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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搬运装卸

第二节 搬运装卸



  机具黑龙江省搬运装卸机具,绝大多数都在国有大型厂矿企业,从事非营运性作业,交通专业搬运装卸企业保有量较少。

  1980年,全省公路交通系统装卸企业共有吊车52辆,卷扬机26台,叉车15辆,装载机12辆,大件拖车1辆。

  1985年,大庆油田有起重设备649台。森工企业配有32台起重机,完成25%木材装卸车量,其余装卸量由架杆机完成。全省粮食系统共有固定与非固定输送设备6627台。

  1990年,全省搬运装卸机具中共有吊车1776辆,铲车624台。全民所有制企业吊车保有量为1608辆,其中从事营运性作业的651辆,公路运输部门的吊车保有量为90辆。在624台铲车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16台,其中从事营运性作业的321台,公路运输部门保有量为92台。

  1995年5月,交通部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若干意见》中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装卸经营者,努力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装卸质量,以适应道路运输发展的需要。同时要求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大型物件、贵重或精密设备和重点枢纽站的大宗货源的装卸作业,以专业装卸企业作业为主,以利于提高装卸质量。对城镇附近自发形成的零散货物搬运装卸点,要予以引导和整顿,使之规范。非机动车搬运作业,是搬运装卸市场的有益补充,要根据当地道路运输需要,引导其适当发展。同年,全省搬运装卸机具中共有吊车1340辆,铲车682台。全民所有制企业吊车保有量1237辆,从事营运性作业273辆,公路运输部门的吊车47辆,从事营运性作业的30辆。在682台铲车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85台,从事营运性作业的78台,公路运输部门的56台铲车中从事营运作业53台。

  2000年,全省道路运输搬运装卸业主要装卸机械351辆(台),其中:输送机92台,起重汽车24辆,吊车70辆,铲车122台,叉车43辆。搬运车辆680辆,其中:汽车542辆,拖拉机35辆,其他机动车103辆。

  应对运输主体多元化和集约化的发展趋势,道路运输搬运装卸作业方式正在向两极分化,一方面是货运站(场)、运输企业与专业性搬运装卸企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在城镇零散货物搬运装卸点及非机动车辆运输中,基本上还处于人拉肩扛铁锹装卸等原始、繁重的手工作业。

  到2005年底,全省从事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的139户企业,从事营运的主要装卸机械206辆(台),其中:输送机115台,起重汽车3辆,吊车41辆,铲车32台,叉车15辆。搬运车辆878辆,其中:汽车861辆,拖拉机9辆,其他机动车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