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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轮式拖拉机

第二节 轮式拖拉机



  轮式拖拉机既是农业生产机械,又是公路短途运输工具。

  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贯彻实施,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广大农民积极购置各种胶轮、手扶、小四轮拖拉机,兼营或专营公路运输,发展了农业生产,并改善了运输条件。

  1986年,全省共有轮式拖拉机43942台,其中从事道路营运的14351台。一些有机车农户在春秋农忙时种田与收割,在夏季特别是冬季农闲时送粮、购物、跑运输。在城郊居住的菜农则早晚开车进城卖粮、卖菜及各种农副产品。

  1990年,全省共有轮式拖拉机55438台,其中营运性14905台。全年完成货运量1705.9万吨、货物周转量29016.4万吨公里。

  由于汽车运输的快速发展,使轮式拖拉机在运力和运量等方面受到影响和冲击。1995年全省轮式拖拉机保有量122890台,其中营运性9617台,全年完成货运量985.4万吨、货物周转量14884万吨公里。

  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土地开始向种田大户流转,一些有车农户则专营公路运输。2000年,全省共有轮式拖拉机116033台,其中营运性19562台。

  到2005年,全省共有轮式拖拉机98640台、134523吨位(营运性11597台、16844吨位,个体车11562台、15809吨位)。按保有量依次为:鸡西市31822台,齐齐哈尔市19658台,哈尔滨市13124台,双鸭山市9934台,伊春市5161台,牡丹江市4987台,佳木斯市3806台,黑河市3460台,大庆市2700台,绥化市2140台,大兴安岭地区1230台,农垦总局435台,七台河市183台。全年完成货运量4551万吨(营运性货运量2190万吨、个体2361万吨)、货物周转量69412万吨公里(营运性48011万吨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