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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养护生产

第一节 养护生产



  养护生产是由公路养护单位或企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根据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施工规程,组织实施的工程作业。养护工程按规模大小、技术性繁简,划分为小修(日常)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改善(改扩建)工程四类。黑龙江省对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模式是:由省公路局管理的国省干线公路的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由省公路局养护处负责。县、乡、村级公路养护,分别由县、乡政府和村委会负责管理,省、市公路管理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县公路管理站(段),根据市公路处下达的养护计划,分解落实到道班(工区),并进行检查和验收;道班(工区)直接承担公路日常养护和维修工作。改扩建工程纳入公路建设管理,由省公路局地方道路管理处负责。

  一、小修保养

  小修保养是对公路及其工程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是由公路养护道班(工区),在一年小修保养定额经费内,按月(旬)安排计划,每日进行的工作。小修保养主要包括路面和桥梁养护。2005年,全省小修保养经费为35426.27万元。

  (一)路面养护

  1985年以前,黑龙江省公路的高级和次高级路面很少,公路养护基本都是砂石及改善路面。1992年之后,随着高等级公路建设速度的加快,逐渐把对沥青和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养护摆上了日程。全省各级公路管养部门,认真贯彻《公路养护技术规程》,承接传统和运用现代养护方式,坚持以路面养护为中心,做到全面养护、常年养护、科学养护,使公路常年保持路面整洁、路拱适度、排水通畅、行车舒适,路容路貌整洁、美观,无坑槽、沉降、车辙、露骨、松散等病害。

  1.砂石路面养护

  砂石路面结构多为泥结碎石,少部分为级配碎(砾)石路面,在全省公路五种路面结构中的里程最长、养护量最大。1986年为17292.0公里,占有路面公路总里程的44.10%,主要分布在县、乡道和专用公路,乡道所占比重较大。




  砂石路面养护特点是工作量大。各养护单位须在养护年度之前或年度之初备料;五月春融期,全员上路清理积雪、回砂、路树剪枝及防治病虫害,疏通边沟和桥涵,预防翻浆;夏秋季节清除翻浆痕迹,修补坑槽,清挖边沟,整理路肩、边坡,铲除杂草,铺装磨耗层,进行扫浆养护;冬季采用土封路面或雪封路面,备砂石料,防治雪阻和冰湖等病害。如黑河市各级公路养护部门,根据本地区砂石路面多以及冬季严寒而漫长的特点,每年冬季都要求各站(段)、道班(工区),完成第二年80%~90%的备料任务。针对砂石路面路况变化快的特点,各级公路部门按月组织评定路况,检查养护质量。为解决养护成本高、时间长、质量差、工人劳动强度大的问题,逐年购置了路刮、水车、水泵、拖拉机牵引车、装载机等,使养护工作逐步实现了机械化。一套机械每天铺装路面4公里,显著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机械化扫浆养护有效地提高了路面养护的质量,使养路工人抽出更多时间搞全面养护。按照科学养护的要求,养路员工对使用的材料进行化验和配合比试验,对出现的坑槽、车辙、露骨、松散等病害及时修补,保证路面平整坚实,车辆通行安全。2005年砂石路面为24703.7公里,占有路面公路总里程的39.02%。

  2.改善路面养护

  改善路面在全省公路里程中所占比重较高。1986年为17424.0公里,占有路面公路总里程的44.43%。改善路面大部分是采用天然风化石或粗颗粒山砂、河沙改善而成。多为乡道、专用公路。改善路面养护主要是做好排水系统,平整路面、路肩,适时铲除杂草,修补坑槽。具体养护内容及方法与砂石路面略同。

  2005年为20802.5公里,占有路面公路总里程的32.86%。

  3.渣油路面养护

  黑龙江省的渣油路面里程不长,且有递减的趋势。1986年为3324.0公里,占有路面公路总里程的8.48%。

  碴油路面养护,大多以道班(工区)为作业单位,也有的公路管理站(段)组织维修队专门养护。养护作业包括初期养护、日常养护、中修罩面、防治病害等工作。

  初期养护:主要是撒布养护矿料,均匀分布嵌紧,达到稳定、密实、平整。

  日常养护:主要是经常清扫路面杂物,做好排水系统,保持路面整洁。

  中修罩面:渣油路面经行车磨损和自然因素作用,结合料易老化,为防止路面颗粒脱落、麻面和裂缝,进行罩面维修。

  防治病害:主要是在春融期灌注裂缝、修补坑槽、铲除油包、修补啃边和处治翻浆。

  2005年渣油路面减至2361.1公里,占有路面公路总里程的3.73%。

  4.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

  1986年,沥青路面在全省有路面公路里程中比例较低,为1174.0公里(其中仅有百余公里面层为6~8厘米沥青贯入过渡层,2.5~3厘米沥青混合料、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占有路面公路总里程的2.99%。1986年以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高等级公路近一半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分布在国省干线和部分县级公路上。




  沥青混凝土路面早期破损表现为泛油、网裂、裂缝、蜂窝、车辙、沉陷、坑槽等。相对应的治理办法是:如路面出现网裂,采用浇灌防水渗透层修补;如路面出现裂缝,采用灌热沥青的办法做防水处理;如路面出现龟裂、蜂窝、车辙等变形,采用热烘、掺料、压实补强;如路面病害波及中下层,即予以挖除后分层填筑。由于交通量过大,使用周期过长及超载等原因,往往造成路面大面积严重的网裂、渗水、沉陷等病害时,在养护作业中通常采用单双层表处、罩面表处、油砂封面、加压丁字石,用重吨位压路机碾压石子嵌挤、骨料紧密结合,增强路面整体强度,并应用阳离子乳化沥青进行稀浆封层等方法,使路面恢复原有技术状况。

  省公路局于2001年12月,在哈尔滨海崴大厦(省公路局招待所)举办了乳化沥青稀浆封层施工技术培训班。还于2005年9月,在明水县召开了沥青混凝土路面稀浆封层施工现场会。通过专家授课、收看光碟、观摩黑大公路呼兰养路段和沈阳三鑫公司施工现场等方式,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沥青混凝土路面稀浆封层施工技术的发展情况,展示了施工及检测全部过程,推动了全省沥青混凝土路面稀浆封层施工技术的应用,提高了公路养护的科技含量。

  2005年,沥青混凝土路面为6682.2公里,占有路面公路总里程的10.56%。

  5.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

  黑龙江省修筑水泥混凝土路面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1990年仅有199.3公里,占有路面公路总里程的0.47%,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分布在国省干线和部分县级公路。

  水泥混凝土路面使用周期较长,一般不易破损。日常养护主要是清扫路面杂物,维护路肩、边坡;早期破损易出现路面和基层断板、裂缝、局部沉陷、磨损等,是由于路面渗水和路基不稳定造成的。通常采取的防护性措施:一是灌浆稳板,对脱空面板在没有断裂之前,及时进行灌浆;二是随时灌缝,保证接缝密封防水;三是及时进行边沟排水,散发路基中的积水;四是从设计入手,采用沥青滑动封闭层,防止半刚性基层的冲刷脱落。对于较严重的病害,适时进行中修或大修。




  2005年,水泥混凝土路面里程为8754.3公里,占有路面公路总里程的13.83%。






  (二)桥梁养护

  黑龙江省数万公里公路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各式桥梁。1986年,为6312座146591.0米。上述桥梁按跨径可分为特大、大、中、小桥梁;按建筑材料和使用年限可分为永久性、半永久性和临时性桥梁;按自然状况可分为安全桥梁和危险桥梁。其中座数的67%为永久性桥梁。

  永久性桥梁平时养护量较小,主要是经常保持桥面清洁,做好伸缩缝养护、泄水孔疏通和清理桥下淤积物,修理桥栏杆及修补桥面混凝土等项工作。在春融期为防御江河流冰毁坏桥梁,在较大桥梁增设防冰体,两侧安装尖头木桩,增强抗冲击力,发现冰体过大或发生冰塞(冰坝),就提前爆破,防止堵塞或撞毁桥梁。在汛期之前疏通河道,使其保持畅通状态。

  对于危险桥梁,公路主管部门按年度计划安排,及时筹措资金,组织专业队伍和人员进行改造,逐步淘汰等级低、结构简单、建筑材料薄弱的木险桥。

  至1994年,桥梁养护是全省公路养护的薄弱环节,一些市(地)、县(市)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养路不养桥”的现象,而且养护方法比较落后,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手段,缺少定期检查和预防性养护,影响了桥梁病害的及时发现和防治。

  1995年,省交通厅根据交通部推广“公路桥梁管理系统(简称CBMS)工作协调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公路桥梁管理系统(CBMS)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1995~1997年,利用3年时间首先在哈尔滨和齐齐哈尔两市试点,而后在国省干线公路全面推广应用。全省13个市(地)、农垦、森工总局,以及厅直管养单位全部建立了CBMS,国省干线公路的2177座桥梁数据全部入库。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于日常养护生产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1998年4月6日,黑龙江省CBMS成功地通过了交通部鉴定验收并获得好评。此后,按照《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应用CBMS,全省公路桥梁养护工作步入了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2000年,“黑龙江省公路桥梁管理系统(CBMS)推广应用”,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省公路局要求各市(地)在上报桥梁维修、改造报告时,须附带CBMS的评价分析数据,系统提供维修加固方案和资金需求;结合桥梁定期检查,积极进行桥梁病害的采集工作,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并做出评价分析,保证系统真实地反映桥梁的实际状况;切实保证系统维护人员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省公路局于1999年和2001年举办了两期CBMS培训班,聘请交通部公路研究所和省内计算机专家授课,提高了系统维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各市(地)公路管理处按省交通厅、省公路局要求,均设置了专职桥梁工程师,各县(市)公路管理站(段)设1名桥梁技术员,专门负责桥梁日常养护、定期检查、制定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了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通行。

  2005年,黑龙江省共有公路桥梁9647座316960.3米。其中92%为永久性桥梁。

  二、大、中修工程

  中修工程:是对公路工程实施的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的定期修理加固,以恢复原状的工程项目。如沥青路面封层罩面,路基和构造物局部修补或个别构件更换,以及对路基局部裁弯取直,增建与改建涵洞、道班房等小型构造物。公路中修通常是每隔几年由基层公路养护机构按年(季)安排计划进行的周期性维修。

  大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工程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修理,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等级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建和个别增建,以逐步提高通行能力的工程项目。如路面经过使用破坏严重,路面、路基、桥涵被洪水摧毁,必须全面翻修或补强加铺,以及局部改善线形,加宽路基、路面,改建、增建中小桥梁及其他人工构造物等。通常由基层养护机构或在其上级组织机构的帮助下,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对公路各部分定期进行全面修理的工作。

  黑龙江省公路局是全省公路大中修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年度大中修工程项目的立项。项目计划经省交通厅审查并报省发改委批准后,由省交通厅向各市(地)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由省公路局对工程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据统计,1986~2005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269832.23万元,完成公路大中修工程量14303.3公里,完成桥梁大中修工程量206座16441.5米。仅2005年全省就安排资金15226.61万元,完成公路大中修工程量2627.16公里,桥梁大中修工程量11座275.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