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县域站场建设 1986年以来,黑龙江省公路运输部门在“站车分设”“站股分离”等运输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加强了县域站场建设。
“七五”期间,全省共筹资9712万元(为“六五”时期的1.62倍),改建了县级以上客运站57处(为“六五”期间的1.8倍)。
“八五”期间,全省投资17054万元,新建、改建县级客运站16个。1993年,有22个县(市)客运站实行站车分设,成为社会公用客运站;有60%的货运站实行站股分离,直接进入市场。1995年,全省完成了站车分设和站股分离,使县域站场的市场中介组织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九五”期间,全省投资31649万元,有重点地加强了县域站场建设。使货运代理服务、客运站务集团网络、车辆技术条件保障系统的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十五”期间,各级交通和运输管理部门,按照《黑龙江省县级客货运输基本建设规划》,采取省级投资与地方自筹、贷款相结合,加大了县域站场的新建和改建力度。
2001年,投资1532万元,新建庆安、木兰县公路客运站;一次性补贴资金800万元,对富裕、克东、泰来、勃利、兰西、宁安、绥棱、巴彦、明水、汤原、拜泉、海林、甘南等县(市)客运站,以及农垦总局所属5个农场客运站的站房或车库、锅炉房、储备油库、停车场等项目分别进行了改建。
2002年,投资2352万元,新建伊春市伊春区客运站;投资1697万元,改建杜蒙、穆棱、嫩江、塔河、友谊5个客运站;一次性补贴资金2000万元,改建大庆、延寿、双城、肇源、五常、依安、克山、林口等县(市)客运站,以及农垦总局查哈阳9个农场客运站候车室或锅炉房、停车场等项目。
2003年,投资8333万元,新建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克东、宁安、汤原、桦川、集贤、友谊、五大连池8个客运站;投资5788万元,改建了阿城、齐齐哈尔市东站、富裕、海林、嫩江5个客运站;一次性补贴资金2434万元,改建泰来、拜泉、林口、富锦、林甸县,伊春市新青与美溪区,鹤岗市东山,农垦总局所属建三江、绥滨、前进等客运站的站房、停车场等项目。
2004年,投资7270万元,新建尚志、呼兰、依兰、肇州、望奎、通河、齐市昂昂溪区公路客运站;投资4350万元,改建方正、宾县、甘南、讷河、龙江、泰来、明水、克山、宝清、北安、青冈、富锦客运站;一次性补贴双城市30万元,改建公路客运站站房、停车场。
2005年,投资3824万元,新建和改建了桦南、肇东、五常、拜泉、安达、勃利、绥棱7个客运站;一次性补贴资金2560万元,改建方正、宾县、双城、延寿、明水、林甸、宝清、铁力、五大连池等县(市),伊春市所属带岭、汤旺河、乌伊岭、四方台、宝山、新青,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十八站客运站,以及农垦总局所属6个农场客运站。此外,还对兰西、巴彦、木兰等县公路客运站的建设进行了前期准备工作。
2001~2005年,全省共投资42970万元,新建改建县(市、区)级客运站47个(次),一次性补贴完善县(市、区)以及农场等71个(次)客运站的部分设施设备。新建和改建的站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提供了县域经济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良好交通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