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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运输口岸

第一节 运输口岸



  1988年2月4日,黑河、绥芬河、同江三城市正式成为国家一类汽车运输口岸。不久,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海兰泡);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口岸相继开通了出入境汽车运输。

  1988年8月,黑龙江省交通厅印发了《关于对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国境运输管理问题的通知》。

  同年11月,省交通厅在黑河市召开了全省口岸汽车运输座谈会。黑河交通局介绍了依靠当地政府,把对外运输纳入口岸整体规划,使运输与边贸紧密结合;协调各方面关系,取得经贸、口岸、物价、联检、边防各部门支持,与经贸部门共同组建外运公司;把口岸运输管理和运输组织、运输代理机构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口岸运输管理办法、运价及收费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经验。陈昆全副厅长要求各运输口岸学习和推广这些经验。

  1989年12月7日,国务院批准逊克、东宁、漠河为国家一类汽车运输口岸。次年5月,逊克—波亚尔克沃、东宁—波尔塔夫卡,开通了口岸汽车运输。

  1992年6月,交通部批复黑河、绥芬河、同江、逊克、东宁、漠河6个口岸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运输管理站”,负责对出入境运输经济活动、营运证照、经营范围、服务质量、运输法规及运价、票证等进行监督检查。

  1993年1月,省交通厅印发了《关于加快道路运输发展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对已开通的口岸过境客、货运输线路,要创造条件延伸,减少中转,提高运输效率;对尚未开通的口岸过境客、货运输线路,要积极促进通客、通货;允许省内、外的单位与个人,以独资、合资、入股等形式在口岸地兴建运输仓储设施。

  1994年6月,省交通厅在哈尔滨召开了全省口岸汽车运输工作会议。丛福奎副省长在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一、加快口岸汽车运输相互向腹地延伸,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运输效率,加快开通口岸汽车轮渡运输,加快开通汽车旅客运输;二、统筹规划,加强国际汽车运输各项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施口岸运输的国际规范化;三、合理布局对俄汽车运输企业,逐步建立起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边境口岸为前沿的对外汽车运输队伍,有分工、有计划地经营对俄运输;四、加强口岸运输法规建设,实现依法管理。

  同年9月,交通部黄镇东部长在黑龙江省检查公路建设期间,视察了绥芬河、东宁口岸。他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对公路口岸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尽快组建涉外合资运输公司,增强口岸运输能力;用好用足政策性和经营性两种投入,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涉外运输的归口管理,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加快口岸开放的速度。

  同年10月27日,交通部通知:国务院批准,密山、虎林、饶河、抚远、萝北、嘉荫、孙吴、呼玛8个口岸为国家一类汽车运输口岸。至此,黑龙江省出入境汽车运输国家一类口岸达14个,其中:绥芬河、东宁、密山、虎林为陆路运输口岸,其余黑河等10个口岸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夏季明水期汽车轮渡运输,冬季冰封期汽车冰上运输。省交通厅按照交通部规定,将黑河、绥芬河等14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汽车运输管理站,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交通运输管理站,并明确了职责范围。

  1988~2000年,省交通厅在交通部的支持和相关地方政府的配合下,筹集资金,对全省国家一类口岸的道路和运输基础设施分期、分批,有重点地进行了改造和新建。各口岸特别是绥芬河、东宁、黑河、同江、密山、虎林等口岸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基本上满足了日益增长的涉外运输的需要。在此期间,省交通厅先后批准成立了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等中心城市及各口岸地的21户外运企业,共有对俄国际道路运输客、货汽车500余辆。

  2001年7月,交通部下发了《中国交通部与俄罗斯联邦运输部汽车运输会议纪要的函》。要求相关省区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对运输企业的指导,提高国际竞争力,扭转中方承运比例长期过低,运输利益损失严重的局面。同年11月,黑龙江成立了全省第一家投资多元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现代化的大型对俄运输企业——黑龙江省龙运外运有限公司。该公司由省高等级公路快速客运服务中心、绥芬河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第二运输总公司、牡丹江市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市客运总站、东宁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虎林市运输有限公司、东宁县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密山市运输公司、绥芬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哈尔滨市客运总站11个单位共同出资3000万元组建。公司拥有瑞典产沃尔沃FM12型卡车及冷藏、保温车载重量45吨的10辆,韩国大宇Y46T卡车载重量24吨的11辆,挂车及40英尺集装箱车24辆,零担运输解放车8吨的5辆,从事商品车、零担运输的7吨厢式货车50辆,金龙6115型48座客车11辆,实际资产475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国际、国内道路客货运输、道路货运代理、商品车运输。公司利用互联网等技术,通过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使企业各经营网点互动,既优化了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又通过网络与用户、制造商、供应商及相关单位连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对物流各环节定时跟踪、有效控制与全程管理。对哈尔滨、牡丹江等六地运输企业统一车型、统一调度管理、统一对外协调。公司成立后,增强了绥芬河、东宁、密山、虎林4个对俄贸易口岸的运输能力,使中方出入境货物承运比重由2001年的17%增至2002年的20%。




  同年11月,省物价局批准绥芬河口岸管理办公室从当年12月1日起征收口岸设施维护费,凡经公路口岸进出的货物每吨(立方米)征收5元;凡经公路口岸出境人员每人次征收5元。次年9月,东宁口岸管理办公室成立后,也按此标准收取了口岸设施维护费。

  2002年9月,省交通厅印发了《关于限制俄罗斯超限货车空驶入境的通知》。《通知》根据中俄两国《政府汽车运输协定》和中国交通部关于《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要求各有关市(地)交通部门对俄方擅自改装车辆结构,自行加宽、加高、加长车辆尺寸,未经中方交通主管部门允许就驶入中国境内,严重损害中方公路基础设施,造成安全行车严重危害,导致运输不均衡的行为予以纠正。各地交通和口岸运输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遏止了俄方超限运输的势头,维护了中方经营者的利益。

  2003年8月,刘海生副省长视察了绥芬河、东宁等运输口岸。他要求各级交通和口岸管理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扩大筹资渠道,抓好口岸设施建设;实施积极的政策引导,支持涉外运输企业发展;深化口岸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实现垂直管理的有效途径;加强行业文明建设,为全省对俄经贸战略升级作出贡献。

  2003年,绥芬河市委、市政府按照省政府主管领导的指示,参照国家在上海召开的“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现场会”的经验,组织协调口岸查验、交通运输、对外经贸、货运代理等部门,在口岸实施了“大通关”试点工作。各相关部门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行“一个窗口”“一站式”“一条龙”等形式的口岸联合办公模式,提供企业最便捷的服务。绥芬河口岸经过此次试点,通关环境进一步优化,验收速度更加快捷,运输成本明显降低。同年12月,省口岸管理办公室在全省推广了他们的经验。

  2004年3月,省财政厅、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汽车运输协定》等有关规定,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内相关省区对国际道路运输单证使用和管理做法,批复省交通厅,同意收取国际道路运输单证费。包括:中俄国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运输统一标志,出入境汽车运输人员资格培训,出入境旅客运输行车路单和国际汽车联运货物运单工本费4个项目,并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国际道路运输单证费的征收,解决了口岸运输管理人员的活动经费开支,保证了运输口岸的稳定发展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2005年,全省国际道路运输共完成客运量1728507人次,货运量1305962吨,均创历史新高,为促进中俄经贸活动的提档升级,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存在的问题是:抚远、孙吴、呼玛三个口岸,仍未开通国际道路运输线路。

  在全省14个国家一类公路口岸中,黑河、绥芬河、同江、东宁4个口岸占有重要位置,在对俄经济贸易大通道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一、黑河口岸

  黑河市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海兰泡)一衣带水,隔江相望,以黑龙江主航道中心线为界,两市最近距离仅750米,是中俄边境上一对距离最近、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功能最全的国际“双子城”。黑河口岸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黑龙江省首批三个国家一类口岸之一。1988年2月,与苏方冰上试运过货7000吨。1989年1月5日,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海兰泡)汽车冰上运输正式开通,打开了中苏两国出入境汽车运输的通道。1989年夏季,汽车轮渡运输试运行。1990年6月4日正式运输,又开辟了中苏两国出入境汽车轮渡运输航线。

  黑河市公路交通部门把出入境运输纳入口岸整体规划,使运输与边贸紧密结合,并与经贸部门共同组建了全省第一个公路汽车外运公司,提供了公路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运力保障。

  1992年6月4日,交通部批复同意,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河口岸运输管理站。1994年10月27日,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河口岸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国际汽车运输的组织与管理。

  1995年12月,黑河市交通局代表黑龙江省参加了交通部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的全国出入境汽车运输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介绍了“抓住时机创新务实发展黑河口岸汽车运输事业”的经验。

  “八五”期间,由省交通厅投资,建设了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的黑河口岸运输站。站内设有仓储库、货物中转作业厅、业务综合服务中心、生产辅助设施等,具有仓储、分货、理货、中转等综合服务功能。

  “九五”期间,黑河口岸成立了储运公司。公司占地40000平方米,库区内建有铁路专用线、站台、封闭库房等。口岸储运能力的增强,较好地发挥了黑河市连接内地对俄贸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十五”期间,省交通厅与黑河市共同投资2601万元,按国家一级客运站标准,建设了占地面积22295平方米,建筑面积6979平方米的黑河国际公路客运站。该站集客运站房、司乘人员公寓主体建筑及车库、车辆清洗、检车、热交换站、变电所、泵房等附属设施于一体,场区内行车区、发车区功能明确,车辆流线通畅、便利,进一步发挥了黑河口岸国际经贸大通道的作用。




  2003年8月,省交通厅授予黑河市口岸交管站全省交通系统“文明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2004年,黑河市中俄边民互市贸易区的范围,由大黑河岛的0.87平方公里扩大到15平方公里。黑河口岸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海兰泡)口岸实行每周7天工作制。“全通关”工作制的实行,打开了客、货车辆出入国境方便之门,推动了经贸、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2005年4月,中国黑河—阿穆尔州跨国经济合作区正式签订协议并陆续开工建设。双方在黑龙江公路大桥桥头区建设“双子城”。中方新城区规划面积9.88平方公里,建设居民区、金融商务区、口岸功能区、重工业区、轻工业区、仓储保税区,并与俄方桥头新区实行“境内关外”的封闭管理模式。双方人员和货物一证放行,资金自由流通,商品自由交易,货币自由兑换,人员自由进出,劳务自由流动。2005年6月,中方一期工程已有5户企业入区经营。随着规划的实施,将给口岸公路汽车运输增加大量的人流、物流资源,促进两国之间的经济、技术、文化交流。

  2005年,黑河口岸完成货运量244891吨,完成客运量154888人次。

  二、绥芬河口岸

  绥芬河口岸是国务院批准黑龙江省成立的第一批国家一类公路运输口岸。1988年12月16日,省交通厅批复绥芬河市交通局,同意成立中国绥芬河市对外汽车运输公司,加强了口岸出入境运输能力。

  1989年12月4日,省交通厅与苏联汽车运输部滨海边区汽车运输代表团会谈确认,开通了绥芬河至波格拉尼奇内的汽车贸易货物运输。

  “八五”期间,在省交通厅支持下,建设了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绥芬河口岸边贸运输站。

  1995年6月10日,根据绥芬河市政府提议,省政府同意,省编委批准成立了“黑龙江省绥芬河公路口岸管理办公室”,隶属省交通厅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对口岸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收费管理;负责对口岸出入境客、货、旅游运输的管理;同时对与口岸相关的运输仓储、运输业务等经营实体实行行业管理。这一新型的管理模式,在全国亦属首创,对加快建立连接欧亚大陆桥的边境枢纽,带动全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九五”期间,省交通厅对绥芬河公路口岸投资达2800万元,建成了占地20万平方米的基础设施。使口岸具备了国际汽车运输中转换装(乘)、货物仓储,车辆维修、存放、加油和司乘人员生活条件,以及各项出入国境手续办理等硬件、软件服务功能,成为中国北方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公路运输口岸。2000年9月16日,绥芬河公路口岸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一类口岸。

  “十五”期间,由省交通厅与绥芬河市共同投资5202.9万元,在口岸原有客货运输设施的基础上,兴建了绥芬河口岸公路运输枢纽站。枢纽站以完善的设施、先进的设备、齐全的功能,进一步发挥了陆海联运国际贸易大通道的枢纽作用。

  2003年8月,全国国际道路运输工作座谈会在绥芬河市召开。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绥芬河公路口岸出入境汽车运输情况,对口岸的管理体制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4年6月15日,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俄罗斯滨海边区政府共同建设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互市贸易区建设方案,香港世茂集团和俄滨海公司签署了合作开发“绥波”互贸区协议。同年9月8日,贸易综合体项目建设全面启动。互贸区面积4.53平方公里,首期开发投资人民币20亿元。建成后的中俄“绥-波”互贸区,集贸易、物流、现代工业、商务、会展、休闲娱乐和旅游为一体,成为中国开拓俄罗斯市场的名优产品展销窗口、俄罗斯进口商品集散地,以及中俄商贸信息中心和金融结算中心。

  2004年,绥芬河口岸(公路、铁路)进口木材617万立方米,占全国进口俄罗斯木材总量的三分之一,成为全国最大的进口木材集散地。

  2005年5月,10台国产“沈阳金杯”轻型货车,经绥芬河海关结关放行,出口到俄罗斯。实现了全省公路口岸出口国产汽车零的突破。

  2005年,绥芬河口岸完成货运量278032吨,完成客运量595785人次,均居全省口岸货客运输量的第二位。

  三、同江口岸

  同江口岸是国务院批准的黑龙江省首批三个国家一类公路运输口岸之一。同江市地处黑龙江与松花江交汇处,岸线资源丰富,从市区至哈鱼岛40公里,从哈鱼岛沿松花江上溯可达佳木斯、哈尔滨等松花江干流港口城市;经黑龙江上行可达名山、嘉荫、黑河等水运口岸,下行可至俄罗斯下列宁斯阔耶、哈巴罗夫斯克(伯力)等水运口岸;经江海联运可达日本、韩国,被称为“东方水上丝绸之路”。




  1989年2月14日,同江口岸东港与俄罗斯下列宁斯阔耶开通了冰上临时过货通道,开展了冰上汽车运输,当年过货量4018吨。1993年,同江至日本酒田港口江海联运航线开通,从而确立了同江成为黑龙江省江海联运始发港的地位。1998年,同江市提出了“发挥口岸、资源、民族、生态优势,构建同江经济新格局”的战略目标。2000年,建成同三公路(同江至佳木斯段),打通了与内地相连的陆路通道。2003年,投资1.8亿元建设了哈鱼岛港口,并修建了通港路。通过哈鱼岛汽车轮渡码头,陆路运输可延伸至俄罗斯远东各大城市,对内与同三公路相接,辐射全国,形成一条对外开放公路大通道。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研究所经过专题研究,把同江市的产业发展定位于东北亚国际物流中转与贸易中心。

  基础设施的日趋完善,奠定了同江口岸经济发展的基础。2004年,口岸明水期,水、陆过货量达355000吨,比2003年增长50%。2005年,同江口岸陆路运输完成货运量33241吨,完成客运量16459人次,均居全省第6位。

  四、东宁口岸

  黑龙江省东宁县与俄罗斯波尔塔夫卡接壤。1989年12月7日,国务院批准东宁口岸为国家一类公路运输口岸。

  省交通厅重视东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早在“八五”期间就投资700万元,用于东宁等口岸的站场建设。

  “九五”期间,省交通厅又投资建成了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东宁国际客运站,以及功能齐全的口岸仓储库等一批项目。东宁口岸成为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的出入境公路汽车运输口岸之一。




  “十五”期间,省交通厅与东宁县交通局共同投资3453.54万元,在东宁县三岔口镇的东宁—波尔塔夫卡互市贸易区内,建设了占地面积50341平方米,建筑面积8419平方米的东宁国际公路货运中转站。设有综合楼、检验库、保温库房等5个单体建筑,还建有4567平方米的停车场。使东宁口岸年过货能力达到120万吨。

  2000年9月21日,国务院批准设置中俄东宁—波尔塔夫卡互市贸易区。互贸区占地12平方公里。一期工程投资15亿元,建设互贸区商品交易中心。二期工程计划投资100亿元,按照“前店后厂”布局,在中俄双方各建6平方公里进出口加工园区。互贸区则以“一区两国,封闭运行,境内关外,自由贸易”的模式,由中俄两国共同规划、建设、管理。中方区域集国际贸易、出口加工、货运仓储、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商品交易中心,于2004年4月由山东烟台新世纪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3.5亿元开工建设。2005年已建成占地30万平方米的对俄商品交易中心,6000多间精品屋摊位开始营业。互贸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对俄商品批发专业市场。

  2002年12月,东宁公路口岸管理办公室成立,隶属省交通厅直接领导。口岸办成立后,以实施大通道、服务大贸易、构筑大平台、建设大口岸为总体目标,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提高涉外汽车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了口岸客货运输生产的持续增长。2003年被省交通厅评选为全省交通系统“文明示范窗口”。2004年进出口货物达432564吨,出入境客运量达387297人次,被东宁县政府授予支持对外开放有功单位。

  2005年,东宁口岸完成货运量496409吨,完成客运量642727人次,均登全省口岸货、客运量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