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撤队建区
第五节 撤队建区
通过实施农场内部政企分开改革,初步解决了一些影响农场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问题。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逐步深入,管理层次多、生产队布局分散、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不高、农场城镇化程度低等矛盾也逐渐显露出来。
2001年,一些农场在优化组织结构、撤并生产队、减少管理层次、降低管理成本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七星农场和七星分公司进行第一次机构改革,精简机构,裁减冗员,使农场管理费开支人员由1480人减少到517人,管理费用由5697万元降至4235万元。2003年第二次机构改革,撤销了5个分场、53个生产队建制,设立12个管理站、46个生产区,每个管理站下辖3~5个生产区,管理站耕地规模平均4000公顷左右。管理站管理人员编制4~6人,生产区管理人员编制3~5人。管理人员由517人减少到405人,管理费用由4235万元降至3833万元。2003年,绥化分局撤销生产队35个,减少管理人员96人,节省管理费开支350万元,复垦土地344公顷。九三分局撤销生产队9个,节省管理费开支近200万元,复垦土地553公顷,增加耕地516公顷。这些成功的实践为深化农场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2003年11月,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农场(社区)组织结构调整,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黑垦局文〔2003〕40号),全面推广“撤队建区”经验。
通过组织结构调整,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理顺关系、减少层次、降低管理成本,建立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农场(社区)管理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彻底革除制约农场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2005年末,以“撤队建区”改革为重点的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据统计,104个国有农场改革后机关管理人员3860人,精简分流管理人员1600人,比改革前减少29.3%。撤销分场建制34个、生产队建制2241个,整体撤迁生产队居民点17个,分流分场、生产队管理人员5281人,比改革前减少39.9%。设管理区637个,管理区管理人员4200人,平均每个管理区6.6人;作业区居民组1598个,居民组管理人员3750人,平均每个居民组管理人员2人,基本符合总局规定的标准。通过这次改革,共减少管理人员6685人,每年减少管理费开支1.32亿元,平均每公顷耕地减少管理费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