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勘察设计程序 黑龙江省的公路、桥梁、隧道勘测设计均依据交通部各个时期发布的规范、规程、办法进行。2000年以前,公路勘测执行1985年部颁《公路路线勘测规范》,桥梁勘测执行1991年部颁《公路桥位勘测设计规范》。2000年之后,公路、桥梁、隧道勘测设计均执行1999年部颁《公路勘测规范》。
一、勘测程序 (一)公路路线勘测程序
1987年5月之前,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大部分是三、四级公路的技术标准,对勘察设计中平、纵面线形及桥涵构造物要求的指标较低。根据交通部1974年颁发的《公路基本建设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一般采用边测量、边设计、边施工的方法。
1987年5月,交通部新颁《公路基本建设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实施。《办法》规定:公路路线勘测工作,必须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或设计任务书)和勘测设计合同的要求,按不同的勘测阶段进行勘测。两阶段勘测应进行初测和定测,一阶段勘测可一次定测。黑龙江省国省干线公路勘测的具体程序是:省公路设计院(或其他勘测设计部门),在省交通厅下达《计划任务书》后,根据所拟定的修建原则和设计方案,组织踏勘。由负责技术工作的院长或总工程师带领有关人员对路线所经过的主要控制点进行踏勘,根据路网规划和业主要求,对初步拟定的路线走廊带主要控制点、跨越的垭口、大型河流、重要的路线交叉进行踏勘调查,初步拟定工程方案,提供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工可研)报告的必要资料。随后由测量队组织初测。初测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所确定的修建原则和路线基本走向方案,进行实地勘测与调查,包括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地形、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及其他资料的外业测量调查工作,并进行纸上定线和有关内业工作。定测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结合地形、地物、地貌、气候、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社会、人文、生态、景观、文物等环境,通过现场核对,对所确定的方案进行优化,做到合理利用地形,形成平面顺适、纵面均横、横面合理连续流畅的空间线形后,在实地放线定桩,并确定人工构造物的位置,提供施工图设计的详细可靠资料。自1985年绥满公路阿城至哈尔滨段一级汽车专用公路首个采用两阶段勘测开始,1987年的绥满公路哈尔滨至大庆段二级汽车专用公路,1993年的同三公路佳木斯至哈尔滨段二级汽车专用公路,1996年的同三公路哈尔滨至省界(拉林)段高速公路,1998年哈伊公路呼兰至绥化段高速公路,黑大公路黑河至北安段二级公路,1999年鹤大公路鸡西至牡丹江段一级公路,2000年的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同三公路佳木斯至哈尔滨段二级公路扩建为高速公路,2001年绥满公路尚志至阿城段二级公路扩建为高速公路,2005年鸡讷公路林口至大罗密、方正至铁力、庆安至拜泉段二级公路等测量中均采用了初测和定测的两阶段勘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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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规模较小或任务比较急的项目,一般采用一次定测。一次定测是根据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计划任务书》所确定的修建原则与路线走向方案,在图纸上定线和现场放线,同时进行中线、高程、横断面、地形、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及其他资料的测量和调查工作。1985年起,省内干线公路建设多是开辟新线修建二级公路或高速(一级)公路半幅为主,由于勘测和设计时间紧迫,这部分公路工程项目勘测采用了一次定测。2000年以后,本省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多是在原有二级公路和高速(一级)公路半幅的基础上改扩建,勘测、设计周期短,这部分公路工程项目也是采取一次定测。
(二)桥梁、隧道勘测程序
1986年起,省内小桥涵的勘测与路线勘测结合进行,采取在纸上定线确定路线走向后,在大比例尺地形图上根据汇水面积和流域纵坡等资料,拟定小桥涵孔径、桥涵长度、结构类型等。初测和定测时到实地调查当地排水体系、农田排灌、地形、地质、水文及路基综合排水系统,通过水文计算确定小桥涵孔径和结构形式。此种程序一直沿用至2005年。
1986~2005年,省内大型桥梁单独组织桥位与地质勘测,中桥一般结合路线勘测进行。勘测的程序是在大比例尺地形图上确定路线线位,根据汇水面积和计算出的流域纵坡等数据,初拟大、中桥孔径及桥长。同时,到相关部门搜集水文、气象、通航等资料。勘测时到现场测量桥位处顺桩断面、水深、形态断面、河床比降,调查桥位上、下游洪水痕迹及水文监测断面。根据以上资料,用省公路勘察设计院编制的水文经验公式进行水文计算,核查初拟的桥孔及桥长是否合理,并核定桥孔及桥长。
2003年12月,开始进行省内第一条公路隧道(雾松岭隧道)的勘测,以改变绥满公路海林至亚布力段虎峰岭冬季积雪中断交通及事故多发的状况。勘测的程序是:在“预可、工可行性研究”阶段,结合公路等级、地形、地质、地震等因素,以及施工、运营等条件,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提出工程方案比选的地质依据,初步拟定隧道的位置。初勘阶段,在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检验、复查隧道位置,收集地质遥感和区域地质资料,通过实地调绘、综合勘察,划分围岩级别,论证隧址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推荐隧道最佳方案。详勘阶段,详细评价隧道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以钻探为主,辅以物理探测、现场测试和补充调绘的方法,进行综合勘探,相互验证,查明隧道所在地区地质条件及在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地质问题,完成围岩级别的划分。测量时,根据纸上定线线位,在实地放出隧道位置,详细测量洞口附近的中线,现场核查和测绘洞口纵、横断面。同时,先后几次进行钻探和物探测量,保证准确划分围岩的土石类别。
(三)外业勘测管理程序
1986~2005年,黑龙江省国省干线公路外业勘测管理程序分为视察、方案评审、事先指导、中间检查、勘测验收5个阶段。
视察是为勘测做准备的重要阶段。省公路设计院的勘测项目,一般都由负责技术工作的院长或总工程师带领经营办、总工办、负责前期可研及勘测部门人员组成视察小组,到实地进行踏察,了解建设项目的路线走向、起讫点、主要控制点、设计标准、建设规模、工程地质概况和大中桥构造物、路线交叉、地带类型情况及勘测的难易程度。同时,征求地方政府意见,了解业主的特殊要求、规定等。提供编写勘测大纲、勘测指导书和明确勘测、设计原则,以及签订设计合同的依据。
方案评审阶段是视察结束后,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方案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方案取舍,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填写方案评审表。
事先指导阶段是在每个线路外业勘测前,由总工办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根据项目特点和视察精神,编写有针对性的勘测事先指导书,下发给测量队,测量队以此为依据到现场进行勘测。
中间检查阶段是在外业勘测进行中,由总工办派员重点检查勘测方案、路线布局、大中桥位的合理程度、勘测深度与精度,以及调查收集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程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采取措施补救,以满足设计需要。对重点复杂的工程项目,一般进行不少于两次以上的中间检查,及时纠正勘测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执行勘测方案的合理性。
勘测验收阶段有自检和验收两个步骤。在勘测项目外业测量将要完成时,承担项目的测量队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对所测量结果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包括导线、基平测量,纵、横断地面线,桥梁位置及孔径,下处理的路段深度、方法,取土场的设置位置、土质类别等项目。在完成自检的基础上,由测量队队长或设计负责人提出勘测验收申请。验收有自验和联合验收两种形式。一般工程项目自验由总工办组织,主管技术工作的院长、院总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原始资料和测量精度进行检查,解决勘测中存在的问题。高等级公路重点复杂工程项目,由总工办组织,院总工程师或主管技术工作的院长主持,经营办及有关部门参加初验。初验后邀请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和相关市(地)政府部门人员进行联合验收。联合验收有利于解决勘测中存在的应急问题,对技术性和方案性的重大问题在现场做出切合实际的决策,奠定下一步设计工作基础。黑龙江省在公路工程项目初测、详测和一次定测中都进行了勘测验收。
二、设计阶段 自1958年省公路局测设大队成立起,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均采用一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大型桥梁采用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1985年,公路设计从绥满公路阿城至哈尔滨段开始,省内干线公路工程大都采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可行性研究(含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是根据路网规划、交通量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建设进行经济分析和评价,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定项目建设标准和规模,并编制工程估算。
初步设计阶段是根据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测设合同的要求,拟定修建原则,选定设计方案,计算工程数量及主要材料数量,提出施工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并提供文字说明及图表资料。
施工图设计阶段是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测设合同的要求,对所拟定的修建原则、设计方案、技术条件进一步加以具体和深化,核定各项工程数量,提供文字说明和施工图表资料及施工组织计划,并编制施工图预算。
1987年12月,绥满公路哈尔滨至大庆段开始初步勘测,1988年5月进行初步设计,1988年10月开始施工图设计,1989年8月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周期达一年零八个月。
1995年7月,绥满公路哈尔滨至大庆段二期改扩建工程开始一次定测外业勘察测量,同年9月开始初步设计,11月转入施工图设计,1996年4月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周期近十个月。
2000年,在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的四方台松花江公路大桥设计中增加了技术设计阶段。技术设计这一阶段是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测设合同的要求,对重大、复杂的技术问题通过科学试验、专题研究,加深勘探调查及分析比较,解决初步设计中未解决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计算工程数量,提出修正的施工方案,修正设计概算。批复后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