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汽车租赁
第六节 汽车租赁
汽车租赁业自1990年北京亚运会前诞生,是道路运输服务业中新出现的一种运输工具经营行业。
经营汽车租赁业务,租赁经营人须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态良好的车辆,双方当事人应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文本内容包括: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付费方式,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1998年4月1日,交通部、国家计委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实施。要求对汽车租赁业,实行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并对开停业管理、租赁活动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黑龙江省的汽车租赁业起步较晚,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主要集中在一些大中城市。
1998年8月,哈尔滨市第二运输总公司组建了全省第一户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飞达汽车租赁礼仪公司。公司配有红旗、捷达等小型轿车,同时拥有大、中型旅游客车,总计100余辆。提供办公、商务、旅游、婚庆等用车服务。用户可采用电话预约、签订合同的形式得到自行驾驶及各项租赁服务。
2000年,全省共有汽车租赁企业27户,拥有租赁车辆296辆。哈尔滨市有飞达、公众、丰盛、易通、澳美亚等21户。主要经营范围是轿车租赁,以红旗、桑塔纳、捷达等中档轿车为主,方便节假日期间部分人员驾车出游。汽车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随旺淡季节上下浮动,由租赁经营人与承租人具体商定并写入租赁合同。汽车租赁业的兴起,满足了中等收入人群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2001年,黑龙江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注入了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在春季踏青游、夏季漂流游、秋季生态游、冬季冰雪游以及“哈洽会”“冰雪节”“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和会议期间,汽车租赁业异常火爆。不仅本地人提前预约,而且前来旅游或参会的外地人、外国人也加入租车行列。由于租赁公司汽车供不应求,一些私家车也趁机“加盟”捞取外快。捷达车每天租车费用一般在200~300元之间。
2003年,汽车租赁业发展到了极盛时期,全省汽车租赁公司达64户。仅省城哈尔滨市就有40余户。
2004年,由于城市公交车发展提速和私人购车热潮的兴起,汽车租赁业急速萎缩。哈尔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40多户汽车租赁公司,到年底仅剩10余户。在2005年春节期间汽车出租率也只有70%。在降价风暴中,汽车租赁企业打起了广告战,以争取更多的客源。在《哈尔滨日报》便利到家专刊栏目中,邮政易通、电力、永达、飞达、婉君、宝驰、双鑫、安吉、北良、顺通、骏翔、光盛、康丽、商银等汽车租赁公司,几乎每天都刊登广告,介绍本企业的车辆、价格、服务项目,寻求商机。甚至使出了打折优惠的撒手锏,长租车辆打到5折,捷达等车型租赁价格由每天250元,降至150~200元。但这些促销手段仍难以使汽车租赁市场复苏。
黑龙江邮政易通汽车租赁公司,以诚信为企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以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战略,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他们不断调整经营思路,拓宽经营项目,从开始只限租赁业务,发展到以租车为主,多种经营相辅的综合性服务公司。经营项目包括:汽车租赁,代办车辆购置、落户、年检、各种保险及保险理赔手续,各种礼仪服务,承办全省旅游网点24小时用车服务等。此外,还推出了“驾培训练”“汽车代驾”等特殊服务项目。邮政易通汽车租赁公司服务项目推陈出新,服务设施日趋完善的成功经验,在社会上引起关注,开辟了旺淡季节分明的黑龙江省汽车租赁业发展的一条希望之路。
到2005年,全省共有车辆租赁业户34户,租赁客车283辆、2578客位,其中个体经营业户187辆、1518客位。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发展水平。汽车租赁市场旺季供不应求,淡季惨淡经营的现象,仍然是摆在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