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外贸进出口

第二节 外贸进出口



  一、出口贸易

  1986年,垦区出口商品的种类发展到50多个品种。1987年,垦区的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出口实际完成3.18亿元,在全省地市出口总额位居大庆、哈尔滨之后排在第三位。主要出口产品为粮油类、土畜类、医药保健类、轻工类、工艺类、化工类等商品,品种达到69种,在出口产品中原料型产品占83.74%,初加工产品占13.21%。1988年,省政府同意授予黑龙江农垦对外贸易经济总公司进出口贸易和对苏贸易经营权。总局外贸公司当年向省政府呈报出口计划184.5万美元,上缴中央外汇基数118.8万美元,出口收汇基数内人民币补贴基数262.9万元。1989年,省政府授予农垦进出口贸易和对苏贸易经营权,自此垦区外贸由单纯供货变成自主经营,农垦外贸自营出口商品包括粮油、食品、饲料、工艺品等4大类11个品种,对外出口成交商品总值326.4万元。1991年,外贸经营体制实行重大改革,公司全面落实经营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经营管理,全面完成出口供货和自营出口供货计划,出口商品额为55734万元,比1990年增加了14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大豆出口增加了10万吨,罐头增加9333吨。供货商品有大豆、活牛、冻鸡、罐头、糖醛等。出口商品结构农副产品占供货总额的98.87%,轻纺制品占1.13%。1992年,供货出口商品收购额41502万元,自营出口完成510.4万美元,自营出口收购额2382万元。

  1993~1995年,供货商品收购额仍不稳定,供货品种逐渐减少,自营出口比例逐年增加。1993年,自营出口689.1万美元。1994年,自营出口商品总价值877.8万美元,1995年实际出口总值1036.8万美元。成交商品包括粮油食品、饲料、调料、山货、木材、纺织纤维、轻工产品、工艺品、非金属矿产、化工产品等。产品主要销往日本、印度、菲律宾、韩国、俄罗斯、荷兰、美国等国家。

  1996年,垦区只有大豆一种商品为省粮油进出口公司提供货源。1997年,黑龙江省经贸厅转发外经贸部《关于重新核准黑龙江省68家公司进出口经营范围的批复》,农垦外贸公司在列。核准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自营和供货除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俄贸易和转口贸易。垦区主产的大豆、大米、玉米是属于国家外贸部规定统一经营联合成交商品。之后,总局自营出口商品总值逐年增加,1997年942.2万美元,1998年达1334.9万美元。1999年,国营外贸企业供货出口额开始下滑,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等诸多原因,总局外贸停止了出口商品统一供货。垦区132家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企业由于找不到国外客户,逐渐开始加大出口供货数量。出口总额5473.2万美元,自营出口815.2万美元。由于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发展,产品质量提高,达到国际标准,为自营出口创造了条件,并历史性突破出口大米、面粉和奶粉,出口产品随种植结构的调整而改变。

  2000年以后,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国际外贸形势的变化,外经贸部(商务部)对国家外贸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放开了外贸经营权。2000年,垦区出口总额6768.9万美元,自营出口694.8万美元。出口产品中,面粉、蔬菜等增长较快。2002年,出口总额1.07亿美元,自营出口2775.1万美元,大米、面粉、白瓜子、蔬菜出口份额增加,主要销往亚洲和欧洲部分国家和地区。2003年出口总额1.40亿美元,自营出口3392.3万美元,大米出口猛增到227320吨,首次超过大豆。农副产品深加工商品大幅增加,销往亚洲和欧盟部分国家。2004年出口总额1.9亿美元,自营出口3699.9万美元,出口国家为亚洲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2005年,出口总额为2.43亿美元,自营出口3939.9万美元,大豆出口16.7万吨、大米11万吨,杂粮2.15万吨、对俄出口农机具383台套。




  二、进口贸易

  1984年,总局建立农业航空站,由澳大利亚援助5架农用飞机,并帮助培训技术人员。1986年5月27日,引进澳大利亚5架“空中农夫”农用飞机,充实总局农航站作业的实力。

  伴随着改革开放,在发展出口贸易的同时,垦区进口贸易蓬勃发展。1987年,总局对外经济贸易局利用自有留成外汇进口各类商品582.58万美元,产品包括农药、挖掘机、各种包装材料等。进口农垦大厦装修材料、农机配件等其他零星商品,这些进口商品为垦区各生产企业解决了生产和收购的实际问题。1988年,进口528万美元,其中,进口农药427万美元,各种农机配件8万美元,各种包装材料12万美元,优良种子81万美元。1989年,利用自有留成外汇进口订货390万美元,进口到货3大类4种商品,总额369.7万美元。其中,农业机械零件46.2万美元、润滑油5.9万美元,除草剂317.6万美元,进口商品主要来自中国香港。

  1990年,农垦外贸公司成立进口科,专门负责垦区对外贸易代理进口工作。利用垦区留成外汇进口农药化肥,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口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和零配件。当年对外签订进口合同23份,履行17份,进口到货额523.7万美元。进口商品来自日本、美国、瑞士、丹麦、英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1991年,利用自有留成外汇、世界银行和“黑字还流”贷款进口8大类15种商品,总金额764.1万美元。进口商品主要有机械设备及零件、金属制品、润滑油、农药、化工原料、医疗器械等,进口商品主要来自日本、德国、丹麦、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

  1994年,垦区进口贸易首次突破千万美元大关,签订进口合同5项,实现1396.4万美元。进口主要商品有5大类14种,主要是挖掘机零件、除草剂、饲料添加剂、化肥等。进口产品主要来自日本和美国。1995年,代理进口订货6132.9万美元,进口到货5938.5万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进口商品6大类16种商品,主要为农林牧业机械、农业机械配件、联合收割机、食品机械、绝缘纸板等。进口商品主要来自意大利、美国、英国等。1996年,签订进口合同829.3万美元,实际进口到货821.7万美元,现汇进口760万美元,易货进口61.7万美元。进口4大类19个品种,商品来自日本、韩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等国。1997年,进口到货总额895.7万美元,其中,进口新项目鱼粉1万吨,583万美元。1998年,进口到货总额421.2万美元,进口商品3大类5种,主要是豆粕、农机零件、轮胎、拖拉机等。

  1999年,进口到货额大幅下滑,仅为197.7万美元,主要是电气、通信设备及器材和农机具等。2001年起,由于对俄输入劳务和边境贸易的迅猛发展,进口额又急速反弹,实现600万美元,主要为边境易货贸易。2002年,进口总额实现2340万美元,其中,自营进口421.4万美元,边境贸易1918.6亿美元。主要用于成套设备引进及农、林、牧机械引进。至2005年,进口总额达2.18亿美元,进口商品主要是九三油脂从美国、阿根廷进口大豆原料,还有农业种植用的种子、大米加工清选机及大豆加工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