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四章 公路养护



  1985年,黑龙江省公路里程45487.0公里,其中:有路面里程38946.5公里,养护里程27349.0公里。公路养护比重仅占60.1%,国省道年均好路率65.5%。由于资金、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先天不足,以及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公路常常发生早期破损,通行能力弱,保障公路畅通的任务十分繁重。

  “七五”时期,各级公路交通部门坚持“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指导方针,组织养路员工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高寒地区公路病害特点,加强对公路的全面养护和预防性养护。1986年,全省交通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养护好现有公路,让好路率升位,作为全局性工作来抓,达到一通二畅三提高的要求。”1989年,省公路局决定开展“好路杯”竞赛活动,调动了各方面参与公路养护的积极性。1990年,全省公路里程47203.3公里,其中:有路面里程42017.3公里,养护里程35486.0公里。公路养护比重占75.2%,国省道年均好路率73.0%。全省道班养护人员30403人,比1985年增加3329人。

  “八五”时期,推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科学养护水平。1991年,省交通厅召开全省公路养护工作会议,部署了“八五”期间养护管理任务和措施,全面推行砂石路扫浆养护法,油路乳化沥青稀浆封层技术;增设路刮、水车、水泵、拖拉机牵引车、装载机等机具,促进养路机械化。1994年,省交通厅制定了《公路分级管理暂行规定》《黑龙江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优良路段评比办法》。1995年,省交通厅印发了《公路桥梁管理系统(简称CBMS)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了对公路桥梁的养护。1995年,全省公路里程48819.0公里,其中:有路面里程45448.7公里,养护里程41232.5公里。公路养护比重占84.5%,国省道年均好路率46.8%。全省道班养护人员32503人,比1990年增加2100人。

  “九五”时期,启动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推进公路养护体制改革。1997年,省公路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公路养护管理办法》。1998年,省交通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逐步引导公路养护体制由事业向企业、养护方式由定员向定额、养护经费由事业费向工程费转变。出台了《黑龙江省1998~2002年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00年,全省公路里程50283.7公里,其中:有路面里程48537.5公里,养护里程44756.9公里。公路养护比重占89.0%,国省道年均好路率78.0%。全省道班养护人员31920人,比1995年减少583人。

  “十五”时期,公路建设和养护实现跨越性发展。高等级公路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农村公路的通达、通畅工程全面铺开,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机制逐步形成。省、市(地)、县(市)三级公路管理机构实行合同化管理,多数县级公路管理站(段)设立了内部模拟养护公司,省内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开始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实行系统内部和社会双重监理机制。2003年,省交通厅组织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达标竞赛活动,提高了高等级公路的养护质量。

  到2005年底,全省公路里程67077.0公里,其中:有路面里程63303.8公里,养护里程67018.2公里。公路养护比重高达99.9%,基本实现了有路必养,国省道年均好路率84.9%,创历史新高。GBM工程已达2760.9公里。全省有养护工区(站、道班)1634个,拥有道班养护人员30119人,比2000年减少18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