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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营方针

第一章 经营方针与经济结构

第一节 经营方针



  1986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农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86〕8号),明确提出农垦企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方针、任务。农垦企业的经营方针是:依靠政策和科学,充分利用垦区和农场的资源,努力挖掘内部潜力,加强技术改造,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产量、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逐步提高职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团结周围农民,发展经济联合,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并提出了农垦企业大力发展商品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发展经济联合,建设副食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基地、边疆垦区继续承担“屯垦戍边”任务等四项基本任务。

  根据中央提出的农垦企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方针、任务,1987年6月11日,总局做出《关于增强农业后劲加速农业发展的决定》(农总体字〔1987〕49号),《决定》提出,农业是垦区的主要产业,在垦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增强农业后劲,加速农业发展,保证1990年粮豆总产达到37亿公斤,从1987年起每年增产粮豆1.75亿公斤。《决定》要求,依靠政策调动积极性,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业投入保证农业发展。《决定》对因地制宜调整作物比例,建立抗灾的作物布局提出了原则要求:“压缩小麦,稳定大豆,增加玉米、水稻和油菜面积。东南部农场要扩大玉米、水稻面积,北部农场则应扩大油菜面积,在两三年内使玉米面积达到200万亩,水稻面积达到120万~150万亩,油菜100万亩。甜菜、大麦等工业原料作物要保证工业生产需要,可以实行产购销相互衔接,由工厂与家庭农场联营;也可以工厂自采,与家庭农场订立供销合同。扩大饲料作物播种面积,积极发展经济作物。城市郊区和工矿林区农场要扩大蔬菜、瓜果面积,供应城区,增加收入。要注意庭院经济的发展。”这个决定体现了“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

  1988年2月6日,总局局长刘成果在农垦工作会议上提出: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是农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国营农场新的发展模式的重要特色。打破农垦经济的封闭状况,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是农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国营农场新的发展模式的战略措施。针对农垦“单一经营”和“封闭发展”的积弊,刘成果提出:农垦企业发展的方向要搞农工商、牧工商、林工商综合经营。这次会议确立了新时期农垦企业的发展方针:即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在这个总方针指导下,总局连续出台了鼓励出口创汇、加速水产业发展、发展水稻生产的规定或决定。

  1988年10月20日,总局印发《关于鼓励出口创汇若干问题的规定》(黑垦局发〔1988〕98号),对鼓励出口商品生产、提高出口创汇能力、确保“切块”承包对外贸易任务的完成,就出口商品的计划管理、分类及管理、物质供应、运输、生产企业和供货单位奖励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总局做出《关于深化改革加速水产业发展的决定》(黑垦局发〔1988〕105号),《决定》要求各局、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渔业发展方针,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推广新技术,加强企业管理,提高职工素质,加速发展水产业。坚持“五个为主,五个一起上”的原则,即在经营方式上以发展专业渔场和家庭渔场为主,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在资源利用上以池塘和小水面为主,现有大中小水面一起上;在养殖方式上以新法养鱼为主,新法养鱼、精养、半精养、粗养一起上;在产业结构上以渔为主,鱼禽畜、工建服、内外贸一起上;在资金安排上以自我积累为主,国家扶持、内引外联一起上。并出台了优惠政策,调动职工养鱼积极性。11月8日,总局做出《关于发展水稻生产的决定》(黑垦局发〔1988〕112号)。《决定》提出发展水稻是垦区贯彻三江平原综合开发方针、加速改造低湿易涝低产田、变自然优势为经济优势,建设国家级商品粮基地的重大战略措施。《决定》还对制定发展水稻政策、调动开发水稻的积极性;搞好规划设计,实行科学开发;切实加强领导,推动水稻开发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1989年12月13日,总局局长刘成果在农垦工作会议上提出实施“两稳两兴一良化”,即:稳定政策,稳中求进,科技兴农,管理兴工,良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把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任务落到实处。会议根据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做出的《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明后两年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思想是:科技兴农,管理兴工,稳定政策,深化改革,整顿经济社会秩序,发扬北大荒人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战胜困难,做到紧中求活,稳中求进,为垦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奠定基础。提出了压缩需求,实现经济良性发展;科技兴农,夺取明年农业丰收;管理兴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整顿秩序,逐步形成良化的经济社会环境;深化改革,围绕治理整顿完善各项改革措施五项任务。

  1990年3月15日,农垦畜牧工作会议提出,尽快把以奶牛为主的畜牧业建设成持续稳定增长的支柱产业。1990年4月27日,总局出台《发展畜牧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黑垦局发〔1990〕28号),确定了垦区畜牧业发展方针,即:促进大农业生态良性循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实行农牧并举;积极办好家庭养殖业,不断扩大公养比重,实行全民、集体、个体一齐上;以专业化、集约化的种畜禽基地和高产核心群为骨干,逐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以加工业为龙头,科技进步为动力,机械化为手段,以发展节粮型奶牛为主,积极发展高效型肉鸡和适当发展其他畜禽;建立合理的畜种结构,不断提高饲养水平,奶牛逐步实行舍饲的方针。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畜牧业,推进畜牧业的商品化、现代化进程,把垦区畜牧业建成独立的支柱产业。2月26日,为了加快恢复和发展玉米生产,总局做出《关于发展玉米生产的决定》(黑垦局发〔1990〕25号)。《决定》提出发展玉米的总目标是:恢复、扩大玉米种植面积,主攻单产、增加总产,到1995年实现玉米种植面积500万亩、亩产400公斤。1990年,垦区玉米种植面积增加到183万亩,比上年增加了71万亩,比1985年增加116万亩。

  在上述经营方针指引下,“七五”时期垦区经济发展呈现了进步向上的势头。1986~1990年,垦区国内生产总值由14.8亿元(现价)增加到4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62.3%,年均增长10.2%。第一产业增加值由6.66亿元增加到21.6亿元,增长了1.34倍,年均增长18.5%;第二产业增加值由4.06亿元增加到8.68亿元,同比增长40.7%,年均增长7.06%;其中工业增加值由3.45亿元增加到7.09亿元,增长38%,年均增长6.66%;第三产业增加值由4.08亿元增加到9.90亿元,同比增长5.7%,年均增长1.12%;其中贸易业增加值由0.92亿元增加到3.35亿元,增长了1.11倍,年均增长16.1%。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比重由42.5%下降为37.3%,下降了5.2个百分点;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由6.9%提高到7.9%,增加1个百分点;农场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由453.29元增加到1216.72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了65.6%,年均增长10.6%;粮食总产量由25.25亿公斤增加到46亿公斤,增长82.2%,年均增长12.7%;奶牛存栏由3.6万头增加到11.18万头,增长1.1倍,年均增长25.4%;主要畜产品肉奶蛋产量由9.43万吨增加到26.56万吨,增长1.82倍,年均增长23.0%。“七五”时期,累计完成进出口贸易总额59874万美元,比“六五”时期21441万美元增加了38433万美元;累计利用外资5893万美元,比“六五”时期7000万美元减少了1107万美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实现利税11.04亿元,比“六五”时期3.6亿元增加了7.44亿元。

  1990年12月17日,总局局长刘文举在农垦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后10年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在提高经济素质和经济效益、依靠科技进步的前提下,使垦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到2000年,垦区工农业总产值、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比1990年再翻一番以上,实现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最重要的措施是完成100亿商品粮基地建设任务。在建设100亿斤商品粮基地的过程中,树立综合开发思想。在为国家提供商品粮的同时,为国家提供其他大量的农畜副产品以及深加工产品。防止并克服单一开发、只抓粮食忽视其他的倾向。继续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林业、畜牧业、渔业、加工业以及第三产业,把垦区建设成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现代化垦区。

  1991年5月25日,总局党委(扩大)会议通过了《黑龙江垦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十年规划》提出:通过10年的努力,垦区要建成100亿斤商品粮基地、50万头奶牛生产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和外贸出口基地,使垦区经济结构比较合理、农林牧副渔工各业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社会事业进一步完善、人民生活水平达到小康。9月15日,总局召开农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内,垦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1.调整好种植业内部结构,围绕100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水稻、玉米;围绕50万头奶牛基地建设积极扩大青贮和苜蓿种植面积。2.调整好大农业内部结构,稳定发展林业和渔业,大力发展畜牧业,重点发展奶牛和肉鸡,使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由1990年的9.9%,分别提高到1995年的15.4%和2000年的22.3%。3.调整好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比例,大力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和贸工农一体化,使第一产业与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处理好100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与调整产业结构的关系,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工业上根据垦情优先发展粮油加工业、食品加工业、医药工业、饲料工业、农机工业和能源工业。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步伐,切实改变流通落后于生产的状况。

  1991年10月25日,总局党委书记王锡禄在总局党委(扩大)会议上提出今后垦区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要由过去的主要靠上项目、扩大规模发展经济的路子,转移到主要依靠科学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改“管理兴工”为“科技兴工”,重点搞好技术改造,围绕调整结构,科技进步,发挥优势,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来统一安排技改项目。

  1992年6月12日,总局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垦区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黑垦总局发〔1992〕20号)。《通知》确立了发展垦区个体、私营经济“四个长期不变”的思想原则,即: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为进一步发展垦区个体私营经济,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继续发展的方针长期不变;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的政策长期不变;国家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的政策长期不变;国家运用法律、法规对个体私营经济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管理的政策长期不变。《通知》还明确了进一步鼓励和放宽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条件;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经营范围,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明确规定不允许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均放开经营。8月13日,总局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垦区科技进步的决定》(黑垦发〔1992〕7号)。决定从10个方面对垦区加快科技进步做出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增强垦区全员科技意识,推进经济、科技、教育的统筹结合,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进一步加强科研和信息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加速企业科技进步,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加强科技管理工作和科技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的自主权,有关科技进步优惠政策。12月10日,总局做出《关于加速发展垦区第三产业的决定》(黑垦发〔1992〕9号)。《决定》确定加速发展第三产业的目标是: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合垦区情况的市场体系、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把目前垦区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20%~30%的比重,提高到“九五”期末的40%左右。《决定》确定的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一是为第一、第二产业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二是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业批发零售业及直接面对垦区群众的生活服务业;三是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主要是咨询业、信息业、各种技术服务业等;四是为提高职工素质服务的行业;五是对经济发展有影响的基础行业,主要是交通、通讯、科技、教育和公用事业等。决定还提出了若干项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措施。

  由于连续遇到自然灾害以及生产资料涨价、卖粮难、“打白条”、职工收入兑现不及时等问题,加之一些单位领导有淡化农业、削弱农业的倾向,垦区粮食总产由1990年的92亿斤下降到1992年的75亿斤,农业面临严峻挑战和困难。1993年1月15日,总局做出《关于稳定提高农业的决定》(黑垦发〔1993〕2号),提出向实现粮豆总产100亿斤冲击。2月5日,总局做出《关于加速发展垦区外向型经济的意见》(黑垦发〔1993〕4号),确定了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八五”期间,三资企业要有较快发展,外贸出口创汇额达到3000万美元。《意见》提出了九项任务措施。6月5日,总局做出《关于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的若干规定》,以加快庭院经济发展步伐,推动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的市场经济新格局的形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规定》对庭院经济的范畴做出了界定,并出台了鼓励支持政策。庭院经济是指职工和家属利用房前屋后及荒山坡地,利用闲暇劳力和闲暇劳动时间,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流通行业等创造效益的经济活动。按经济性质划分,庭院经济属于个体、私营经济的范畴,是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11月25日,总局召开农垦工作会议,确定垦区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思路是:农业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销供产、种养加、内外贸、农工商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搞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是对垦区现有农业经营体系、生产布局、管理体制、流通体制的深刻变革。推进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奠定了基础。

  为加快垦区经济发展,总局决定把大力发展畜牧业、加快水稻开发作为北大荒第二次开发的第一战役,于1994年9月20日做出《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加速水稻开发的决定》(黑垦局发〔1994〕12号)。《决定》提出到2000年畜牧业生产发展目标为1014700个奶牛单位,年均递增23%。提出放开奶价、提取畜牧发展基金、加大畜牧业投资、草地放开经营、吸引外资、能人等项支持政策和具体措施。提出到20世纪末,开发水稻450万亩,实现平均亩产千斤,总产45亿斤目标。提出10项发展水稻政策和五条发展水稻的具体措施。《决定》的出台,对加快畜牧业发展,加速水稻开发,促进农业结构战略调整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供了政策和措施保障。

  1995年12月1日,总局党委书记申立国在总局党委(扩大)会议报告中,提出坚持“三转(管理体制由行政管理体制向企业管理体制转变,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两开(坚定不移地实行开放开发的方针,坚定不移地实行放开搞活的政策)、一打牢(切实打牢农业发展基础)”,突出做好四篇文章(做好资源综合开发的文章、做好盘活存量资产的文章、做好加快结构调整的文章、做好发展非国有经济的文章),精心实施六大战略(开放开发战略、产业化战略、龙头牵动战略、小城镇带动战略、科教兴垦战略、能人战略),到2000年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任务,国民生产总值、粮豆总产、人均收入、上缴税金在1994年基础上翻一番的奋斗目标。

  “八五”时期,垦区的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农业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围绕100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进行大规模农业综合开发,狠抓了以防洪除涝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提高了抗灾能力;对粮、油、乳、糖、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进行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了一批工业新项目,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进步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91~1995年,垦区国内生产总值由40.2亿元增加到79.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23.0%,年均增长4.2%,低于全国7.5个百分点,比“七五”回落了3.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由21.61亿元增加到45.43亿元,同比增长了14.4%,年均增长2.7%;第二产业增加值由8.68亿元增加到13.35亿元,同比增长28.5%,年均增长5.15%;其中工业增加值由7.09亿元增加到11.09亿元,同比增长29.4%,年均增长5.29%;第三产业增加值由9.9亿元增加到20.33亿元,同比增长37%,年均增长6.5%;其中,贸易业增加值由3.35亿元增加到5.17亿元,同比增长13.2%,年均增长2.5%;第一、二、三次产业比重由53.8∶21.6∶24.6调整为57.4∶16.9∶25.7;非国有经济增加值由4.4亿元增加到20.1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10.9%提高到25.4%;农场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由1217元增加到2348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25.6%,年均增长4.66%。“八五”时期,累计完成进出口贸易总额51837万美元,比“七五”时期59874万美元减少了8037万美元;累计利用外资9251万美元,比“七五”时期5893万美元增加3358万美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实现利税21.18亿元,比“七五”时期11.04亿元增加10.14亿元。粮食总产登上百亿斤新台阶,由92亿斤增加到103亿斤,增长了12%,年均增长2.3%;肉蛋奶产量由26.56万吨增加到33.02万吨,增长24.3%,年均增长4.45%。

  1996年9月5日,总局副局长王家旭在垦区工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确定了“九五”期间垦区工业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目标。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中央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总局党委(扩大)会议关于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的总体思路和总体设计,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方针为指导,实施“三三战略”,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构造新优势,实现新跨越,促进垦区工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实施“三三战略”,即以“三改”(改革、改组、改造)促“三活”(促进机制活、资产存量活、企业经营活);以“三调”(调整布局结构、技术结构、资本结构)构“三优”(构造产业优势、产品优势、经济优势);以“三化”(产业化、集团化、多元化)求“三大”(追求大规模、大市场、大效益)。“九五”期间,垦区工业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是: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使企业成为“四自”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完成工业战略性调整,形成10大产业链,组建十大企业集团;实现工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80亿元,力争100亿元,比1995年增长158.1%~222.6%;年均递增20.9%~26.4%;实现工业增加值25亿元,力争30亿元,比1995年增长125.2%~170.3%,年均递增23.4%~29%;实现职均收入8000元,力争10000元,比1995年增长158.6%~223.3%,年均递增20.9%~26.5%。

  1997年9月1日,总局副局长王家旭在垦区畜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畜牧业总的指导思想,即深入贯彻总局党委改革与发展总体思路,按照“九五”计划的要求,以实现“两个根本转变”为指针,以推进畜牧产业化进程为主线,实施“四四方略”,尽快把畜牧业建成垦区的支柱产业。“四四方略”,即引进“四动”(市场牵动、龙头带动、利益驱动、加压启动)机制;坚持“四靠”(靠政策、靠科技、靠投入、靠管理)方针;实行“四化”(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一体化)经营;追求“四大”(大市场、大集团、大规模、大效益)效应。会议确定畜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1.2000年实现奶牛存栏20万头,肉牛存栏30万头,生猪存栏100万头,肉类总产量11.5万吨,鲜奶产量56万吨。实现畜牧业总产值28.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20%;实现畜牧业增加值20亿元。2.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联结为纽带,依托资源优势,发展主导产业,初步形成以奶牛为重点的奶牛、肉牛、生猪、禽四大产业链。3.实施科技兴牧战略,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提高畜禽良种率,1998年达到80%。

  1997年12月9日,总局党委书记申立国在总局党委(扩大)会议报告中提出了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开创垦区改革发展新局面的指导思想:即紧紧围绕“两个根本转变”,牢牢把握加快改革、加快发展这个主题,坚持贯彻实施垦区改革发展总体思路,继续发展提高农业,坚持打牢发展基础;着力战略调整,着眼构造优势,实施“四化”联动,突出搞活工业;加快发展非国有经济和第三产业,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把一个充满生机活力、更加繁荣富裕文明的垦区推向21世纪。会议确定了进一步开创垦区改革发展新局面的目标: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在1980年基础上翻2.5番,在1994年基础上翻1.3番,提前实现“1155”目标,基本上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垦区实际、充满生机活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更加坚实,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到20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再翻一番,使垦区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垦区成为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畜产品生产为基础,以有能力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龙头企业为牵动,以向市场提供最终消费品为目标,以产业化为基本经营格局的大型企业集团,以一个更加繁荣富裕文明的新形象迈向新世纪。

  “九五”期间,垦区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生产力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垦区国内生产总值由79.1亿元增加到145.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79.6%,年均增长12.4%,高于“八五”8.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由45.43亿元增加到79.2亿元,同比增长86.2%,年均增长13.2%;第二产业增加值由13.35亿元增加到23.9亿元,同比增长52.3%,年均增长8.78%,其中工业增加值由11.09亿元增加到19.15亿元,同比增长50%,年均增长8.45%;第三产业增加值由20.33亿元增加到42.58亿元,同比增长89.9%,年均增长13.7%,其中,贸易业增加值由5.17亿元增加到12.99亿元,同比增长98.1%,年均增长14.7%;第一、二、三次产业比重由57.4∶16.9∶25.7调整为54.3∶16.4∶29.2;非国有经济增加值由20.1亿元增加到58.52亿元,同比增长186.5%,年均增长23.4%,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5.4%提高到40.2%;农场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由2348元提高到3337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0.7%,年均增长7.07%。“九五”时期累计完成进出口贸易总额34197万美元,比“八五”时期51837万美元减少了17640万美元。“九五”时期累计利用外资10978万美元,比“八五”时期9546万美元增加了1432万美元。“九五”时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完成利税36.76亿元,比“八五”时期21.18亿元增加了15.58亿元。粮食总产首次突破150亿斤,由102.9亿斤增加到162.8亿斤,增长58.2%,年均增长9.6%;主要畜产品肉蛋奶产量由33.02万吨增加到40.8万吨,增长23.6%,年均增长4.32%。“九五”时期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发展较快、粮食生产提高幅度较大、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较好的时期。

  2000年12月8日,总局党委书记王玉林在总局党委(扩大)会议报告中,根据江泽民总书记视察垦区时做出的“发扬北大荒精神,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指示,提出垦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北大荒精神,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的,大力推进战略性结构调整,实施产业化经营、科教兴垦、开放开发、可持续发展、信息化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快食品工业、畜牧业、绿色食品业和服务业发展,加速产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进程。2010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主要奋斗目标是:经济总量增加两倍,利税总额达到50亿元,人均纯收入超过8800元,粮食生产能力达到200亿斤,把垦区建成国内机械化水平和科技贡献率最高、人均提供商品粮最多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成为生态环境优良、产业结构合理、综合实力雄厚、人民生活富裕,繁荣、文明的现代化垦区。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战略性结构调整、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大力开发人才资源等五项主要任务措施。

  2004年2月25日,总局党委(扩大)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垦区要努力完成“三大战略任务”(一是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垦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的战略地位;二是以龙头企业为牵动,加速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垦区经济发展的综合实力;三是在经济发展和生产力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垦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使职工群众过上更加富裕殷实和健康文明的小康生活),实现“两个重大转变”,(即由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向国家重要食品基地转变;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历史性转变)。《报告》同时提出了切实搞好“两场”(巩固提高家庭农场,大力发展家庭牧场)建设、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以招商引资为重点的对外开放、实施科教兴垦和人才强垦战略、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北大荒文化等六项主要任务。

  2005年1月,总局党委书记吕维峰在总局党委(扩大)会议报告中提出:今后的3~5年时间内,垦区要以农业产业链经营为核心,以资金投入为保障,以资源战略性控制为主要方式,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努力打造加快发展的产业集聚和规模扩张强势。通过加快实施现代农机装备工程,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大力发展畜牧业和经济作物,使种植业和畜牧业年销售收入分别达到150亿元以上。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和资本运作力度,进一步加快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努力构建一批大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物流企业集团,使工业和现代物流产业年销售收入分别达到650亿元和150亿元以上。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使全口径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把垦区建设成为在中国农产品综合经营领域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农业和食品业龙头。这既是垦区今后经济发展的愿景目标,也是垦区“十一五”时期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

  “十五”时期,垦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生产总值(GDP)由145.7亿元增加到269.8亿元,年均增长12.6%,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由79.2亿元增加到148.4亿元,年均增长12.6%;第二产业增加值由24.0亿元增加到50.5亿元,年均增长14.8%;第三产业增加值由42.6亿元增加到70.9亿元,年均增长10.9%。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由286亿元增加到386亿元,年均增长6.18%;资产负债率由80.5%降到66%,下降了14.5个百分点。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47.7亿元的前提下,累计实现企业利润22.7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1.9倍;累计实现家庭农场利润224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2.4倍;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1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81.9亿元。2005年农场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6179元,比2000年增加了2842元,高于全省和全国农民收入2900元左右,年均增长11.4%,高于全省和全国农民收入平均增速7~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