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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集装箱运输

第三节 集装箱运输



  黑龙江省道路集装箱运输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是靠接运铁路集装箱而发展起来的。1980年,黑龙江省被交通部确定为全国5个公路直达集装箱运输试点省份之一。1983年,哈尔滨市运输公司成立了集装箱汽车运输队。1985年,全省公路运输部门就已组建21个集装箱运输车队,共有集装箱车44辆,运送集装箱42.5万个,完成货运量46.3万吨、货物周转量620.5万吨公里。

  1987年,省交通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公路货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级交通部门组织集装箱运输,港站集装箱实行有计划地安排运输,并指定有承运能力的运输企业承运。对属于国家有关规定的适合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必须组织集装箱运输。同年,全省集装箱车辆163辆。齐齐哈尔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集装箱由交通部门统一组织和承运,当年全市集装箱运输共完成运输量19.27万吨。

  “七五”期间,全省投资1050万元建设了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3个集装箱和零担中转站。集装箱运输有了较快发展。

  1989年,哈尔滨市已开辟省内外8条集装箱运输线路。市集装箱运输公司与市内901家企业签订了接取送达集装箱合同。全年完成货运量28.4万吨、货物周转量854.2万吨公里,实现利润34.5万元,当年被评为省级优质运输先进单位和市“小明珠”企业。

  1992年,全省拥有集装箱车辆194辆,其中国际标箱专用车24辆。年完成集装箱货运量81.1万吨、货物周转量1171万吨公里。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加格达奇、鹤岗、鸡西等地,实现了集装箱统一运输。

  “八五”期间,全省以铁路、公路干线为依托,以港站为基点,以交通枢纽城市为中心,发展集装箱、集装化运输。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集装箱运输公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购置集装箱专用车181辆,建设中转仓储库19328平方米,硬化场地15500平方米,年均完成集装箱运输24万标准箱。牡丹江、齐齐哈尔市集装箱“门对门”运输比重达到90%以上。在全面推广集装箱运输的同时,拼箱运输也有很大发展,哈尔滨市综合运输公司、哈尔滨市联运中心与全国40多家联运企业签订了拼箱运输合同,开展一箱多批运输业务。哈尔滨市综合运输公司“八五”期间共完成到发拼箱25万个,哈尔滨市联运中心开展了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四城市之间国际箱、大型箱拼箱业务,充分利用空箱配载,简化了运输手续,提高了运输质量,保证了运输安全,社会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

  1996年,投资1572万元,建设了6020平方米、年吞吐量20万吨的大庆集装箱公司。同年,全省集装箱车辆已发展到400余辆。

  1997年之后,由于铁路部门凭借掌握货源的优势,允许社会各种车辆从事集装箱运输,使道路专业运输企业集装箱运输难以为继。2000年,全省共有道路专业集装箱营运业户14户,营运集装箱车辆97辆、784吨位,其中交通部门5户,48辆、503吨位。全年完成货运量107.1万吨。

  到2005年,全省共有集装箱运输企业28户,营运性集装箱车辆122辆、1116吨位,年完成货运量64.27万吨(国际标准箱34.02万吨,国内标准箱30.25万吨)。其中:哈尔滨市完成51.93万吨,齐齐哈尔市完成10.82万吨,牡丹江市完成1.10万吨,鸡西市完成0.4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