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安全生产 一、机构 1986年,垦区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配备了专职干部340名,兼职安全员28000名。总局对专职安全干部实行了服装、监察证、胸章和安全手册“四统一”。
1987年,总局劳动安全监察处成立(与总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劳资处合署办公),下设职业安全监察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矿山安全监察室。各管理局相继成立劳动安全监察局(与管理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劳资处合署办公)。1988年4月,省劳动局对总局安全监管部门委托部分安全监管职能。1990年11月,省劳动局下发《关于农垦区内劳动工作实行系统管理具体意见的通知》(黑劳发字〔1990〕210号),委托省农场总局劳动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农垦区内的劳动工作,行使相当于地市劳动局的职能。
2000年12月,总局将原劳动局承担的矿山(含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察、职业安全监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移交给总局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贸委)承担。2002年5月,将总局安全生产办公室由原在总局经贸委挂牌改为总局经贸委管理的副处级机构,更名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7月,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9月,将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承担的负责垦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扩建的安全审查工作,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及垦区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组织和协调等职能一并划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10月,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总局经贸委划出,成为总局机关序列正处级独立部门,核定人员编制7名。内设综合科、监督管理科和监督协调科。各分局相继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年11月,将总局商务局承担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管理职责,垦区公安局承担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放职责,总局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一并移交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986年以前,垦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办事机构,每年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持续呈下降趋势。
1986年,总局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及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为适合形势发展的需要,针对农垦系统的特定情况,总局开始争取省政府的政策支持,着手劳动安全监察委托工作。1987年,总局、各管理局按照省劳动局的要求,设立了劳动安全监察机构,为依法行使劳动安全监督执法做好了组织上的准备。在此期间,省劳动部门仅将很小一部分安全监管职能试行了委托,委托总局劳动安全监察部门重伤以下事故调查处理权限。1988年,省劳动部门对总局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试行委托了部分劳动安全监察职能。总局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在积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主动将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由传统的行业安全管理,逐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转变。1989年,总局开始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由总局局长与各管理局、总局各直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1990年,省劳动局对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委托,垦区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开始在本系统内履行市(地)级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垦区各级有关部门、各单位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建设的通知要求,普遍建立和加强了安全生三农场和前进浸油厂实行标准化管理;哈尔滨管理局所属各农场把风险机制引入安全管理中;浩良河化肥厂、依兰收获机厂和佳木斯肉联厂开展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全年培训电工1050名、厂内机动车司机30名、起重工201名、司炉工2763名、专职安全干部153名。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和《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从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安全措施经费共计2477万元。
1991年,面对上年煤矿连续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和三江食品公司浸油车间发生爆炸火灾责任事故的严峻形势,总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总局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开展锅炉压力容器综合治理、矿山企业调查登记建档和事故监察工作,总局印发《黑龙江垦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矿山安全监察实施细则》,使劳动安全监察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建设的轨道。总局煤炭局从强化煤矿现场管理入手,突出抓了煤矿的“五查”工作,筹集资金256万元,投入矿井的安全措施、补欠工作,使6个无主扇的矿井安上了主扇,维修回风巷道3780米,增设密闭127个、风门96个,购置便携式瓦检器187套、自救器180台套,有效遏制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在7月份的抗洪抢险工作中,总局派出7个工作组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指挥防汛抢险工作。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奋力拼搏,终于使松花江3次洪峰安全通过沿江6个农场,成功地实施了穆棱河洪水分流,控制了主要江河堤防决口。当年年底,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隐患,防患于未然,总局下发《关于将每月九日、十九日、二十九日定为垦区“安全讲评日”的通知》(黑垦局文〔1991〕412号),在基层生产班组开始推行“逢九安全讲评日”活动。总局统一制发《“安全讲评日”活动记录》《“安全讲评日”解决隐患审批报告单》,由基层班组对安全讲评日活动情况、发现隐患情况和隐患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逐级上报,直至问题解决。
1993年,针对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一部分企业领导片面理解扩大企业自主权,撤并甚至取消了安全机构,减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重削弱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总局多次研究部署垦区安全生产工作。总局党委书记王锡禄在农垦工作会议上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讲,安全就是生产力,没有安全也谈不上发展生产力。他要求各级领导要把安全工作提到新的高度来认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保证垦区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通知》,就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北安管理局落实四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直接与工资、奖金、评选先进挂钩。哈尔滨管理局将安全责任状的10项指标与经济指标一同纳入目标管理。垦区组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集中开展了“逢九安全讲评日”“安全百日整顿”和“安全生产周”活动。在“安全百日整顿”活动中,总局和红兴隆、牡丹江管理局矿山安全监察部门会同煤炭、工商等部门对142个煤矿、161个井口进行认证和整顿验收;总局劳动、建委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石油液化气贮罐厂(站)整顿。
到1994年,多数将安全管理机构撤并的农场、企事业单位,都恢复了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了人员,保证了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的发展,各管理局、总局各直属单位、各部门大胆探索安全管理新措施、新办法。宝泉岭管理局将各种形式生产经营企业纳入安全管理范围;绥滨农场组织成立了个体劳协、安联办,加强对个体户的安全管理;红兴隆管理局一改过去办照只经工商局个体科批准的办法,实行由消防、电业等有关部门同时认可,工商部门方予以发照;绥化管理局依靠企业自身活力,采取自定、自控、自检、自改的措施,强化企业自身责任。1995年,垦区各级、各单位层层制定了以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工作责任管理网络。1996年,普遍实行了行政一把手签订责任状制度,进一步加深了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
1999年,总局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将行政一把手、主管副职的其他副职的安全职责一一细化,明确各自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证了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在经营机制改革过程中,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继续加强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避免了安全工作出现断档、断层和漏洞。坚持把治理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整改完成总局级重大火灾隐患12项;结合“关井压产”工作,吊销安全条件合格证、准建证44个,关闭、取缔矿井98处,投入资金157.4万元,重点解决了通风改造、立井防坠过卷等356项重大隐患,使安全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全年无瓦斯爆炸事故,完成了省“关井压产”的任务指标。据不完全统计,当年安全投入资金5038万元。
2000年,垦区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死亡3名小学生的特大事故,垦区各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着力解决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在个体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中小企业监督管理方面,牡丹江分局对作业环境较差、存在隐患较多的企业,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定期检查指导,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安全管理;齐齐哈尔分局出台了《个体私营企业安全监察管理办法》,对个体修理等工商企业进行依法监察,优化了社区环境。在集中办学方面,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堵塞集中办学存在的漏洞。对学生的交通、住宿、饮食等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和治理,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外住宿点和接送学生的报废车辆,进一步改善了学生的安全状况。在煤矿安全管理方面,总局煤炭部门坚持以“一通三防”为重点,投入500万元对煤矿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杜绝了瓦斯爆炸事故。
2001年3月1日,新华农场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名矿工遇难。4月15日,北兴农场焦化煤矿发生死亡5人瓦斯爆炸事故。为彻底扭转垦区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按照总局党委的要求,总局煤炭局开始着手将垦区所属煤矿全部转出工作。至2002年,总局煤炭管理局将垦区所属32个煤矿安全监管职能移交煤矿所在市(地)、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
2003年,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130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安全评估,对37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评价。依法取缔非煤矿山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95家。继续加大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共投入油库和加油站改建、危房改造、安全培训等项目的资金达1亿余元,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29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追究,其中,行政撤职1人,行政记大过9人,行政记过11人,行政警告8人。培训特种作业人员8000多名。
2004年,总局、分局两级安全监管部门本着“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扎实工作,超前防范”的原则,坚持每个季度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质量技术监督、建设、消防、交警、教育等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实行了周检、旬检或月检。共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及专项检查组485个,参加检查1618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62个,查出隐患2356项,其中,立即整改2286项,责令限期整改单位30个,责令停业整顿单位14个。加大安全生产整改资金投入,一批重大隐患得以消除。各级共投入资金2.1亿元用于学校危房改造、增设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更新接送学生车辆等。投入资金2231万元,解决了部分油库无消防系统、加油站等事故隐患35处。投入250万元,给5个分局配备5台消防举高车,初步缓解了高层建筑灭火能力不足的问题。
2005年,总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局农场(社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实施了农场社区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在业务上由分局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代表分局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农场(社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措施,解决了农场社区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难以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监管的问题。宝泉岭分局率先在农场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绥化、建三江、牡丹江、哈尔滨等分局在农场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农场社区安全管理站、安全管理协会及在管理区成立的义务安全巡查队和在居民点实行的老党员义务安全巡查等做法,解决了中小企业安全工作“无人管”和“不会管”的问题。垦区安全工作初步形成了“总局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领导格局。加大安全投入,整治事故隐患。共投入2.1亿元,用于各类隐患的整改,有效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尤其是列入省政府备案的14项重大火灾隐患已经彻底消除。其中用于解决学校危房和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资金达1.21亿元。
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据不完全统计,1986~2005年,垦区共发生生产责任事故484起,死亡586人,重伤270人。1991~2005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778起,死亡939人,伤2554人;发生火灾事故847起,死亡26人,伤22人。其中,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38起,死亡189人,伤101人。
1987年6月18日,农夫型8502号飞机在八五三农场执行农化作业时遇下降气流,飞行员操纵失当,飞机坠地报废,造成二等飞行事故。7月3日,双鸭山农场十一队铁牛-55胶轮拖拉机发生翻车事故,造成3人死亡。
1988年3月17日9时,五九七农场三分场驾驶员杨军宝驾驶35-30725号解放牌汽车,行至双宝路(铁路公里碑42公里)公路与铁路交叉口处,与双鸭山矿务局拉煤火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汽车报废。4月9日10时,共青农场二十队个体运输户张经海驾驶35-12434号解放牌带挂车,从延兴拉石头送往鹤岗水泥厂。当车行至鹤岗南山工人俱乐部附近下坡处时,由于制动装置失灵,与对面驶来的一辆北京212和一辆东风140刮碰后驶入人行道,接连撞倒7人,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
1989年7月2日,飞行员刘警卫,驾驶农夫型8503号飞机在五九七农场执行农化任务时,由于违章和精力分配不当,飞机坠地,损坏严重,造成三等飞行事故。
1990年3月29日,庆丰农场煤矿由于矿工违章作业,采煤上山超宽,大面积空顶作业,不执行煤矿三程一标,冒险进入空区作业,发生冒顶事故,造成4人死亡。6月27日,飞行员高富华(天气标准2/0,右座教员)、左座郑勃,驾驶赛斯纳C-185型8505号机执行红卫农场大豆除草任务,第三架次作业完成第二幅喷洒后,飞机在拉升转弯过程中因飞行员违犯该机型驾驶手册操纵规定,造成飞机侧滑坠地,机组两人受伤,飞机报废的二等飞行事故。8月9日8时,五九七农场煤矿发生一起回收煤柱而造成井下特大冒顶事故,死亡4人、轻伤1人。12月25日6时25分,三江食品公司浸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整个车间被炸毁,5人轻伤,周边单位及居民住户的窗户损坏严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87万元。
1991年4月11日11时30分许,绥棱农场十三队职工丁振宇在该队9号稻田地和81021部队中间荒格地狭长地带,违法擅自烧荒跑火,过火面积约5公顷。在扑救火灾的战斗中,绥棱农场十三队有6人牺牲,1人受重伤。
1993年11月21日3时30分左右,饶河农场磆川林场冬季采伐点职工宿舍(临时搭设的帐篷)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伐木工10人死亡、3人重伤、10人轻伤。
1994年7月21日,农垦航空站发生一起飞机坠落责任事故,无人员伤亡、飞机报废。8月26日20时20分,八五七农场煤矿一井发生一起局部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10月18日,大兴农场二十四队队长王德昌(无证)驾驶胶轮拖拉机到场部接劳务人员,车在场部至二十四队途中翻入路边沟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10月21日10时,20分,曙光农场煤矿一井发生局部瓦斯爆炸,死亡6人、重伤2人。
1995年2月6日19时30分,牡丹江管理局前进煤矿王树军小井在停电32天后,造成瓦斯积聚,在排放瓦斯时无措施,工人杨杰在井下吸烟,引起瓦斯爆炸,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
1996年2月25日9时许,原八五五农场交通科二井(1995年8月17日签订解除承包合同,并于8月24日上报封井停产报告),矿长蒋程贵未按协议要求,私自启封井口,在没有电源的情况下,带人入井,因吸烟引起瓦斯燃烧,造成3人死亡,3人烧伤。10月15日9时30分,宁安农场煤矿二井由于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工人随意打开防爆开关维修,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1月13日17时10分,曙光农场煤矿二井,由于严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人。
1997年5月5日17时30分,红兴隆电厂煤矿西山三井主井下山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7月11日7时50分,绥化农垦分局北区1998安居住宅楼施工工地正在调试运行的塔吊发生倒塌事故,死亡3人、重伤1人,将一住宅平房砸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万元。7月25日,谭英范个体煤矿(原八五四农场梨树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8月23日17时30分,荆奎兴个体小井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9月29日16时20分,双鸭山农场煤炭公司二井(双鸭山市燃料公司第八分公司承包井)发生一起人车跑车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1998年8月16日11时30分许,八五一○农场孙明礼个体井五路上山溜宽眼掘进工作面与开切眼贯通时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9人。
1999年11月28日9时5分,锦河农场个体营运客车(黑R50325)载着57名小学生、2名教师、2名司乘人员和6名搭车乘客,行至铁路道口时,司机杜宝山望不够,导致客车与由黑河方向开来的4302次货运列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司机和3名学生),5人受重伤,26人受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9.77万元(不含车辆损失)。
2000年10月23日凌晨,二九○农场第一小学校外食宿(与居民协议收费)的小学生,因煤烟渗漏,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名小学生死亡,3名小学生受伤。
2001年2月18日8时15分,黑龙江农垦佳木斯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在拆迁农垦机关院内旧房区施工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3月1日13时5分,新华农场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名矿工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00万元。该矿于当年7月份关闭。4月15日,北兴农场焦化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5月6日22时许,共青农场场长武胜飞、党委书记单金龙、副场长张贵山3人在佳木斯市洽谈完业务,晚餐后乘坐由司机侯胜利驾驶的丰田4500吉普车返回农场途中,在佳木斯市外环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与一辆由南向北沿四丰路驶出的无牌解放141翻斗车相撞起火。车上4人全部死亡,吉普车报废。
2002年7月13日17时,飞行员赵军驾驶M-18型飞机在八五八农场执行水稻航化作业中,发生一起飞机撞人事故,死亡1人。
2003年4月12日20时21分,完达山制药厂厂长孙占起等4人乘坐的轿车,在行驶到方虎公路密山段裴德镇附近时,与一辆大型东风翻斗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11月16日,梧桐河农场发生沉船事故,造成9名雇工死亡。
2004年11月22日7时10分许,农垦通信公司牡丹江分公司八五六农场通信中心外线班负责人张峰无证驾驶未年检、号牌为R40710的“北京”2020SG吉普车,乘载9人赴十八连整修线路途中,由于车况不良,超速行驶,致使车辆撞击公路右侧小树后翻入沟中,造成4人溺水窒息死亡。
2005年11月26日,建三江分局发生一起两辆相向行驶的轿车相撞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