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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产业结构

第二节 产业结构



  “七五”时期,垦区坚持走优化产业结构,以内涵为主、适度增长的效益型发展道路,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发展工业,大力发展商贸流通,推进农工商、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第一、二、三次产业构成由“六五”期末的45.0∶27.4∶27.6调整到“七五”期末的53.8∶21.6∶24.6,由于农业发展速度较快,二三产业占比相对下降。

  “八五”时期,垦区围绕100亿斤商品粮基地、50万头奶牛生产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和外贸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电力、化工、建材等工业,推进农工商综合经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第一、二、三次产业构成由“七五”期末的53.8∶21.6∶24.6调整到“八五”期末的57.4∶16.9∶25.7;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拉动农业快速发展,第二产业占比相对下降。

  “九五”时期,垦区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向优化经济结构要总量、要速度、要效益。继续加快发展农业,努力夯实发展基础;加快实施产业化经营战略,壮大经济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996~2000年,第一、二、三次产业构成由“八五”期末的57.4∶16.9∶25.7调整到“九五”期末的54.3∶16.4∶29.2,第一产业占比下降3.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基本持平,第三产业占比提高3.5个百分点。

  “十五”时期,垦区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战略性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优势产业快速发展,三次产业良性互动的发展局面。第一、二、三次产业构成由“九五”期末的54.3∶16.4∶29.2调整为“十五”期末的55.0∶18.7∶26.3,第一产业占比提高0.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提高2.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比下降2.9个百分点。

  一、农业经济结构

  “七五”时期,垦区在加快种植业发展的同时,加快发展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种植业)占比由90.7%下降到87.8%,下降2.9个百分点;林业占比由1.9%下降到0.8%,下降1.1个百分点;牧业占比由6.9%提高到10.6%,提高了3.7个百分点;渔业占比由0.5%提高到0.8%,提高0.3个百分点。

  “八五”时期,垦区农业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种植业)占比由87.8%下降到84.1%,减少3.7个百分点;林业占比由0.8%提高到1.5%,提高0.7个百分点;牧业占比由10.6%提高到13.8%,提高3.2个百分点;渔业占比由0.8%下降到0.6%,降低0.2个百分点。

  “九五”时期,垦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种植业)占比由84.1%提高到84.9%,增加0.8个百分点;林业由1.5%下降到0.9%,降低0.6个百分点;牧业由13.8%下降到13.5%,降低0.3个百分点;渔业由0.6%提高到0.7%,增加0.2个百分点。

  “十五”时期,垦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种植业)占比由84.9%下降到73.2%,降低11.7个百分点;林业由0.9%下降到0.6%,降低0.3个百分点;牧业由13.5%增加到24.3%,提高10.8个百分点;渔业保持0.7%持平。这一时期畜牧业快速发展,占比大幅度提升。

  (一)种植业结构

  “七五”时期,垦区粮食作物压缩小麦、大豆面积,扩大水稻、玉米面积,增加油菜籽面积。粮食作物占总播种面积比重由92.9%下降到90.0%,减少2.9个百分点;油料作物占比由0.82%增加到3.23%,提高2.41个百分点;小麦、大豆面积分别由81.44万公顷、74.86万公顷下降到78.65万公顷、62.92万公顷,占比分别由45.8%、42.1%下降到43.3%、34.6%;水稻、玉米面积分别由2.60万公顷、4.52万公顷增加到5.84万公顷、12.22万公顷,占比分别由1.26%、2.54%增加到3.21%、6.72%。
  “八五”时期,围绕发展“两高一优”(高产、高效、优质)农业,垦区实行压麦、稳豆,扩大水稻、玉米面积,继续优化作物种植结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由163.61万公顷减少到160.97万公顷,占总播种面积比重由90.0%增加到90.5%,基本持平;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由5.93万公顷减少到4.78万公顷,由3.23%下降到2.69%。小麦面积由78.65万公顷压缩到46.1万公顷,由43.3%下降到25.9%;大豆面积由62.92万公顷恢复到74.6万公顷,由34.6%提高到42.0%;水稻、玉米面积分别由5.84万公顷、12.22万公顷增加到17.84万公顷、16.96万公顷,分别由3.21%、6.72%增加到10.0%、9.55%,高产作物面积增加拉动粮食总产由460.3万吨增加到514.5万吨,首次突破100亿斤。

  “九五”时期,垦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由160.97万公顷增加到181.86万公顷,占总播种面积比重由90.5%增加到91.8%,提高1.3个百分点;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由4.78万公顷增加到8.07万公顷,占比由2.69%增加到4.07%。小麦面积由46.06万公顷压缩到29.95万公顷,占比由25.9%下降到15.1%;大豆面积由74.6万公顷压缩到66.8万公顷,占比由42.0%下降到33.7%;水稻面积由17.84万公顷增加到67.66万公顷,占比由10.0%增加到34.1%,玉米面积由16.96万公顷减少到8.34万公顷,占比由9.5%下降到4.2%。这一时期大规模开发水稻种植,拉动粮食总产由514.5万吨增加到814.1万吨。

  “十五”时期,垦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由181.86万公顷增加到190.48万公顷,占总播种面积比重由91.8%压缩到88.4%,降低3.4个百分点;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由8.07万公顷下降到7.92万公顷,占比由4.07%下降到3.67%,亚麻、药材、蔬菜、瓜类等经济作物和青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大幅度提升。小麦面积由29.95万公顷压缩到14.02万公顷,占比由15.1%下降到6.5%;大豆面积由66.8万公顷压缩到59.56万公顷,占比由33.7%下降到27.6%;水稻面积由67.66万公顷增加到73.75万公顷,占比由34.1%增加到34.2%;玉米面积由8.34万公顷增加到25.22万公顷,占比由4.2%提高到11.7%。这一时期扩大水稻、玉米高产作物种植,压缩小麦、大豆种植,拉动粮食总产由814.1万吨增加到1026.5万吨,首次突破200亿斤。

  (二)畜牧业结构

  “七五”时期,垦区大力发展“两牛一猪”。奶牛、肉牛和生猪存栏分别由3.60万头、5.45万头和14.5万头增加到11.18万头、6.94万头和34.1万头;肉牛出栏由0.53万头增加到1.35万头,生猪出栏由26万头下降到23.4万头。“八五”时期,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要求,垦区继续扩大节粮高效型“两牛一猪”和羊、禽饲养规模。

  “八五”期末,奶牛、肉牛、生猪、羊、禽存栏分别达到12.83万头、12.19万头、54.5万头、19.6万只和684.1万只,分别比“七五”期末增加1.65万头、5.25万头、20.4万头、5.2万只和215.8万只,增幅分别达到10.5%、75.6%、59.8%、36.1%和46.0%。

  “九五”期末,垦区奶牛、肉牛、生猪、羊、禽存栏分别达到11.47万头、14.64万头、61.08万头、29.9万只和739.3万只,分别比“八五”期末增加-1.36万头、2.45万头、6.58万头、10.3万只和55.2万只,增幅分别达到-10.6%、20.1%、12.1%、52.6%和8.1%。这一时期,奶牛养殖出现滑坡,羊养殖发展较快。“十五”时期,垦区畜牧业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成为重要中轴产业。

  “十五”期末,奶牛、肉牛、生猪、羊、禽存栏分别达到30.36万头、49.69万头、174.14万头、168.70万只和1103.26万只,分别比“九五”期末增加18.89万头、35.05万头、113.06万头、138.8万只和363.97万只,增幅分别达到1.65、2.39、1.85、4.64倍和47.3%。“十五”时期是畜牧养殖史上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

  二、工业经济结构

  垦区轻工业重点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包括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烟草加工、毛皮制作以及化学药制造等;重工业重点发展能源、建材、化工、农机制造等。“七五”时期,在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占比,轻工业占比由55.8%提高到71.4%,提高15.6个百分点;重工业占比由44.2%下降到28.6%,降低15.6个百分点。1990年以粮食、畜产品等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占轻工业产值的97.5%。

  “八五”时期,垦区轻重工业保持均衡发展态势。1991~1995年,工业总产值构成中,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导的轻工业占比由71.4%提高到71.8%,基本持平;以电力、化工、建材等为主导的重工业占比由28.6%下降到28.2%,基本持平;以粮食、畜产品等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占比由97.5%下降到96.1%,基本持平。

  “九五”时期,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的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拉动轻工业快速发展。在工业总产值构成中,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导的轻工业占比由71.8%提高到76.5%,增加4.7个百分点;原煤、电力、化工、建材等重工业占比由28.2%下降到23.5%,降低4.7个百分点。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乳制品等加工制品产量分别由9万吨、27.2万吨、7.3万吨、3.01万吨增加到58.1万吨、22.4万吨、9.21万吨、3.94万吨;原煤、焦炭、尿素、发电量等重工业产品产量分别由136.3万吨、14.84万吨、20.9万吨、5.99万千瓦时下降到82.7万吨、3.26万吨、9.92万吨、4.4万千瓦时。

  “十五”时期,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的深入实施,推动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垦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迅速崛起,形成米、面、麦芽、油、乳、药等主导产业,拉动轻工业快速发展,同时,国有资本从原煤采掘等非优势产业退出,优化国有工业经济布局。2001~2005年,在工业总产值构成中,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导的轻工业占比由76.5%提高到85.6%,增加了9.1个百分点;重工业占比由23.5%下降到14.4%,降低了9.1个百分点。大米、小麦粉、大麦芽、食用植物油、乳制品、中成药等加工制品产量分别由58.1万吨、22.4万吨、2.31万吨、9.21万吨、3.94万吨、0.2万吨增加到160.2万吨、31.0万吨、15.9万吨、49.3万吨、17.8万吨、1.17万吨,大麦芽、中成药迅速崛起;焦炭、尿素、水泥、发电量等重工业产品产量分别由3.26万吨、9.92万吨、77.0万吨、4.4万千瓦时增加到21.4万吨、19.8万吨、134.8万吨、5.16万千瓦时;原煤由82.7万吨下降到33.0万吨。

  三、第三产业经济结构

  “七五”时期,垦区的第三产业重点发展商贸、餐饮、运输等服务业。在第三产业增加值中各业占比,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占比由6.2%增加到8.3%,提高2.1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通信业占比由2.4%增加到2.6%,提高了0.2个百分点。

  “八五”时期,垦区第三产业增加值中各业占比,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由8.3%下降到6.5%,下降1.8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通信业由2.6%下降到1.7%,降低0.9个百分点。

  “九五”时期,垦区第三产业增加值中各业占比,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由6.5%增加到8.9%,提高2.4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通信业由1.7%增加到3.7%,提高2个百分点;社会服务业由1.13%增加到2.77%;房地产开发经营从无到有。这一时期,经营性三产服务业发展较快,拉动第三产业占比提升。

  “十五”时期,垦区第三产业增加值中各业占比,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由8.9%增加到10.0%,提高1.1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通信业由3.7%增加到4.2%,提高0.5个百分点;社会服务业由2.77%增加到3.01%。这一时期,经营性三产服务业发展较快,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金融保险等新兴产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拉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