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旅客运输
第三章 旅客运输
1985年,黑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拥有营运客车2171辆(国营1641辆,集体103辆,个体427辆),完成客运量8562万人、旅客周转量29.5亿人公里。
1986年以后,在“路运并举”方针和放开搞活政策的指引和推动下,黑龙江省的道路旅客运输能力、运输组织形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以班车客运为骨干、以包车客运为辅助、以旅游客运为专项服务、以出租汽车客运相衔接、以发展客运租赁相配套,各种营运方式分工合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客运市场。基本建立起以城市为中心、乡镇为结点、公路为纽带,连接城镇、辐射农村、干支相连、长短结合的客运网络。
1995年9月20日,交通部在哈尔滨召开全国客运工作会议,黑龙江省交通厅在会上介绍了培育完善和发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经验。
1997年,随着高等级公路建设的加快,在全省干线公路陆续开辟了长途豪华客车和卧铺客车运输。准航空式的服务和方便、快捷、舒适、安全的运输,使道路客运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竞争力不断提高,客运量逐年增长。
2000年,全省道路运输各型客车已发展到158053辆,其中营运客车52193辆(含出租汽车)。全年完成客运量3.99亿人、旅客周转量214.5亿人公里,比1986年分别增长4.16倍与6.06倍。
2001~2005年,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交通部关于“企业分级、线路分类、营运车辆分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统一部署,开展客运企业资质评定,接连评定了69户具有一级、二级、三级经营资质的客运企业;推进城市出租汽车公司化经营,使道路客运企业在经营集约化、管理规范化方面得到较快发展,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同时,在高等级公路重点发展技术性能先进的高级豪华客车,在干线公路重点发展中、高级客车,在偏远山区和农村支线重点发展高效低耗的中级客车,在中心城市出租客运重点发展高中级轿车,提高了道路旅客运输现代化程度。
至2005年,全省道路运输客车为198556辆,营运性客车已达79012辆(高中级客车7861辆),其中:客运班车13125辆(卧铺客车242辆),旅游客车609辆,出租客车65278辆(高中级轿车35381辆)。在加快干线班车客运发展的同时,对出租汽车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等也进行了开发。全年完成客运量4.68亿人(营运性客运量2.75亿人)、旅客周转量254.32亿人公里(营运性旅客周转量159.17亿人公里)。客运量与旅客周转量分别占全省综合旅客运输比重的84.16%和53.14%,在省内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四种运输方式中,连续多年名列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