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运输工具
第二章 运输工具
1986年,黑龙江省民用汽车保有量164800辆。其中:载货汽车117800辆,载客汽车38000辆。营运性汽车90253辆(客车6288辆,货车83965辆)。此外,还有参加运输的拖拉机43942台,以及人力、畜力车等非机动车辆。
1986~2005年20年间,黑龙江省的公路建设特别是高等级公路建设速度不断加快,提供了道路运输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和条件。随着国家汽车工业的加速发展和运输市场的逐步放开,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不仅在运力方面有了量的成倍增长,而且在运力结构方面也有了质的飞跃。
2005年底,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已发展到921000辆(载客汽车575000辆,载货汽车262000辆),比1986年增长了5.59倍。道路运输汽车保有量307446辆(客车134581辆,货车172865辆),还有其他机动车63975辆,拖拉机98640辆,非机动车11636辆。营运性汽车209408辆(营运客车79012辆,其中个体私营车62060辆;营运货车130396辆,其中个体私营车89058辆),其他机动车22992辆(个体车22696辆),轮式拖拉机11597辆(个体车),非机动车7755辆(个体车)。形成了以汽车为主体,以其他机动车、轮式拖拉机和非机动车辆为补充,各种所有制形式并存,高中低档、大中小型配套,在道路运输市场竞争中各展其长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