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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自营经济

第八章 自营经济 渔业

第一节 自营经济



  一、沿革

  垦区职工自营经济是从庭院经济衍生发展而来的。庭院经济起源于传统的职工家庭副业,是以自给自足、弥补缺欠、接济生活为目的商品经济。1988年6月,总局召开总局个体、私营和集体经济工作会议,在农垦工会成立了总局庭院经济办公室,下属9个管理局工会分别成立了庭院经济办公室,垦区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184人。各级工会把自营经济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送技术上门、送资金到手、送信息到家活动。具体采取10项措施:建立庭院经济技术协会,吸收专业人员和能工巧匠为会员,帮助职工学技术、用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成立庭院经济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日常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建立科技示范户和科技试验基地,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多层次开办职工技术学习班,扩大辐射作用。聘请专家能人指教,既抓普及,又抓提高。建立技术攻关服务队,促成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体系。建立技术交流中心,搞技术攻关、交流和推广工作。建立扶贫致富基金会,为职工发展自营经济筹措资金。出版《农垦技协信息》小报,加强信息传递交流工作。召开庭院经济技术成果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由于行动积极,措施有力,自营经济发展很快,基本上实现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协调发展”的局面。庭院经济经营类型越来越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涌现出嫩江管理局、八五一一、红旗岭、富裕等农牧场以及依安三队、鹤山三队、锦河二十三队、铁力十七队、依兰一队等单位和郝秀君、张世英、夏国田、王晶文等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1989年6月,垦区在哈尔滨管理局庆阳农场召开了第一次庭院经济工作会议。

  至1990年,垦区庭院经济总产值由1988年的1.77亿元发展到4.9亿元,3年累计11.23亿元,增长1.8倍;纯收入由1988年的0.8亿元发展到2.21亿元,3年累计5.06亿元,增长2.8倍;从业户数26.3万户,户均纯收入840.3元;从业人数30.5万人,人均纯收入724.6元。

  1994年,国家农业部、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在建三江管理局召开全国农林系统自营经济工作经验交流会。庭院经济办公室改称为自营经济办公室,成立了总局自营经济指导委员会,垦区庭院经济驶入自营经济轨道,实现了由“甩包袱”到培育龙头的转变。垦区配备庭院经济专兼职工作人员380人,庭院经济各项指标、规划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与主要领导政绩及其经济利益挂钩,为庭院经济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

  至1995年,垦区庭院经济总产值由1991年的5.21亿元发展到19.57亿元,五年累计59.72亿元,增长3.8倍;纯收入由2.69亿元发展到9.2亿元,五年累计28.3亿元,增长3.4倍;从业户数26.8万户,户均纯收入3436.7元;从业人数39.2万人,人均纯收入2348.1元。

  1996~2000年,垦区坚持“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发展特色农业”的路子和“一化、二联、三服务、四突破、五结合”(“一化”,即自营经济产业化。选择市场销路好、资源后备足、经济效益高的产品为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建基地,促进自营经济由庭院分散型向规模集约型转变,引导自营经济从业户走农场大群体、大产品、大市场联合发展之路。“二联”,即外联国内外大市场,内联主导产业基地和农户。“三服务”,即各级自营经济办做好产前信息服务,产中技术指导服务,产后销售服务;“四突破”,即在培育龙头企业带基地上有突破,在特色经济作物上有突破,在职能部门公司化、实体化运作上有突破,在政策、资金扶持上有突破。“五结合”,即要把自营经济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结合,与职工扶贫工作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提高职工科技文化素质相结合,与分流转岗再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自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2000年,实现自营经济总产值55.8亿元,纯收入23亿元,从业户数30.4万户,户均纯收入7565.8元。

  2001~2005年,垦区经营管理体制逐渐完善;结构调整力度大,利用龙头带动得力,主导产业日益突出;自营经济模式化发展态势强劲;打绿色品牌,走特色路,发展质量效益型自营经济已成共识。2001年,实现自营经济总产值65亿元,纯收入25亿元,从业户数31.8万户,户均纯收入7869.5元;从业人数46.1万人,人均纯收入5423元。利用龙头企业带动并建立主导产业基地500余个,连接自营经济纯收入5万元以上户5556户。2005年,实现自营经济总产值112亿元,纯利润41.5亿元。从业户均收入1万元,从业人均收入7000元,从业人数占总人口的1/3强。示范大户5万~10万元的17802个,10万元以上的6254个。龙头基地种植业255个,养殖业186个,综合业97个,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特色种植业 特色养殖业

  (一)特色种植业

  特色种植业包括一生(花生)、二黄(小粒和大粒黄豆)、三子(白瓜子、角瓜子、裸仁南瓜子)、四杂(红小豆、黑芸豆、白芸豆、花芸豆)、五黍(黄糯玉米、白糯玉米、黑糯玉米、花糯玉米、水果玉米)、六药(水飞蓟、月见草、防风、甘草、平贝、板蓝根)。1988~2001年,垦区建立自营经济种植业基地212个,发展主导种植项目22个。2005年建立种植业基地255个。

  (二)特色养殖业

  特色养殖业包括饲养野猪、肉狗、鹿,彩色毛皮动物彩貂、彩狐、彩兔,毛皮动物黑银狐、白狐、蓝狐、乌苏里貉、白貉、水貂等,水面“三养”(养鱼、蛙、河蟹)、“三兔”(獭兔、长毛兔、肉兔)、“三羊”(小尾寒羊、绒山羊、肉食羊)、“三禽”(鸡、鸭、鹅),珍禽樱桃谷鸭、肉鸽、山鸡、乌鸡、鹧鸪、乳鸽、火鸡、鸵鸟等,药用动物:蝎子、蚂蚁等。1988~2001年,垦区建立养殖业基地288个,发展主导养殖项目34个。2005年,建立养殖业基地186个。

  三、管理

  (一)机构

  总局于1988年10月在农垦工会成立了总局庭院经济办公室,由工会主席主抓,副主席分管,配2名编制(副科级),下属9个管理局工会分别成立了庭院经济办公室。1989年5月,成立总局庭院经济指导委员会。1994年,总局庭院经济办公室改称为自营经济办公室,成立总局自营经济指导委员会,自营经济办公室为正科级。2005年,自营经济办公室编制由4人减为3人,为事业单位,隶属农垦工会领导。

  (二)政策扶植

  1993年8月,总局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的若干规定》,即20条优惠政策,自营经济项目基地建设有新突破。

  2001年,垦区开始建立自营经济周转金制度,各管理局、农场严格执行总局关于自营经济项目扶持周转金的使用规定,使周转金在主导产业发展、职工脱贫致富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经过自营经济专项扶持资金的支持,自营经济主导产业项目得到快速发展。据统计,2001年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基地项目7个,扶持资金2600万元。2002年,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基地项目20个,扶持资金2050万元,农场匹配资金2711万元,实现再就业2877人。2003年,扶持种植业、养殖业项目31个,扶持资金3010万元,农场匹配资金6560.5万元,实现再就业7631人。2004年,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基地项目26个,扶持资金2080万元,农场匹配资金5296.2万元,实现再就业7524人。2005年,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基地项目36个,扶持资金2780万元,农场匹配3330万元,实现再就业15982人。自营经济周转金直接便利有效、及时地扶持职工创业就业。较好地促进了扶贫扶低工作开展,扶持下岗职工40095人,使3.4万户贫困职工实现脱贫。

  在总局自营经济示范项目带动下,各分局、农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绥化分局的嘉荫农场为加快林下经济的发展,2005年制定了资金扶持和技术扶持两项政策。资金扶持对规模大户给予奖励,发放奖金100多万元,为从业户协调各种贷款1000万元以上,减免草原费,林地使用费,防疫费等30多万元。技术扶持主要由农场出资举办各种培训班400多次,培训养殖户、种植户等行业技术骨干5000余人。铁力农场在发展平贝等中草药生产中,出台了每亩给予500~4000元贷款扶持、两年免收利费的优惠政策,引导该场职工发展平贝生产100余公顷,成为黑龙江省最大的平贝生产基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垦区累计出台发展自营经济的优惠政策114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