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所有制结构
第三节 所有制结构
改革开放特别是1985年以后,垦区打破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单一经济格局,创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发展环境,优化经济结构,逐步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经过20年(1986~2005年)的改革发展,个体、私营、外资、港澳台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垦区经济的组成部分,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营机制、增加经济总量、拉动劳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五”时期是垦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国营农场经营体制改革,全面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建立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国有工商运建服企业改革,从承包经营、租赁经营逐步向改制、改组、改造延伸,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企业,发展私营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分离农业富余职工和工商运建服企业改制职工下岗,以户为单位从事个体养殖、加工、建筑、运输、贸易、服务业等,发展个体经济;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兴办外资独资或合资企业等,发展外资经济或混合经济,使经济成分发生了重大变化。
职工家庭农场是在国营农场领导下,以户为单位,实行家庭经营、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职工家庭农场承包使用国有土地、山林、草原、水面等生产资料,并拥有自购的生产资料,相对独立地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其经济类型属国有经济。历史上,为安置职工家属、成年子女就业,兴办了一批场(厂)办集体企业,从事农业或工商运建服经营,在集体企业没有改制的前提下,其经济类型仍属集体经济。
“七五”期末,垦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0.20亿元,其中,国有经济36.58亿元,占生产总值的91.0%;非国有经济增加值达到3.62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9.0%,比“六五”期末提高了5.6个百分点。
全社会从业人员达到81.38万人,比“六五”期末增加了3.1万人,增长了3.96%;其中,国有经济单位71.30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7.61%,比“六五”期末降低1.71个百分点;集体经济单位1.21万人,占1.49%,比“六五”期末降低2.42个百分点;其他经济单位0.8万人,占0.98%,比“六五”期末增加0.98个百分点;个体劳动者8.07万人,占8.7%,比“六五”期末增加1.93个百分点。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占比下降,其他经济、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占比提升。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96亿元,其中,国有经济单位投资6.36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91.3%,比“六五”期末增加14.9个百分点;集体经济单位投资为零,比“六五”期末降低1.6个百分点;个体经济投资0.6亿元,占8.7%,比“六五”期末降低13.3个百分点。个体经济投资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个人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比“六五”期末减少7158万元。
实现农业总产值48.1亿元,其中,国有经济42.66亿元,占总产值的88.7%,比“六五”期末下降7.1个百分点;集体经济产值0.14亿元,占0.3%,比“六五”期末下降0.3个百分点;个体经济产值5.29亿元,占11.0%,比“六五”期末提高7.4个百分点。
实现工业总产值26.69亿元,其中,国有经济产值26.18亿元,占总产值的98.1%,比“六五”期末增加0.5个百分点;集体经济产值0.32亿元,占1.2%,比“六五”期末下降1个百分点;其他经济(包括个体)产值0.18亿元,占0.7%,比“六五”期末增加0.5个百分点。
“八五”时期,总局首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垦区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黑垦总局发〔1992〕20号),确立了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发展方针和“四个长期不变”的思想原则,保障和促进了垦区个体、私营经济较快发展,对繁荣商品经济,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搞活流通,加快奔小康步伐,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八五”期末,垦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9.11亿元,其中,国有经济增加值59.02亿元,占生产总值的74.6%;非国有经济增加值达到20.09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25.4%,比“六五”期末提高16.4个百分点。非国有经济占比大幅度提升。
全社会从业人员达到76.63万人,比“七五”期末减少4.75万人,下降5.84%;其中,国有经济单位70.37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91.8%,比“七五”期末增加4.19个百分点;集体经济单位0.18万人,占0.23%,比“七五”期末降低1.26个百分点;其他经济单位0.54万人,占0.7%,比“七五”期末减少0.28个百分点;个体劳动者5.59万人,占7.3%,比“七五”期末减少1.4个百分点。“八五”时期,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占比上升,集体经济、其他经济、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占比下降。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02亿元,其中,国有经济单位投资13.02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81.3%,比“七五”期末少10个百分点;个体经济投资3.0亿元,占18.7%,比“七五”期末增加10个百分点。“八五”期末个体经济投资主要是个人投资建房、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
实现农业总产值105.09亿元,其中,国有经济84.65亿元,占总产值的83.4%,比“七五”期末下降5.3个百分点;集体经济产值0.11亿元,占0.1%,比“七五”期末下降0.2个百分点;个体经济产值17.34亿元,占11.02%,比“七五”期末提高5.5个百分点。农业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比重下降,个体经济比重上升。
实现工业总产值52.94亿元,比“七五”期末增加26.25亿元;其中,国有经济产值49.04亿元,占总产值的92.63%,比“七五”期末降低5.5个百分点;集体经济产值0.05亿元,占0.09%,比“七五”期末下降1.11个百分点;其他经济(包括个体)产值3.85亿元,占7.27%,比“七五”期末增加6.57个百分点。工业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集体经济比重下降,非公有制包括个体、私营经济比重大幅度上升。
“九五”时期,按照总局党委确定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坚持“三转、两开、一打牢”,突出做好四篇文章,精心实施六大战略,使垦区经济步入市场经济轨道和发展的快车道。坚定不移地实行开放开发的方针,坚定不移地实行放开搞活的政策,敞开局门、场门,引进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借助外力发展自己;放开企业和干部群众的手脚,排除束缚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放活基层,搞活企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经济发展。坚定不移地做好发展非国有经济的文章,通过营造发展环境,政策扶持引导,推动职工自营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更快发展,非公经济成为拉动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
“九五”期末,垦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5.73亿元,其中,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集体经济)增加值87.15亿元,占生产总值的59.8%,比“八五”期末下降14.8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58.58亿元,占40.2%,比“八五”降低14.8个百分点。在经济总量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9.19亿元,其中,公有制经济59.79亿元,占75.5%;非公有制经济19.4亿元,占24.5%;第二产业增加值23.96亿元,其中,公有制经济11.26亿元,占47.0%;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2.7亿元,占53.0%;第三产业增加值42.58亿元,其中公有制经济16.18亿元,占38.0%;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26.40亿元,占62.0%。二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占比均超过一半。全社会从业人员70.74万人,比“八五”期末减少5.89万人,其中,国有经济单位57.43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1.2%,比“八五”期末下降10.6个百分点;集体经济单位0.38万人,占0.5%,比“八五”期末增加0.27个百分点;其他经济单位5.94万人,占8.4%,比“八五”期末增加9.9个百分点;个体劳动者6.99万人,占9.88%,比“八五”期末增加2.58个百分点。“九五”时期,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占比下降,集体经济、其他经济、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占比上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94亿元,其中,国有经济单位投资18.42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84.0%,比“八五”期末增加2.7个百分点;其他经济单位投资0.46亿元,占2.1%;个体经济投资3.06亿元,占13.9%,比“八五”期末减少4.8个百分点。“九五”期末,个体经济投资主要是个人建房固定资产投资。
“十五”时期,垦区全面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发扬北大荒精神,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指示,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优化所有制结构,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作为重要措施,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国有工商运建服企业改革,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垦区经济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十五”期末,垦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69.83亿元,其中,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集体经济)增加值161.09亿元,占生产总值的59.7%;比“八五”期末下降0.1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08.74亿元,占40.3%,比“八五”增加0.1个百分点。在经济总量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8.45亿元,其中,公有制经济115.2亿元,占77.6%,比“九五”期末增加2.1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33.25亿元,占22.4%,比“九五”期末降低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50.49亿元,其中,公有制经济19.69亿元,占39.0%,比“九五”期末降低9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30.8亿元,占61.0%,比“九五”期末增加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70.9亿元,其中,公有制经济26.23亿元,占37.0%,比“九五”期末降低1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44.67亿元,占63.0%,比“九五”期末增加了1个百分点。二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占比进一步提升。
全社会从业人员74.40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了3.66万人,其中,国有经济单位54.41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3.1%,比“九五”期末下降8.1个百分点;集体经济单位233人,占0.03%,比“九五”期末下降0.47个百分点;其他经济单位13.6万人,占18.3%,比“九五”期末增加9.9个百分点;个体劳动者6.37万人,占8.56%,比“九五”期末降低1.32个百分点。“十五”时期,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占比下降,集体经济近乎解体,其他经济从业人员占比上升。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9.37亿元,其中,国有经济单位投资42.13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1.0%,比“九五”期末降低13个百分点;其他经济单位投资7.51亿元,占12.6%,比“九五”期末增加10.5个百分点;个体经济投资9.73亿元,占16.4%,比“九五”期末增加2.5个百分点。“十五”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