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其他机动车 其他机动车主要包括简易机动车、客货两用车、机动三轮车等,是公路短途运输的主要工具之一。
1986年,全省共有其他机动车51601辆,其中从事营运25836辆。
1990年,全省有其他机动车86724辆,其中从事营运31023辆。
1995年,全省共有其他机动车144454辆,其中从事营运30231辆。年完成货运量1061.3万吨、货物周转量26208.7万吨公里。
1995年以来,随着道路运输条件的改善,以天津港田为主要车型的机动三轮车发展迅速,遍布城乡,成为城镇和城乡之间旅客运输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其特点是:小群多路触角长,机动灵活价格低,既能满足人们出行需要,又可安置大量闲散劳动力就业。
2000年,全省共有其他机动车99759辆,其中从事营运47728辆。年完成货运量899万吨、货物周转量22195万吨公里;完成客运量159万人、旅客周转量5688万人公里。
2005年,全省共有其他机动车63975辆、71801吨位(营运性机动车22992辆、29684吨位,个体22696辆、28720吨位)。按保有量依次为:哈尔滨市21004辆,鸡西市9318辆,佳木斯市7561辆,牡丹江市7294辆,绥化市7220辆,齐齐哈尔市4709辆,双鸭山市4595辆,黑河市1478辆,农垦总局596辆,大庆市200辆。全年完成货运量2662万吨(个体营运性2068万吨)、货物周转量67170万吨公里(个体营运性49396万吨公里)。完成客运量2342万人次(个体营运性547.2万人次)、旅客周转量50865万人公里(个体营运性12729.5万人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