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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畜禽疫病防治

第五节 畜禽疫病防治



  1986年,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检免结合、综合防治”的方针,畜禽疫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畜禽疫病发生率总体在下降,但个别疫病有反弹现象。

  1987年10月,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畜禽疫病普查的通知》精神,成立了以总局畜牧渔业处邓廷秀为组长的总局畜禽疫病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了畜禽疫病普查技术顾问小组及畜禽疫病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局畜牧渔业处,负责疫病普查计划协调、检查指导和日常工作。

  2001年,总局畜牧水产局印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加强垦区“十五”期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对垦区防疫机构、队伍、人员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疫病的免疫程序等多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全方位开展动物防疫工作。2003年12月,经过对照《黑龙江省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各项指标,各分局全面完成了责任状规定的各项任务。大牲畜、猪(羊)、禽的病死率分别控制在0.5%、3%、10%以内;猪瘟、丹毒、肺疫、鸡新城疫免疫率达95%以上;奶牛布病、结核检疫率达95%以上;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屠宰检疫率达100%,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五号病扑杀率达100%。

  2001~2004年,为做好牲畜五号病的防治工作,总局畜牧水产局每年都组织2~3次牲畜五号病的集中免疫大会战,坚持常年随时补针的办法,使五号病的防治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2005年,根据周边国家的疫情形势,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春季在五号病常规免疫的基础上,在边境地区农场进行了亚洲I型五号病的免疫工作,秋季采取了二联苗免疫、加强免疫,确保垦区没有大的疫情发生。

  一、奶牛

  奶牛疫病防治工作重点是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的防治。垦区一直坚持“以检为主”的方针,始终坚持执行每年春秋两次集中检疫,及时淘汰阳性牛的措施,“两病”检出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奶牛结核、布病在垦区已有多年的发生史,发生地比较广泛,给畜牧业生产和职工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由于垦区采取了五项综合防治措施,使奶牛布病和结核病发病率开始逐年下降。五项措施:(1)定期检疫,对畜群每年进行1~2次布病、结核检疫,检出阳性牲畜及时进行隔离和淘杀处理。(2)做好隔离消毒。(3)牛场坚持经常性的消毒卫生制度,搞好牛舍及环境卫生。(4)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外购奶牛必须先检疫,否则不准购入;新购入的奶牛隔离观察,经检疫确认无病后,方可混群饲养。(5)奶牛饲养人员及畜牧兽医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定期体检,防止交叉感染。

  1985年,奶牛布病、结核病检出率分别为2.24%、1.83%。1990年,垦区奶牛布病、结核病检出率分别为0.52%、0.48%。2000年,检出率分别为0.33%、0.3%。2005年,检出率分别为0.22%、0.01%。“两病”发病率逐年下降。

  二、猪

  猪病防疫以防治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为重点。

  (一)猪瘟

  1985年,垦区大办家庭农场,有的兽医承包土地或改做他业,防疫组织松懈,防疫注射密度下降,猪瘟疫情时有暴发。红兴隆管理局有11个农场发生猪瘟,疫点达21个,猪死亡2582头,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疫情发生后,管理局领导十分重视,指示被分离的兽医技术人员马上回岗搞防疫,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疫情很快得到控制。1988年,只发生4个疫点,发病猪21头。1995年,总局提出实行仔猪产后20~25日龄首免,50~60日龄二免(终免)的免疫程序。种公猪每年春秋用猪瘟兔化弱毒苗免疫1次;基础母猪、初产母猪在配种前2~4周免疫1次;免疫剂量:每头达到600个兔免疫量。并坚持常年补针的免疫程序,常年的免疫密度要达到95%以上。

  2001年,免疫猪1129560头,免疫率90.7%。此后,免疫率逐渐上升。2005年,免疫猪3836873头,免疫率98.62%,全年没有猪瘟疫情发生,猪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二)猪丹毒

  在垦区流行多年,多为散发,有特效药物治疗,死亡率不高。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饲养条件的改善,防治水平的提高,猪丹毒发病率逐年下降。猪丹毒已不再是危害猪的主要传染病了。

  2001年,总局提出新的免疫程序,猪丹毒、猪肺疫:每年春、秋两次免疫,基础母猪、初产母猪配种前2~4周,仔猪40~50日龄免疫1次,常年免疫密度不得低于95%。2001年免疫猪1111968头,免疫率89.3%。此后,免疫率逐渐上升。2005年,免疫猪2237361头,免疫率达94.3%。到2005年,共发生猪丹毒疫点36个、病猪876头、死亡228头。

  (三)猪肺疫

  分布广泛,多为散发。随着防治工作的加强,到20世纪80年代,已基本控制。1985~2005年,共发生猪肺疫疫点27个,病猪459头,死亡379头。2005年,已达到省规定的控制标准。免疫猪3743677头,免疫率达98.7%。

  三、五号病

  1984年前,每年几乎都有牲畜五号病零散发生,发病动物主要是猪和牛,病死率较高。1985年后,五号病疫情稳定,垦区受到省、国家有关部门的表彰,荣获省防五指挥部1987年度防五先进单位和1988年度防五模范单位称号。

  1990年以后,个别单位疫情出现了反弹。宝泉岭、红兴隆管理局个别农场又出现散发疫情,最大的一次是1996年,曙光农场种猪场发生五号病,发病加上扑杀共计1200余头猪,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种猪场几乎倒闭。

  1995年,总局将口蹄疫苗纳入常规免疫程序,实行疫苗补贴制,五号病疫苗费用实行个人承担2/3,总局补贴1/3的办法,依法实行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1999年,猪免疫密度达98.7%,奶牛达95%以上,在全国和邻省疫情很严重的情况下,除个别农场外没有大的疫情发生,从根本上控制了五号病在垦区的暴发和流行。

  2001年以后,五号病防治所用疫苗经费纳入国家计划,所用五号病疫苗实行100%免费供应,五号病免疫率达到了100%。到2005年,无五号病疫情发生。

  四、家禽

  禽病的防治主要以鸡新城疫、禽霍乱、鸡法氏囊炎、马立克氏病、传染性喉气管炎、传染性支气管炎、减蛋综合征为主。

  (一)鸡新城疫

  1985年,有20个农场的39个生产队发生鸡新城疫,共发病60389只,死亡23728只,是历史上发生范围最广的年份。

  1986年,总局采用国产新城疫I系苗进行大面积饮水免疫试验,于1987年通过总局科委鉴定,获总局科技进步三等奖。这种新的免疫方法在垦区养鸡单位广泛应用后,获得了较好的免疫效果。

  2001年,总局出台《关于加强垦区“十五”期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重新制定了鸡新城疫的免疫程序。要求通过免疫监测制定方案。特别是种鸡场、大规模商品鸡场要定期进行抗体监测,根据抗体滴度变化,适时调整免疫程序,做到科学免疫。种鸡场、规模鸡场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家庭分散饲养的少量鸡群免疫密度要达到95%以上。2001年,垦区鸡新城疫IV系苗免疫6335322只,免疫率91.8%;I系苗免疫6480412只,免疫率97%;死亡10166只,死亡率0.08%。2005年,鸡新城疫IV系苗免疫11434298只,免疫率93.2%;I系苗免疫15799365只,免疫率98.6%;死亡715只,死亡率0.002%。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

  OIE(国际动物卫生组织)将高致病性禽流感列为A类疫病,中国将其定为一类动物传染病。垦区在历史上还没有禽流感发生的记载。

  2003年下半年开始到2004年2月,中国周边10个国家和地区禽流感疫情肆虐,国内也有12个省区28处相继暴发了禽流感疫情和疑似疫情。

  2004年2月3日,总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防治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和职责。2月9日,召开垦区防治高致病禽流感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依靠科学、调动各方面力量,确保打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攻坚战。制定了《黑龙江垦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成立了垦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总局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和1个办公室,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内容,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提高了工作效率。各级防治禽流感指挥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检查到位,领导有力。各级实行指挥部长负责制,协调畜牧、卫生、工商、财务、计划、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搞好协作,实行联合作战。

  总局拨出专款193万元,用于禽流感疫苗、消毒药品的采购及应急物品的储备,保证了重点养殖场、养殖大户、边境农场家禽免疫和消毒的需要。春季从国家调拨禽流感H5N2疫苗266.7万毫升,秋季招标采购H5N2疫苗168.2万毫升,消毒药11吨,并储备了消毒器械、防护服、检测诊断液、注射器等物质。总局举办禽流感实验室检测员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200人。应免疫家禽达到了100%。对于一时来不及免疫的家禽,有的农场采取了提前主动扑杀散养健康禽的做法,保证了垦区没有一例禽流感病例的发生。

  2005年,总局与各分局分别签订《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相应的责任。总局春秋两季分别下发文件,开展了两次禽流感免疫会战。统一组织疫苗订购,其中,总局招标采购H5N2亚型疫苗279.2毫升,国家调拨50万毫升;总局招标采购H5N1亚型疫苗31.65万毫升,国家调拨65万毫升,对应免疫家禽进行了100%免疫。

  五、动物检疫

  动物检疫早已纳入国家法制管理的范畴。20世纪80年代前,垦区还没有独立的行政检疫出证权。

  1990年10月,省畜牧局委托垦区对动物防检疫工作实施系统管理。垦区动物防疫工作实施系统管理后,便立即着手兽医执法机构和系统的建设。根据垦区行政管理的层次和幅度,在动物防疫监督上实施“两级机构、一级派驻”的办法,即总局和所属9个分局分别成立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而对较大及偏远农场实行派驻监督员的办法。总局在动物防疫监督上实行“垂直管理、分区负责”,保证了全局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有效运行。在动物防检疫方面,实行“三级管理”的办法,即总局、分局和农场三级成立防(检)疫站,实行垂直管理、横向联防、接受监督的管理办法,切实保证了防(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1990年,总局成立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制发《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关于印发垦区生猪定点屠宰暂行办法的通知》,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定点屠宰工作开始逐步走向正规。农场、分场共建立生猪屠宰点(场)225个,使一度混乱无人管理的生猪屠宰行业得以规范。

  1996年,总局与省畜牧局签订了《关于农场总局畜禽及产品检疫(兽药)监督管理委托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了检疫监督权限。

  1997年底,共批准(验证)兽药经营站点196个。总局每年组织一次对兽药经销站(点)的全面大检查,分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另外还定期参加全省组织的联检,对经营伪劣药品站(点),一经查出依法严肃处理。1998年,宝泉岭分局依法没收非法经营的鸡法氏囊炎、猪瘟等疫苗26万羽(头)份、安那加2100支。垦区共取缔违法经营的兽药经销点22个,净化了兽药市场,保护了养殖户的切身利益。

  1999年2月,省贸易厅下发《关于批准省农垦总局对垦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实行系统管理的通知》,垦区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从此走向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当年,对全局生猪屠宰行业进行了清理整顿,保留了126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首批30个农场生猪屠宰场获得了由省所统一制作的定点屠宰场标志牌。1999年底,经过整顿和改造225个屠宰点减为126个生猪定点屠宰点,90%以上的农场都实行了定点屠宰、一些大农场的分场也实行了定点屠宰。1999年,垦区共检疫猪肉27162109公斤,检出病害肉24366公斤,全部做了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2000年12月14日,省人大九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授权垦区的动物防疫工作实施系统管理。2004年10月22日省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授权垦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实施系统管理。

  2005年,垦区有134个畜禽定点屠宰场,其中,农场级屠宰场97个,分场级屠宰场37个,有51个农场级屠宰场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获得省畜牧局统一制作的定点屠宰场标志牌,46个农场屠宰场各分局统一挂牌,37个分场屠宰场农场统一挂牌。2005年,产地检疫大牲畜226549头,猪2112570头,羊1108601只,家禽14061912只,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屠宰检疫生猪252472头,牛羊133787头只,禽类5648436只,检出染疫畜禽6817头(只),全部做了无害化处理,避免了病害肉流入垦区市场,保证了垦区人民的食肉安全。2005年,垦区有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10个,动物防(检)疫站114个,兽医技术人员2462人,其中,经过严格选拔培训持证上岗的动物防疫监督员95人,兽药监督员28人和动物防疫检疫员326人,都具有动物防疫监督员和动物防疫检疫员证书。

  六、动物防疫区建设

  1999年8月,总局计委组织编写的《黑龙江农垦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家农业部批准立项,国家投资500万元,总局自筹资金250万元,在北安分局兽医站、九三分局兽医站、哈尔滨分局兽医站、齐齐哈尔分局克山农场、绥化分局和平牧场、八一农大动物科技学院(总局动物疫病监控中心)、农垦科学院测试中心(总局兽药饲料检测中心)率先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项目。

  2000年,《黑龙江农垦边境动物疫情监测及测报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家农业部立项,国家投资170万元,农场自筹资金150万元,在宝泉岭、八五四、八五一一、逊克农场实施了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建设项目。

  2000年9月,垦区首批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项目的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畜牧兽医总站统一组织进行,项目单位的158台套的仪器设备在年底和2001年上半年陆续到货,各项目单位的房屋配套改造工作陆续完成,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002年,《黑龙江垦区畜禽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家农业部部分立项,建三江分局兽医站、哈尔滨分局兽医站各获国家投资60万元,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

  2004年,通过总局财务处落实国家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500万元,总局计委落实项目资金900余万元,共计2400余万元,通过总局招标采购中心,采用两次集中招标采购方式,为各分局农场配备了5000余台套较先进的动物防疫仪器设备,各分局、农场自筹2000多万元用于配套业务用房建设。

  2004~2005年,按照总局制定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各分局、农场加大了对管理区及生产队级兽医所的建设力度。农场自筹建设资金,由分局统一招标采购,建立和改造管理区动物防疫所526个,占现有管理区总数(689个)的76%。

  2005年年底,《黑龙江垦区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家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准,八五二等44个农场及总局动物防疫总站各获国家投资80万元,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