石油、大理石、云母和石英等矿产资源,种类多、分布广。由于垦区遍布黑龙江省,气候变化与全省大同小异。但由于各农场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形成了某些小气候,造成气温、降水、霜期、风力等的差异。

  1986年,垦区仍实行“部省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领导体制。199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黑龙江北大荒集团,与农垦总局并列,二者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实行政企分开。所辖各分局同时挂牌成立为北大荒集团分公司,为总公司的子公司。2000年1月,总局机关由佳木斯市迁至省会哈尔滨市。至2005年,下辖9个分局、104个农牧场和546家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分局为单位构成垦区的基本区划。所辖区域分布在全省12个市、69个县(市、区)。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3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5处,总面积50.42万公顷,占垦区土地总面积的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