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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运输企业

第一章 运输企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方针,国家在道路运输领域逐步实行放开搞活政策。1983年,交通部提出“有河大家走船,有路大家走车”的口号,打破了地区封锁,开放了运输市场。1985年,交通部实行“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一起干,国营、集体、个人和各种运输工具一起上”的方针,冲破了所有制束缚,促进了道路运输业的发展。黑龙江省交通厅抓住机遇,调整不适应运输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形式、管理体制及经营方式,在引导国营运输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同时,扶持集体运输企业,发展个体运输业户,使全省出现了国有、集体、个体多家经营一起上的局面,缓解了道路运输紧张的状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1988年起,国家在道路运输领域实行了适度的对外开放政策,允许外商(含港、澳)在大陆开办合资、合作道路客货运输企业。一些国外投资者抓住商机,在黑龙江省寻求合作伙伴,兴建了一批中外合资客货运输企业,为黑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注入活力、引进了竞争机制,促进了全省道路运输业的发展。

  进入20世纪90年代,全省各级交通部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加大对运输企业改革的力度,积极引导国有运输企业转制经营,适时组建国有控、参股运输企业集团,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之路。与此同时实施“国退民进”战略,发展民营运输企业,鼓励其以参股或收购等形式参与国企改革,使其在道路运输市场中迅速崛起,并逐步形成规模。

  2000年,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已发展到104835户。这些遍布城乡、门类齐全、规模不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运输企业,在道路运输市场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各自发挥优势并相互促进,提高了运输生产能力。

  2001年以来,在国家运输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全省国有、集体、个体、民营、中外合资合作及企事业单位等各类道路运输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优化组合,先后组建了一批区域性运输集团和专业化运输公司,提高了企业的经营资质等级和服务功能。各类运输企业在探索市场经济规律中,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一些资质等级较高、实力较强的运输企业,既经营旅客运输,又从事货物运输,有些还兼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等运输服务业及汽车维修、检测业务,既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范围,增强了企业活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又繁荣了道路运输市场。

  到2005年,黑龙江省道路客货运输经营业已发展到119046户,从业人数339177人,拥有客货营运车辆209408辆。其中:国有运输企业8046户(交通部门112户),从业人数66986人(交通部门11741人),拥有营运车辆34148辆(交通部门6498辆);集体运输企业7006户,从业人数29186人,营运车辆19229辆;个体私营运输业户103576户,从业人数227705人,拥有车辆151118辆;其他各类运输企业418户,从业人数15300人,拥有车辆491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