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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技术标准

第三节 技术标准



  进入20世纪80年代,黑龙江省的公路勘察设计开始执行交通部1981年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该《标准》增设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也划分为两类地形,并增加了汽车—超20的桥梁荷载标准。《标准》还就设计车辆、建筑限界、横断面、路线交叉、沿线设施等作了规定。1985年开始勘测的绥满公路阿城至哈尔滨段就是按照部颁《标准》进行设计的,此段公路是本省第一条全封闭、全立交的一级汽车专用公路。哈尔滨出口路段混合交通量大,采用三幅路面,快慢车分道行驶,全幅宽37米,地下设排水管道。其余为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标准,采用两幅路面,全幅宽23米。

  1989年5月1日,交通部修订后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开始实施。调整的内容是:将公路分为两类(汽车专用公路和一般公路)、五个等级;高速公路的计算行车速度增加了两个档次;规定了设计交通量的远景年限和分期修建的原则;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桥涵调整为与路基同宽,不再减窄;修改了设计车辆荷载标准,不再使用汽车—15、挂车—80标准;沿线设施部分,增加了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规定。当时正在进行设计的绥满公路哈尔滨至大庆段即是按部修订后的《标准》进行设计的,按照修建高速公路在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分期修建的原则,先按一级公路半幅修建。而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直接按全幅高速公路标准进行了设计。1995年,绥满公路哈尔滨至大庆段二期改扩建工程设计中,将该段公路改扩建为分向行驶四车道、全立交、全封闭、控制出入,并设有自动收费、监控、通信等交通工程设施的标准化高速公路。设计中采用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4.5米。由于是在原二级公路基础上左侧加宽另外半幅,所以平、纵面线形指标还是维持原二级公路的标准。此后省内二级公路改扩建成高速公路,都是采用路基宽度24.5米的双向四车道的设计标准,如同三公路佳木斯至哈尔滨段、绥满公路尚志至阿城段等公路。

  1998年1月1日,交通部再次修订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实施。修订的重点为公路分级及其相应的技术标准。新《标准》取消了汽车专用公路和一般公路的分类方式,直接将公路按其使用任务、功能及适应的交通量,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使公路分级更加合理、符合国情及公路建设的实际。同时,还取消了地形划分,并增加了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会车视距指标。当时正在进行同三公路哈尔滨至省界(拉林)段初步设计的省公路设计院按新的《标准》对原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将路基宽度由26米调整到28米。此后省内高速公路设计中大都采用路基宽度28米的双向四车道标准,如1998年设计的哈伊公路哈尔滨至绥化段、2000年设计的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等高速公路。

  2004年3月1日,交通部第三次修订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实施。此次修订公路仍划分为五个等级,但纳入了公路功能、通行能力、服务水平等项内容;将“小客车”定为各级公路交通量换算和通行能力分析的标准车型;调整了各级公路的设计速度、路基压实标准、路面等级、特大与大桥、中与短隧道的分类及汽车荷载的模式;修订了公路交叉设计的主要技术指标、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分级与安全指标,以及设施配置等。修订后的《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环保设计理念,指导和促进了黑龙江公路交通建设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至2005年,按照新的《标准》,黑龙江省又勘察设计了同三公路哈尔滨绕城公路东北段、雪乡旅游公路小北湖至双峰段、鸡讷公路方正至铁力段等国省干线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