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外资项目 1979年开始,农场总局较大规模和持续地引进外资,实施外资项目,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到1997年,由总局农垦项目办公室具体办理的外资项目共5个,其中,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1个,外国政府贷款项目3个,与国外贸易公司补偿贸易项目1个,引进资金总金额11700万美元。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垦区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对垦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100亿斤商品粮基地和小康社会,都产生了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一、黑龙江农垦项目 自1980年中国恢复在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后,世界银行开始为中国提供贷款。1981年初,国务院贷款指导小组确定将黑龙江农垦贷款列入农业部门第一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计划。1982年3月,中国代表团与世界银行官员在华盛顿举行会谈,签订了贷款协定。项目名称定为黑龙江农垦项目。
(一)项目内容和实施
1983年5月20日,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为此项目在华盛顿正式签署贷款协议,贷款金额为软贷4130万个特别提款权(简称SDR,无息)和硬贷3530万美元(年息实行浮动利率,1983年底为7.5%)。根据贷款实际使用情况,经协商,1984年11月26日,中国退还世界银行硬贷1000万美元。项目的主要建设任务是在黑龙江垦区开垦20万公顷荒地,发展粮食生产。
从项目前期准备开始,国务院就给予了高度关注。国家计委为项目安排国家预算内投资1.3亿元,财政部安排项目补助款5100万元,使项目国内配套资金得到有力保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垦区水文规律与特性,参照投资标准,确定项目区防洪排涝设计标准:农田排水五年一遇,一日暴雨两日排除;主要河段堤防20年一遇,一般河段堤防10年一遇。项目点,大多地势低洼,在已具有大型水利工程的前提下,首先解好排水、消除内涝,其次是修筑适于机械化耕作的道路,最后开荒种地,坚持“一水、二路、三开荒”的项目建设程序。
1983年11月,制订了《项目基本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项目工程验收办法》,作为工程施工验收和评定的依据。1984年,制订了《项目统计报表制度》和《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同年,制订了《项目投资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对项目资金投放,资金使用,财产交付,设备折旧,贷款偿还,效益计算,会计科目和报表等,做了规定和说明。这个核算办法是垦区在利用外资上第一个比较完整的财务管理办法。为了做好进口机械设备的接运,验收,索赔及油料和配件供应工作,垦区于1984、1985年制订了《进口机具运输交接办法》《进口机具验收制度》《进口配件付油管理办法》《进口机具结算办法》。为充分发挥进口农机的效能,农机部门还制订了《项目进口农机技术保养及操作规程》。这些制度和办法对项目的规范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1984年8月,总局与各管理局签订了《关于执行黑龙江农垦项目贷款信贷协定及国内配套资金投资包干的协议书》,明确规定了转贷和用贷双方责任、权利等方面的条款。《协议书》规定,项目点的投资标准根据开荒面积和开荒难度核定,并实行“投资包干、钱粮挂钩、超支不补和结余留用”的具体办法,保证了建设速度和工程质量。
项目采购主要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5次国际竞争性招标,完成了占贷款总额87%的机械、大型成套设备和其他货物的采购。1983年,招标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工程机械,实际合同价比计划降低30%;1986年,招标的两套粮食处理设备,实际合同价比计划降低32%。
1984年,共组织铁路押运人员200多人次,圆满完成接运、验收和索赔任务。依据合同规定,共发生索赔案71起,索赔多种零部件18.6万件,折合人民币721万元,占机械设备购货总额的5%。
项目实施期间,举办了82次技术培训班,培训2243人次。通过国内外技术培训和实际锻炼,有2300多人能熟练地掌握进口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技术,积累了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经验。
1988年9月21~26日,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农垦部、水利部、审计署、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8个部委组成国家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到1988年底,新建成两个农场(二道河农场和鸭绿河农场),新建成和扩建20个分场和45个生产队,装备了25个机械化生产队,新建了38个水利施工单位。相应完成的主要建设内容有:排水渠道8500公里,堤防202公里,水利土石方7000万立方米,桥涵2898座,道路2144公里,输电线路462公里,电话线路460公里,房屋27万平方米,水泥晒场528000平方米,粮食处理中心12座和种子加工厂3座。进口大马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挖掘机等先进机械设备2813台套,购置国内配套机械设备1522台套。
1989年4月,世界银行后评估组和国家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评估。一致认定:项目按世行评估报告和总局编制的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内容,全面完成了开发建设任务,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
在项目完成的总投资中,实际使用世界银行软贷4098.2万个特别提款权和硬贷2507.5万美元,主要用于引进先进机械设备;国内配套人民币中,国家投资17018万元和垦区自筹8002.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区基本建设和采购国内配套机械设备。按1988年底的汇率计算,上述总投资折合人民币58032.5万元。农业部在1990年10月呈送国务院的报告中称“黑龙江农垦项目是一个‘借得起,用得好,还得上’的好项目”。
(二)项目效益
项目引进的先进农业机械安排到34个农场的95个生产队,加上配套机械,这些生产队的田间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大大超过垦区平均水平。
1.促进粮食产量稳定增长。随着工程设施不断增加和完善,项目区抵抗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使粮食产量保持着稳定增长的趋势。1983~1985年,项目区累计粮豆总产量18.7万吨。1986年,粮豆总产增加到18.3万吨,等于前3年的粮豆总产量。1987年,粮食总产达到23.4万吨。项目区自1983年实施至1988年6年间累计生产粮豆80.4万吨,上缴粮豆58.5万吨,商品率72.8%,达到预定生产能力形成后的商品率水平。
2.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职工就业。1988年,项目区的劳动生产率主要指标已超过垦区的平均水平。人均播种面积,垦区为1.28公顷,项目区为12.47公顷;种植业人均生产粮豆,垦区为8.46吨,项目区为20.2吨;种植业人均上交粮豆,垦区为4.4吨,项目区为13.4吨;种植业人均创造产值,垦区为4542元,项目区为11025元。项目在执行期间,为4200多名职工和数千名职工家属及其他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减轻了社会负担。
3.改善了生产和生活条件。项目的大规模建设,改善了项目点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供电、取暖、饮水、就学、就医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改善,建成路渠成网、树木成行、田块平整、充满生机的农垦新村。在抚远三角洲的原始沼泽地上,耸立起二道河、鸭绿河两个大型机械化国营农场。
二、大豆出口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987年,日本政府根据前几年对华贸易顺差(用“黑字”表示)过大问题,提出向中国提供1000亿日元(当时折合7.5亿美元)的优惠贷款,即日本政府“黑字还流”贷款,以帮助中国扩大出口创汇能力。这也是日本对中国出口盈余资金回流计划的一部分。此项贷款分别由日本海外协力基金和日本输出入银行提供,由国家外经贸部和中国银行分别对各项目单位转贷。1988年7月,国家计委下发《关于黑龙江省利用日本“黑字还流”贷款建设大豆出口生产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其中,批准黑龙江垦区利用“黑字还流”贷款3200万美元,在65个农场建设大豆出口生产基地。偿还期10年(含宽限期2年),年利率3.5%(此项贷款和利息,通过国家安排给总局的大豆出口换汇,于1997年偿还完毕)。1988年11月30日,总局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签订《日本“黑字还流”贷款转贷协议》,项目开始实施。
1986、1987年基地建设中,实际仅利用“黑字还流”贷款15.26亿日元(折合1200万美元)。完成国内配套投资7672万元,其中,国家“拨改贷”2000万元,企业更新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费3672万元,银行贷款2000万元。
到1990年,65个基地农场完成防洪排涝土方工程2000万立方米,电机井1000眼,仓储库房8500平方米,水泥晒场5万平方米,飞机场水泥跑道13处,购买喷灌机202台,施工机械73台,农用飞机5架,补配套农机具14000台(套)。主要购买了农业和水利工程机械,其中,日本日立公司反铲挖掘机80台,加拿大麦克唐公司割晒机30台,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联合收割机70台,以及进口机械所需的零配件。
三、玉米补偿贸易项目 1992年5月,丸红公司开始与农场总局洽谈玉米补偿贸易项目。双方于1994年6月签订玉米补偿贸易合同,合同于1995年1月生效。此项目是垦区继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黑龙江农垦项目”后的第二个利用外资大型综合性农业开发项目。
根据合同规定,从1995年2月至1996年2月,丸红公司将价值26.33亿日元(折合2700万美元)的361台(套)机械设备发运到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总局从1995年8月开始,8年内,将这批设备的价款和利息以补偿玉米和购汇的方式偿还给丸红公司。
四、农业机械购置项目 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农机具更新和配套。购置农机具的资金主要来源有三个方面:利用外资、国家投资和自筹。
1992年,农业部批准了加拿大政府贷款500万美元用于购买进口农业机械。此项目实际利用加拿大政府贷款499万美元,购买机械车辆共142台(辆),其中,加拿大西方康拜因公司8570型康拜因30台及配套割台32台、SPZ2型自走割晒机70台,日本EX200LC-2型反铲挖掘机8台,以及日本丰田越野吉普车2台。
1994年8月,该项目机械全部如数到达,用以装备北安管理局各农场。项目贷款偿还年限9年,宽限期1年,年利率4.9%。北安管理局利用增收节支和挖掘机获利的资金来源,到2002年还清全部本息。引进的8570康拜因适合于收获大豆、小麦、油菜,200型割晒机适合于割晒油菜和小麦,其先进性能和作业效果都好于当时的E系列。据实地测算,8570联合收获大豆,实际损失率小于1.5%,损失率只是人工收割的10%,而且收获的大豆“泥花脸”、破碎粒少,符合当时出口大豆标准要求。康拜因收获大豆每公顷减少损失在75公斤,收获油菜每公顷减少损失在300公斤左右,收割小麦每公顷减少损失在165公斤左右,年增收节支达485万元。
挖掘机是当时北安管理局急需的水利工程机械,每台挖掘机年获利15万元以上,8台共获利120多万元。各农场在完成本场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安排这些农业机械和挖掘机支援周边乡村和劳改农场,取得了一定社会效益。
五、抗洪微波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1992年10月,总局确定利用加拿大政府贷款,引进具国际先进水平的加拿大哈里斯一法里农公司的微波设备,配套于尚需继续建设的20个微波站。在香港英惠公司的大力协助下,中加政府间贷款协议于1995年11月2日正式签署。1996年5月,哈里斯微波设备运抵垦区。
项目总投资3296万元人民币,其中,利用加拿大政府贷款29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48.5万元),国内配套资金847.5万元。项目建立了微波中继和终端站20个,引进哈里斯—法里农公司微波收发设备38端(960路)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附属设备,利用国内配套资金安排微波塔11座,机房500平方米及相关设备。项目到1996年底建成。
贷款295万美元中,买方借贷165.2万美元,年利率7.13%,政府贷款129.8万美元(无息),偿还期10年(含宽限期半年)。
通过项目的实施,更新和完善了通信系统,使7个管理局和18个农场直接受益,25个农场间接受益,保障了垦区通信的顺利畅通,使垦区内部通信网与地方通信网进一步有效连接,为总局指挥防洪救灾和安排人民生活和生产,创造了条件。项目建成翌年,节省长途电话费3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