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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沿 革

第二节 沿 革



  根据中央决定,1976年2月撤销兵团和省农场管理局,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实行全省国营农场组织上的统一领导。

  1980年1月,黑龙江垦区由省属上划为中央直属垦区,财、物、供、产、销由农垦部直接管理,党政工作仍归地方负责,实行“部省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领导体制。

  1997年1月,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更名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下辖9个管理局更名为分局,为总局派出机构。

  199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黑龙江北大荒集团,与农垦总局并列,二者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实行政企分开。下辖各分局同时挂牌成立为北大荒集团分公司,为总公司的子公司。

  2000年1月,总局机关由佳木斯市迁至省会哈尔滨市。

  2005年12月,仍沿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