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交通机构 一、行政机构 (一)省交通机构
1954年8月,黑龙江省交通厅与黑龙江省公路局合并成立黑龙江省交通厅(以下简称省交通厅)。
1985年,省交通厅内设八处(计划统计、财务、生产综合、人事劳资、教育、科技、基层政治工作、工业器材)、四室(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史志编辑室),人员编制128人(包括机关党委、纪检)。
1986年1月,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编委)批准,撤销生产综合处,成立审计处。计划统计处更名为生产计划处。省交通厅内设八处(生产计划、财务、审计、人事劳资、教育、科技、基层政治工作、工业器材)、四室(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史志编辑室)。总编制为128人(含机关党委、纪检)。下辖11个直属单位:省公路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运管局)、省交通公安局、省交通监理局、省交通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省交通科研所)、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以下简称省公路设计院)、省交通学校、省交通干部学校(以下简称省交通干校)、省公路运输工会、黑龙江客车厂、省公路桥梁公司。
1987年初,厅机关增设老干部处、政策研究室两个处室。同年4月,成立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公路质监站,由省公路局代管)。6月,撤销省交通监理局,交通监理业务移交省公安厅。8月,成立黑龙江省交通收费稽查局。
1988年1月,成立黑龙江省公路定额站(由省公路局代管)。5月,省交通收费稽查局改为省交通征费稽查局(以下简称省征费局)。同月,黑龙江省交通工业器材公司(与交通工业器材处合署办公),实行政企分开,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交通物资公司。8月,省交通厅机关工业器材处改为交通工业管理处。
1989年初,黑龙江客车厂下放哈尔滨市交通局管理。3月,省交通厅机关成立监察室。
1990年1月,成立哈尔滨至阿城汽车专用公路管理处(简称哈阿处),隶属省交通厅,由省公路局代管。10月,省公路质监站与省公路定额站由省公路局代管改由省交通厅直管。
1991年2月,厅机关成立重点工程处,政策研究室改为政策法规处。9月,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高路局)成立,哈阿处划归省高路局领导。
1992年9月,成立省交通厅劳动服务站。
1993年9月,成立省交通厅驻北京联络处(临时机构)。1994年1月1日,市(地)县交通征费稽查机构上收,全省交通征费稽查工作由省交通厅统一管理。改革公路管理体制,县级路下放到市(地),实行分级管理。
1995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进一步转变职能,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把属于企业的自主权放给企业;简政放权,放开货物运输价格;增加了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职能。省编委批准,省交通厅内设三个机构作了调整,基层政治工作处更名为精神文明办公室,交通工业管理处改称行业管理处,撤销交通史志编辑室。省交通厅内设十处(政策法规、人事劳资、计划统计、交通战备、财务、重点工程、行业管理、科技、教育、审计)、三室(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监察室)。总编制为98人(含机关党委、纪检)。其中行政78人,工勤、事业12人,离退休干部工作8人。
1996年4月,省公路运输工会更名为黑龙江省交通工会委员会(简称省交通工会)。5月,省交通厅机关增设引资办公室(临时机构)。10月,省公路定额站更名为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公路造价总站)。
1997年2月,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转入国家公务员管理。同月,实行事企分开,成立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简称省公路监理公司),与省公路质监站分离。3月,成立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4月,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更名为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6月,成立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处。8月,黑龙江省哈同公路公司隶属省交通厅领导。
1998年4月,省交通厅机关增设安全办公室(临时机构)。
1999年6月,成立黑龙江省哈同高等级公路管理处(简称省哈同公路管理处,对外挂哈同公路公司牌子)。是年8月,成立黑龙江省依勃公路管理处。
2000年1月,成立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6月,成立黑龙江省鹤伊公路管理处(简称省鹤伊公路管理处)。同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黑龙江省交通厅划入水路交通和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能;不再直接管理交通行业科技成果鉴定、评定等事项;取消了经营零担货物车辆、二级汽车维修企业、公路工程招标审批等职能。省编委批准,调整省交通机构,省交通厅机关内设八处(政策法规、计划统计、财务审计、交通战备、建设管理、科技教育、人事劳资、离退休干部工作)、二室(办公室、监察室)。总编制68人(含机关党委、纪检)。其中:行政48人,工勤、事业8人,离退休干部工作8人,纪检监察4人。接管了黑龙江航运管理局。省公路局升格为副厅级单位,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并入。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黑龙江工程学院,并划归省教委领导。8月,黑龙江航运管理局与所属企业脱钩,组建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航务局)。原黑龙江航运管理局所属港航监督局和船舶检验分局合并,成立黑龙江海事局,属中直单位,委托省交通厅管理。9月,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总公司划归省委企工委管辖。10月,成立黑龙江省哈绥高速公路管理处(简称省哈绥公路管理处)。至此,省交通厅直属单位有:省公路局、省航务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征费稽查局、省高速公路建设局、省交通公安局、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省交通科学研究所、省公路勘察设计院、省交通干部学校、省交通物资公司、省交通厅劳动服务站、省交通工会委员会、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省哈同公路管理处、省依勃公路管理处、省鹤伊公路管理处、省哈绥公路管理处20个单位。
2001年8月,省哈绥(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更名为黑龙江省哈伊高速公路管理处(简称省哈伊公路管理处)。9月,省公路局哈尔滨、肇东、牡丹江三个管理处合并,组建黑龙江省哈绥(绥芬河)高速公路管理处(简称省哈绥公路管理处)。10月,成立黑龙江省哈五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2002年9月,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联合委员会中方办公室从省航务管理局划出,由省交通厅直管。同月,省依勃公路管理处更名为黑龙江省鹤大高等级公路管理处(简称省鹤大公路管理处)。
2003年4月,成立黑龙江省齐北高等级公路管理处(简称省齐北公路管理处)。同月,省哈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处更名为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管理处(简称省哈双公路管理处)。6月,省交通物资公司划归省公路局管理。8月,成立黑龙江省大齐高等级公路管理处(简称省大齐公路管理处)。12月,省哈五公路管理处更名为黑龙江省黑大高等级公路管理处(简称省黑大公路管理处)。同月,省交通公安局与黑龙江航运公安局合署办公。
2004年11月,调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海事局管理体制,由交通部直接管理。
2005年,黑龙江省交通厅机关内设八处(政策法规、计划统计、财务审计、交通战备、建设管理、科技教育、人事劳资、离退休干部工作)、二室(办公室、监察室)。总编制68人(含机关党委、纪检),从业人员75人。其中国家公务员65人。下辖省公路局、省航务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征费稽查局、省高速公路建设局、省交通(航运)公安局、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省交通科学研究所、省公路勘察设计院、省交通干部学校、省交通厅劳动服务站、省交通工会委员会、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省哈同公路管理处、省鹤大公路管理处、省鹤伊公路管理处、省哈伊公路管理处、省哈绥公路管理处、省黑大公路管理处、省齐北公路管理处、省哈双公路管理处、省大齐公路管理处24个直属单位。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共有职工1604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935人(高级工程师590人,工程师1182人。余为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以下同)。
(二)市(行署)、县(市、区)、乡(镇)交通机构
1.市(行署以下简称地)交通机构
1986年,黑龙江省各市(地)交通局内设11~12个科室(办公室、生产计划科、劳动工资科、财务科、教育科、科技科、企业管理科、审计科、安全保卫科、组织科、宣传科、工会)。行政事业编制26~74人(含纪检委、团委)。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交通处(始建于1979年)机关编制5人。
1988年,省农场总局交通处更名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交通局。负责场区公路建、养、管。下辖9个分局交通局(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北安、九三、齐齐哈尔、绥化、哈尔滨),人员总编制1334人。
1996年4月,精简8机构,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各市(地)交通局内设8~11个科室(办公室、计划统计科、财务审计科、科技科、教育科、企业指导科、法规科、质量监督科、人事劳资科、监察科、工会)。行政事业编制29~61人(含纪检委、团委)。
1997年,行政区划变更,撤销松花江行署交通局。省国营农场总局交通局更名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交通局。
2000年,绥化、黑河撤地设市,更名绥化市、黑河市。全省设有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大庆、伊春、绥化、黑河12个市和大兴安岭行署及农垦总局共14个交通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同1996年。
2001年3月,省编委批准成立森工总局交通局,负责森工系统专用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下辖5个林管交通局(伊春、牡丹江、松花江、合江、带岭),人员总编制276人。
2005年,全省设有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大庆、伊春、绥化、黑河12个市和大兴安岭行署及农垦、森工总局共15个交通局。各交通局内设6~11个科室(办公室、行业管理科、计划统计科、财务审计科、科技教育科、建设管理科、交通战备办、政策法规科、人事劳资科、新产业开发科、监察室)。行政事业编制16~136人(含纪检委)。
2.县(市、区)交通机构
1986年,全省各县(市、区)交通局内设3~5个股室(人秘、生产、财会、教育等股)。人员编制为10~25人(含党委办)。
1996年,机构改革、简政放权,加强行业管理职能。各县(市、区)交通局内设3~4个股室(计财、审计、工程股、办公室)。人员编制为8~23人(含党委办)。多为行政、事业编。
2000年,全省设有66个县(市、区)交通局,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同1996年。
2005年,全省设有65个县(市、区)交通局。各县(市、区)交通局内设2~5个股室(办公室、计财、审计、工程、人事)。人员编制为8~24人(含党委办)。
3.乡(镇)交通机构
早在1950年,穆棱镇就建立了交通管理站(以下简称交管站)。
1986年,根据交通部加强乡(镇)交通管理站建设的要求,黑龙江省开始在全省组建乡(镇)交管站。
1987年,人口在1.1万以上比较大的乡(镇)设立起交管站。乡(镇)交管站属事业单位,既是县交通局的派出机构,又是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人员由主管交通的乡(镇)长、1名交通助理(事业编制)和交管员(聘用农民)组成。大的乡(镇)4~5人,小乡镇1~3人。人员经费由民工建勤以金代工的资金、运输管理费和地方养路费中支付。交管站的主要职责是:公路养护管理、协助征收地方养路费和路政管理。到年底,全省已有450个乡(镇)建立了交管站。
1996年,东宁县精简机构,撤销了全县10个乡(镇)交管站。
1999年,根据国家减轻农民负担的精神,鸡西市撤销了所属鸡东、密山、虎林三县(市)乡(镇)交管站。
2005年,一些乡(镇)交管站合并或撤销,职能上收到县地方道路管理站或地方养路费征费所。至年底,全省共设有乡(镇)交通管理站376个,配备交通助理374人,有的乡(镇)无编制,交管员1038人(多为聘用)。
二、业务机构 (一)公路机构
1.省公路机构
1958年11月,成立黑龙江省公路局。
1986年3月,省公路局增设审计科、局劳动服务公司。省公路局内设21个科室,有职工117人,其中技术人员54人。局直5个单位。
1988年1月,省交通监理局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改名为省公路职工学校,划归省公路局领导。10月,全省公路路政管理由省交通公安局划归省公路局领导,成立路政科。核定局机关事业编制90人(实有120人)。
1989年1月,黑龙江省筑路机械修造厂下放哈尔滨市交通局管辖。
1991年,局物资站改称物资科;劳资科、安保科合并,设安保科;撤销贯彻办、宣传科,纪检委监察室合署办公;增设总工办、调研室。局内设21个科室,事业编制1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29人(高级工程师7人,工程师40人,余为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1992年11月,劳动服务公司改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996年9月,成立黑龙江省公路网化建设管理办公室(下设工程管理科、质量监督科)、黑龙江省地方养路费征收稽查管理处(下设票证科、财务审计科、地方养路费科、车辆通行费科、稽查科、综合办公室)二个处室。局编制为120人。
1997年2月,黑大公路北安至克东段北安管理所隶属于省公路局。
1998年3月,调研室更名政研室,安保科更名人事劳资科;撤销总工办;增设信访科。局内设机构为23个处科室。10月,省公路局增挂黑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局牌子。
1999年初,省八达交通设施材料有限公司从八达公司剥离出,隶属局直管。
2000年6月,省编委批准,调整省公路局机构,升格为副厅级单位,王孝慈、高学文先后任局长。撤销省公路局对外挂的局公路网化建设管理办公室、省公路路政管理局、省地方养路费征收稽查管理处牌子,局机关共设14个处室和工会,均为正处级。同年12月,尚志大桥管理所移交省公路局管辖。至2000年底,事业编制160人,实有22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58人(高级工程师51人,工程师48人)。局直7个单位。
2001年3月,省隆兴公路勘察设计公司从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分离,为局直管。4月,省八达交通设施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恒尔德交通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水泥及相关业务。12月,北安管理所划归黑大管理处管辖。
2002年11月,增设总工办。
2003年6月,省交通物资公司划归省公路局管理。7月,新肇公路管理所列为局直单位。
2004年,恒尔德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沥青储运公司。
2005年上半年,尚志路桥管理所、新肇公路管理所划归呼兰养路总段管理。同年6月,省交通厅授权省公路局为鹤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至此鹤佳公司为省公路局直属单位。年底,省公路局共设15个处室和工会,事业编制160人,职工总数23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27人[高级工程师63人(正高职16人),工程师53人]。局直8个单位。
2.市(地)、县(市、区)公路机构
1985年,省内各市(地)设有公路管理处14个,人员编制30~40人。各县(市、区)设有公路管理站(段)103个。
1986年12月,根据行政区划变更,集贤县养路段由佳木斯市划归双鸭山市公路处管辖。
1988年1月,绥滨、萝北县养路段由佳木斯市划归鹤岗市公路处管辖。同年4月,调整全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编制。全省14个市(地)、农场总局公路管理处人员总编制745人,各处编制25~95人。一般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计财、工程技术、材料供应、政工科)。全省84个县(市、区)、农场分局公路管理站(段)人员总编制2370人,各站(段)编制9~65人。一般内设6个股办(办公室,生产、财务、机务、供应、路政股)。
1991年,宝清县养路段由佳木斯市划归双鸭山市公路处管辖。
1993年1月,林甸、肇州、肇源、杜蒙养路段分别由齐齐哈尔市、绥化地区划归大庆市公路处管辖。同年3月,密山、虎林市养路段由牡丹江市划归鸡西市公路处管辖。8月,饶河县养路段由佳木斯市划归双鸭山市公路处管辖。
1996年12月,原松花江地区公路处与哈尔滨市公路处合并,地区段划归哈尔滨市公路处管辖。主要职责是进行公路工程建设、养护,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此种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延续至2000年。
2005年,全省有14个市(地)管理处[13个市(地)、1个农垦总局],各处编制30~95人,内设8~13个科室(办公室,总工办,计统、财审、工程、材料、养护、路政、地方道路、质量监督、机务、劳资、教育科)。全省设86个干线公路管理站(段),各站(段)编制30~95人。内设3~7个股办(办公室,财会、工程、养护、路政、机务、人秘股)。已经实施体制改革的(1998年6月开始实施)下设有养护公司、机务大队等。
(二)道路运输机构
1.省道路运输机构1959年8月,成立黑龙江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1986年,省运管局增设政策研究室、政治部2个科室。内设16个科室。编制115人(含纪委)。
1987年3月,合并联运办,成立汽车维修工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汽修办),组建安全稽查科。技术管理科改称科技科。
1988年3月,成立运价科。1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编委批准,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对外挂黑龙江省口岸汽车运输管理办公室(简称省口岸办)的牌子,加强了口岸汽车运输管理。
1989年5月,设立监察室。撤销安全稽查科。下增设劳动服务公司。
1991年10月,成立黑龙江省公路运输票据管理所(简称省票据所),事业编制18人。
1992年7月,省运管局组建黑龙江省公路运输稽查总队(简称省稽查总队),加强了对公路运输市场的监管。8月,撤销局劳动服务公司,成立国际公司。
1993年6月,增加口岸汽车运输管理人员事业编制5人。
1994年8月,增设外资企业科、规费征收管理科(简称征费科)、客运管理办公室(简称客运办)、货运管理办公室(简称省货运办)。撤销客运科、货运科。9月,成立黑龙江省交通厅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办公室(简称省驾管办),负责对全省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1995年2月,省编委批准成立省稽查总队。6月,成立绥芬河口岸管理办公室(简称绥芬河口岸办)和绥芬河国际客运服务中心(简称绥芬河客运中心),隶属局直管,事业编制各20人。同年12月,增设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出租办,下设综合科)。
1996年5月,增设微机办。撤销外资企业科。
1997年1月,成立了黑龙江省龙运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运大厦)。3月,组建货代集团。4月,黑龙江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更名为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6月,黑龙江龙运集团注册成立。7月,成立黑龙江省道路运输培训中心(简称省培训中心)。10月,增设道路运输主枢纽建设办公室(代省交通厅管理,简称主枢纽办)。
1998年11月,成立客运站管理办公室(简称站管办)。12月,组建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快速客运服务中心(简称省快速客运中心),为高等级客运车辆维修、加油、存放、安检及司乘人员食宿服务。
2000年10月,下设黑龙江交通汽车检测设备计量检定站。到年底,省运管局内设22个科室,下设12个单位。编制156人,拥有职工16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8人(高级工程师38人,工程师29人)。
2001年6月,哈尔滨滨江公路货运站营业,货代集团并入。12月,撤销企管科,成立职业培训办公室(简称培训办)。
2002年1月,成立黑龙江龙运客运站务有限公司(简称客运站务公司)。5月,成立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驻大连办事处(简称省局驻大连办)。12月,成立黑龙江省东宁公路口岸管理办公室(简称省东宁口岸办),隶属省交通厅,由省运管局代管。负责出入境汽车运输现场管理和口岸设施的维护(下设综合、征管、财务、涉外运输管理科4个科)。
2003年1月,征费科并入财务科;政治部更名为文明办;成立基础建设管理办公室(简称建管办,下设计划统计和工程管理科);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2月,撤销国际公司、主枢纽办。4月,黑龙江省交通厅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办公室更名为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简称省驾管办),核定事业编制20人。5月,科技科、教育科合并成立科教科。
2005年底,省运管局内设20个科室。局直8个单位(省票据所、省稽查总队、绥芬河客运中心、龙运大厦、省培训中心、省快速客运中心、客运站务公司、龙运集团);派出机构1个(省局驻大连办);代省交通厅管理4个单位(省口岸办、省驾管办、绥芬河口岸办、东宁口岸办),共有13个单位。拥有职工28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22人(高级工程师51人,工程师35人)。
2.市(地)、县(市、区)运输机构
1985年,全省设有市(地)运输管理处4个,人员编制30~40人。各县(市、区)设有运输管理站103个。
1986年11月,核定市(地)、县公路运输管理处、站人员编制,全省公路运输管理处、站定编3066人。管理处编制17~98人。内设5~8个科室(秘书、客运、货运、技术、财务、计统、汽修、政工科)。管理站编制7~34人。内设4~6个股室队(办公室、客运、财务、技术、汽修、稽查)。
1993年6月,黑河、绥芬河、东宁、逊克、同江、漠河县(市)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汽车运输管理站”,各增加事业编制4名。密山、饶河、嘉荫、虎林、萝北、抚远6个县(市)的运管部门对外使用口岸汽车运输管理站的名称。
1994年4月,黑河、牡丹江、鸡西、双鸭山、佳木斯、鹤岗、伊春、大兴安岭8个市(地)设立口岸汽车运输管理办公室。黑河、绥芬河、东宁、密山、虎林、饶河、抚远、同江、萝北、嘉荫、逊克、孙吴、呼玛、漠河14个县(市)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汽车运输管理站”。同年10月,按交通部规定,将黑河、绥芬河、东宁等上述14个口岸汽车运输管理站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交通运输管理站”,加强了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1997年4月,全省各公路运输管理处、站改称道路运输管理处、站。
2000年,管理处编制增加到23~107人。内设机构增加了驾管办。管理站编制增加到10~56人。内设股室队4~8个(人秘、综合、客运、货运、财务、技术、汽修、稽查)。主要职责是负责客运、货运、搬运装卸、汽车维修、运输服务业行业管理。
2005年,全省有14个市(地)管理处[13个市(地)、1个农垦总局]。各市(地)道路运输管理处编制27~129人。内设6~12个科室队(办公室、客运、货运、财审、计统、汽修、出租、驾管、运政稽查、培训、安全、联运)。全省设140个县(市、区)运管站。各道路运输管理站编制16~43人。内设股室队2~10个(人秘、客运、货运、财务、汽修、出租、运政稽查、收费、证照、联运),边境口岸县(市)站还设有口岸办。
(三)高等级公路机构
1.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
1986年10月5日,黑龙江省首个高等级公路管理机构——哈尔滨松花江公路大桥管理处成立,隶属于哈尔滨市交通局。编制116人。
1989年10月,成立佳木斯松花江大桥管理处,隶属于佳木斯市交通局。事业编制64人。
1990年1月,成立哈阿汽车专用公路管理处,隶属省交通厅,委托省公路局代管。事业编制150人。
1991年9月,组建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对全省高等级公路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内设14个科室,事业编制60人。同月,新组建的哈大公路管理处、哈大公路收费处,事业编制分别为132人和192人,皆隶属省高路局领导。同年12月,哈阿汽车专用公路管理处、京哈公路黑龙江段交通征费稽查所划归省高路局统一管理。
1992年2月,省高路局成立治安管理办公室,同时挂治安民警大队牌子。局直各处成立治安科,同时挂治安民警队牌子。行政由省高路局领导,业务受省交通公安局、当地公安机构指导。公安人员总编制62人。省高路局内设13个科室(计划、劳资、养护、收费、工程、审计、组织、宣教科,办公、通信信息、纪检监察室,政治部,公安处)和工会。省高路局系统拥有职工58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73人(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2人)。
1993年3月,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对外挂省高速公路公司牌子,便于吸引国外资金。9月,佳木斯松花江大桥管理处划归省高路局领导。
1994年2月,成立哈同公路建设指挥部,4月,对外挂哈同公路公司牌子,隶属省高路公司领导。7月,成立鹤佳汽车专用公路管理处、鹤佳汽车专用公路收费处,事业编制各为80人和100人。是年10月13日,哈尔滨松花江公路大桥收费处与管理处分立,大桥收费处由哈尔滨市交通局改省高路局管理,事业编制95人。
1995年1月,鹤佳汽车专用公路管理处与收费处合并,成立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佳木斯管理处。9月,成立哈绥公路牡丹江管理处,隶属省高路局,事业编制370人。哈阿汽车专用公路管理处增加事业编制180人,总数为383人。11月,哈绥公路牡丹江管理处更名为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牡丹江处,哈阿汽车专用公路管理处更名为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哈尔滨处,哈尔滨松花江公路大桥收费处更名为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哈尔滨公路大桥收费处。哈大公路管理处与哈大公路收费处合并,成立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肇东管理处。
1996年2月,省高路局哈尔滨管理处增设尚志所、亚布力所、青云滑雪场养护维修队3个机构,增加事业编制180人。牡丹江管理处所属设:绥芬河所、下城子养护维修队、磨刀石所、海林所、横道河子所、宁安公路大桥收费所6个机构。4月,宁安大桥收费业务隶属省高路局牡丹江处管理。8月,确定各管理处人员编制,哈尔滨管理处409人,肇东管理处356人,佳木斯管理处217人,牡丹江管理处370人。
1997年3月,成立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职工培训中心,编制25人。
1999年1月,哈尔滨松花江公路大桥收费处转制为企业,改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发挥大桥融资功能。
2000年6月,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并入省公路局。并入时,省高路局下设4处(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肇东)、13所(哈尔滨、尚志、亚布力、平房;横道河子、海林、磨刀石、绥芬河;佳木斯、鹤岗;大耿家、肇东、安达)、1个中心(职工培训)。省高路局拥有职工176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07人(高级工程师30人,工程师82人)。
2.黑龙江省哈同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1994年4月,管理处前身黑龙江省哈同公路公司成立,隶属于省高速公路公司领导。负责哈同公路建设的资金筹措、建设管理、收费还贷。1995年4月,公司内设行政、工程技术、计划、财务、政工、运营管理六部,总监联络、亚行联络二处及哈东管理所9个机构。1997年8月,哈同公路公司重新组建,隶属省交通厅。内设行政、政工、人事劳资、财务、计划审计、征费稽查、路政、工程养护、经营九部和纪检监察室、工会共11个部门。下辖5个收费所(金家、宾州、方正、依兰、佳木斯)、10个收费站(金家、东风;宾州、二龙山;会发、方正、高楞;达连河、依兰;佳西)。拥有职工746人。同年9月1日,哈同公路哈尔滨至佳木斯段建成通车并开始征收车辆通行费。11月,原哈同公路哈尔滨至宾县63公里路段变更公路管理体制,交付哈同公路公司养护和管理。
1999年6月23日,成立黑龙江省哈同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对外挂哈同公路公司牌子,隶属省交通厅领导。承担哈同公路(包括同三公路集贤至佳木斯段)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同年8月,佳木斯所又增设安庆、集贤2个收费站。
2000年,集佳段建成通车,省哈同公路管理处内设11个机构,下辖五所(金家、宾州、方正、依兰、佳木斯)、十二站(金家、东风;宾州、二龙山;会发、方正、高楞;达连河、依兰;佳西、安庆、集贤)。收费里程485.575公里。所属设有得莫利服务区、方正哈同汽车酒店、哈同广告公司、哈同石油公司、元康工程公司5个经营实体。拥有职工806人,管理人员218人,职工中,工程技术人员7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2人,工程师27人。管理处属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
2005年,省哈同公路管理处内设11个部(同1997年8月机构设置)和1个治安警察大队(2002年增设)。下辖五所19个收费站(详见2005年黑龙江省收费公路统计表)和七处服务区。车辆通行费征收经营管理里程589.451公里。有职工117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33人[高级工程师28人(正高职3人),工程师64人]。
3.黑龙江省鹤大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1999年8月,设立依勃公路管理处,隶属省交通厅。负责省道依兰至宝清公路依兰至勃利段108公里公路的通行费征收、养护和路政管理。处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征费财务科、工程养护科、路政稽查科)、1个养护救援中心。下设3个收费所(勃利、永顺、依兰)。事业编制3人,合同制人员224人。
2002年9月,国道鹤大公路佳木斯至七台河段建成通车,与七台河至鸡西段并入收费经营管理,省依勃公路管理处与佳木斯管理处共同组建黑龙江省鹤大高等级公路管理处。2003年1月,佳桥收费站从佳木斯管理处剥离,佳木斯管理处与鹤岗矿务局公路建设指挥部共同组建鹤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鹤大管理处。10月,鸡西至牡丹江段公路纳入省鹤大公路管理处管理。
2005年6月,鹤佳公司(佳木斯管理处)划归省公路局领导。年底,省鹤大公路管理处设有12个科办(行政、人劳、财审、征费、养护、工程设备、科教信息、路政、稽查大队、监察室、党办、团委)和工会。下辖14个收费站(详见收费公路统计表)及设备管理站、运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收费经营管理里程北起佳木斯,南至牡丹江(林口),共455.731公里。全处共有职工891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2人(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11人)。
4.黑龙江省鹤伊公路管理处
2000年6月,设立黑龙江省鹤伊公路管理处,隶属省交通厅。担负省道鹤岗至嫩江公路鹤岗至伊春段161公里公路的通行费征收、养护和路政管理。处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路政科、养护科)。下设3个收费所(红旗、金山、松鹤)。事业编制7人,合同制人员245人。
2005年底,省鹤伊公路管理处设有12个科室(行政、征管、人劳、财务、路政、养护、安技、综治、警察大队、政工、党办、纪委)和工会。下辖5个收费所(详见收费公路统计表)和1个养护中心。车辆通行费征收经营管理里程由鹤岗至伊春至五营,共213.595公里。全处共有职工374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8人)。
5.黑龙江省哈伊高速公路管理处
2000年10月,设立黑龙江省哈绥高速公路管理处,隶属省交通厅。负责国道哈尔滨至伊春公路呼兰县赵家至绥化市71公里路段的通行费征收、养护和路政管理。处内设6个部(行政、财务、政工、养护、路政、征稽)。所属2个企业(黑龙江省哈绥高速公路管理处广告公司、生活服务公司)。下设5个收费站(赵家、呼兰、康金、兴隆、绥化)。事业编制7人,合同制人员410人。
2001年8月,省哈绥公路管理处更名为黑龙江省哈伊高速公路管理处。
2005年底,省哈伊公路管理处内设9个科室(办公室、财审、人劳、养护、路政、征稽、机电设备、警察大队、政工)。下设1处服务区和8个收费站(详见收费公路统计表)。收费经营管理哈尔滨至伊春公路由哈市呼兰区赵家至庆安铁力交界处,里程161.368公里。全处有职工471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7人[高级工程13人(正高职1人),工程师16人]。
6.黑龙江省哈绥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2001年9月,省公路局哈尔滨管理处、肇东管理处、牡丹江管理处合并,组建黑龙江省哈绥高等级公路管理处,隶属省交通厅。合并的3个处更名为哈尔滨、肇东、牡丹江管理所。
2005年,省哈绥公路管理处内设17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组织、劳资、养护、设备、工程、征稽、路政、警察大队、培训、总工办、目标办、纪检监察、党办)和工会。下设工程公司、监控室及3个管理所和7个收费站(详见收费公路统计表)。负责国道绥满公路绥芬河至尚志段322.094公里公路的收费经营管理。职工总数117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66人[高级工程师39人(正高职9人),工程师76人]。
7.黑龙江省黑大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2001年10月,成立黑龙江省哈五高等级公路管理处,隶属省交通厅。
2003年10月,接收黑大公路黑河至北安段。同年12月,更名为黑龙江省黑大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2005年,省黑大公路管理处内设8个科室(行政办、财审、人劳、收费稽查、路政、工程养护、警察大队、党办)。下设1个物业公司和7个收费站(详见收费公路统计表)。负责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黑河至北安及哈尔滨经五常至黑吉省界段公路收费经营管理,里程307.237公里。有职工403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4人[高级工程师6人(正高职1人),工程师8人]。
8.黑龙江省齐北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2003年4月,成立黑龙江省齐北高等级公路管理处,隶属于省交通厅。
2005年,省齐北公路管理处内设9个科室队(办公室、财务、人劳、收费稽查、路政、养护计划、安全、警察大队、团委)和工会。下设1个养护中心和13个收费站(详见收费公路统计表)。负责国道绥满公路齐齐哈尔至甘南、省道碾子山至北安公路收费经营管理,里程425.061公里(不包括碾北支线25.389公里)。有职工824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9人(高级工程师7人,工程师9人)。
9.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管理处
1997年6月,成立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处(对外挂哈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公司牌子),事业编制30人。主要职能是:负责哈双高速公路的收费和建管养。
2003年4月,省哈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处更名为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管理处,隶属省交通厅。
2005年,省哈双公路管理处内设14个科室(办公室、财务、审计、人劳、征稽、路政、养护、警察大队、法制、安全教育、设备、政工、开发办、纪检监察室)。下设2个中心(监控、养护)、3处服务区、11个收费站(详见收费公路统计表)。负责国道同三公路哈尔滨东出口至省界拉林河、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及京哈公路黑龙江段收费经营管理,里程207.914公里。有职工76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1人(高级工程师31人,工程师33人)。
10.黑龙江省大齐高等级公路管理处
2003年8月,成立黑龙江省大齐高等级公路管理处,隶属省交通厅。
2005年,省大齐公路管理处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财、人劳、征稽、路政、养护工程、公安、法制、政工)。下设3个收费站(详见收费公路统计表)和1处服务区,负责国道绥满公路大庆(黄牛场)至齐齐哈尔段收费经营管理,里程101.327公里。有职工25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5人[高级工程师5人(正高职1人),工程师7人]。
(四)黑龙江省航务管理机构
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的前身是交通部黑龙江航运管理局(简称黑龙江航运管理局)。2000年3月,交通部与黑龙江省政府签署意见,将黑龙江航运管理局移交给黑龙江省。此时,黑龙江航运管理局,下辖7个事业单位、23个企业,从业人员833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98人。同年5月,省政府将黑龙江航运管理局体制改革纳入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拟组建新的航务管理局,赋予行政管理职能,隶属省交通厅。8月,黑龙江航运管理局与所属企业脱钩,组建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省编委文件规定,省航务管理局内设12个处室:办公室(外事处)、运输管理处、港口管理处、航道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计划统计处、财务审计处、科技教育处、人事劳资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编制72人。
2005年,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局长为杨连地(2002年3月任职),局机关设13个处室[办公室(外事)、运输、港口、航道、政策法规、计统、财审、科教、人劳、安全办、离退休干部工作、政工、监察]和省海员工会。局直13个单位(省航道局、哈尔滨航运学校、省海员总医院、省航运救捞站、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省航运卫生监督所、省航务勘察设计院、省水运工程监理公司、黑龙江和松辽水系航运规划办公室、哈尔滨航务管理处、黑河航务管理处、佳木斯航务管理处、齐齐哈尔航务管理处)。省航务局机关有职工68人,全局职工总数为1874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788人[高级工程师54人(正高职1人),工程师368人]。
(五)规费征管机构
1.养路费征管机构
1983年11月,成立黑龙江省交通监理局。
1987年8月,根据国务院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决定,监收分管,将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移交公安部门,养路费征管人员留交通部门,省交通监理局改为省交通收费稽查局,隶属省交通厅。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稽查科、财务科、审计科、政工科、征管科)。编制40人。市(地)设交通收费稽查处,县(市)设交通收费稽查所,分别隶属各级交通局。全省养路费征稽人员编制1600人。
1988年5月,全省养路费征收机构更名,省交通收费稽查局改为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市(地)改为交通征费稽查处,县(市)改为交通征费稽查所。
1989年4月,省征费局增挂省交通征费稽查总队牌子,市(地)征费处增挂交通征费稽查支队牌子,县(市、区)征费所增挂交通征费稽查大队牌子。
1993年1月,全省养路费征费人员编制1735人(新增135人)。同年,省农垦总局交通局设立养路费征费处。
1994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四部委确定的“养路费征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全省14个市(地)处、139个县(市、区)所,养路费征收体制实行“三权”(人、财、物)上收,由省交通厅统一管理。此项体制改革,加强了全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提升了养路费征收力度,增加了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来源。4月,省征费局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政治处、计财科、审计科、征管科、票证科、人事劳资科、政研室、稽查队、纪检委监察室、老干部科)。8月,确定全省交通征费稽查处、所、站三级机构名称全称,如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哈尔滨处阿城所城镇站。
1997年1月,根据行政区划的变更,省征费局哈尔滨处更名为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哈尔滨一处;省征费局松花江处更名为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哈尔滨二处。除宾县所划归一处外,其余各县所归二处管辖。同月,全省养路费征费人员增编355人,总编制为2090人。
至2000年底,省征费局共设13个科室(办公室、政治处、计财科、审计科、征管科、票证科、人劳科、组织科、稽查队、宣教科、微机科、纪检委监察室、老干部科)和工会。有职工112人。全省设15个征费处、133个所、31个站。共有征费人员2607人,其中干部2098人。职工中工程技术人员94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2人,工程师275人。
2004年3月,省征费局增设自养专用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简称专管办)和养路费车辆管理中心(简称车管中心)两个机构。同时,全省各市(地)征费处也增设了这两个机构。专管办主要职能是负责全省垦区(112个代征点)、林区、油田范围内养路费征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省局车管中心职能是负责全省车辆信息的汇总及传送,各市(地)车管中心负责办理新车落户、车辆转籍等车辆变动工作及车辆数据信息传递。
2005年底,省征费局内设15个科室(办公室、政治处、计财、审计、征管、票证、人劳、组织、宣教、稽查、专管办、车管中心、微机、老干部、纪检监察)和工会。有职工90人。全省设15个征费处、133个所、31个站,共有征稽人员236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783人[高级工程师57人(正高职3人),工程师301人]。
2.车辆购置附加费(税)征管机构
1985年5月1日起,省交通厅及市(地)、县(市)交通局三级交通财会部门负责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简称车购费)。
1986年2月,省编委核定车购费征管人员编制79人[省交通厅征收办3人,市(地)局26人,县(市)局50人]。1988年1月,增编20人。1989年4月,省征费局设立车购办。6月,调整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管工作隶属关系,由各市(地)、县(市)交通局管理,改为市(地)交通征费稽查处、县(市)交通征费稽查所管理。1990年4月,重新核定车购费征管人员编制,总编制仍为99人,其中:省交通厅4人,省征费局8人,市(地)处(不包括哈市)44人,县(市)所43人。1993年1月,增编44人。1994年3月,确定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各市(地)处(哈尔滨市除外)、县(市)所,对外使用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牌子,与养路费征收同属一个机构。全省增加车购费人员编制159人,达到302人。1998年3月,省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内设征收管理科、财务科和票证科。全省共有车购费征管单位75个。2000年,车购费征管人员编制888人,实际在岗376人。
2001年1月1日,国家开征车辆购置税(简称车购税),黑龙江暂由车购费征管机构代征。2004年底,代征结束,撤销了省车购费征管机构,同时完成了车购费税人员划转,其中287人过渡到税务部门,交通部门安置125人。
(六)交通公安机构
1984年7月,组建黑龙江省交通公安局。
1986年,省交通公安局增设政治处、纪检委,局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内保防火科、刑侦科、治安科、路政科、财务科、政治处、纪检委)。编制25人。1987年,增设装备科。同年4月,设立省路桥公司公安处。1988年6月,全省14个市(地)交通局下设交通公安处,80个县(市)交通局下设交通公安派出所,编制208人。省交通公安局、市(地)交通公安处、县(市)交通公安派出所分别是省交通厅、市(地)交通局、县(市)交通局的一个职能部门,担负全省公路、运输、征费及交通行业内直属单位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职能。路政管理职能移交到公路部门。客运和公路管理站值勤室划归公安处、所领导,承担了保证大中型公路工程施工秩序和安全的管理职能。同年10月,省交通公安局撤销路政科。1990年7月,省交通公安局设立法制科。
1992年2月,在高等级公路管理部门设立省交通公安局派驻机构。组建省农垦交通公安处。增设21个县(市)交通公安派出所、7个治安民警队。全省交通公安干警总编制为1579人。1993年2月,成立省交通公安局直属分局、省交通公安局哈尔滨分局。1994年5月,设立省高等级公路治安民警大队,为省交通公安局的直属机构。下设哈尔滨、肇东、安达、哈阿、京哈5个公路治安民警中队,编制75人。1996年,省交通公安局增设审计科。
1999年3月,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全省各市(地)交通公安处、县(市)交通公安派出所自行撤销。省交通公安局、哈尔滨分局、省高等级公路公安机构共保留50人编制。
2001年11月,由黑龙江省公安厅授权,交通部公安局批准,黑龙江航运公安局(该局前身为1950年4月东北内河航运管理局内河保卫科,1964年7月,改称黑龙江航运管理局公安处,1985年7月,随黑龙江航运管理局划归交通部,隶属交通部公安局,改称黑龙江航运公安局)对部分公路交通治安行使管辖权。黑龙江航运公安局成立治安警察支队,下设办公室、法制科和10个大队。人员编制240人。支队的主要职能是:负责侦破盗、毁高等级公路设施的刑事案件;承担哈尔滨至齐、牡、佳、大庆、黑河往返公路客运车内刑事及6个大中城市客运站内治安案件查处;负责新建公路、航道枢纽工程施工现场及高等级公路收费站的治安案件的查处。
2003年12月,黑龙江航运公安局被列为省交通厅直属单位,干部任免、民警授衔、公安编制仍由交通部公安局负责,同时与省交通公安局合署办公。
2005年底,黑龙江航运公安局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政治、监察、警务督察、法制、国保、船舶保卫、治安、监所管理、消防监督、财务)。下设4个分局(松花江、哈尔滨、佳木斯、黑河)、3个警察支队(刑事、治安、水上巡逻)和1个看守所。两局机关有警务人员160人。全局共有干警409人。
(七)其他机构
1.黑龙江工程学院
1952年3月,黑龙江工程学院前身东北河运学校成立。其后,七易校名:哈尔滨河运学校、交通部哈尔滨河运学校、黑龙江交通学院、黑龙江交通学校、黑龙江省交通学校、黑龙江省交通专科学校和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1987年12月,黑龙江省交通学校升格为黑龙江省交通专科学校(以下简称交校)。朱尚文、付晓光、张铁军先后任校长。1988年8月,交校内设19个机构(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科研处、汽车系、路桥系、机电系、管理系、基础部、实验中心、图书馆、党委工作部、纪检委、工会、团委、体育教研室、计财科、保卫科)。下设教学工厂、车队、服务公司。教职员工321人,其中教师178人。有专业职称的224人,其中高级职称的28人。1993年3月,交校调整内设机构,撤销实验中心、科研处,财务科升为财务处,增设审计监察处、成人教育部、社会科学部。教职员工为548人,有专业职称的294人,其中高级职称的43人。1994年8月,国家教委批准,交校升格为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并相继下设医院、综合服务楼、幼儿园、印刷厂、专家公寓5个服务部门。1996年5月,下设驾驶员培训学校。1997年,增设科研处、电教中心、电算中心,驾校改称驾驶员培训中心。教职员工为807人,有专业职称的484人,其中高级职称的98人。
2000年6月,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更名为黑龙江工程学院,隶属省教委领导。同年11月,组成学院新领导班子,魏兆胜任院长。2001年3月正式挂牌。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的牌子仍保留,继续招生。更名时,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拥有教职员工837人,有专业职称的566人,其中高级职称的342人。教学人员352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高级讲师97人,讲师92人,助教138人。
2005年,黑龙江工程学院共有教职员工1117人,有专业职称的828人,其中高级职称的350人。教学人员584人,其中:教授38人,副教授、高级讲师198人,讲师236人,助教75人,无职称的37人。
2.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83年10月,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前身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公司成立,贾永贵、齐祥元、杨明德、程树本先后任经理。
1987年4月,省路桥公司内设13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劳资处、教育处、工程处、经营处、公安处、物资处、企业管理处、安全处、设备处、审计处、党委办公室、纪检委)和工会。下属5个公路工程处及勘测设计所、水泥厂。拥有职工51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14人(工程技术人员60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72人)。1993年2月,公司内设机构精减为11个处室(办公室、经营开发处、技术安全处、人事劳资处、设备物资处、企业管理处、财务处、公安处、政治部、组织处、纪检委)和工会。处室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职工总数619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55人(工程技术人员87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82人,工程师214人)。1994年6月,省路桥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并组建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第六分公司。1995年4月,总公司调整内设机构,技术安全处分设工程处、安全处。经营开发处改称经营开发部。1997年1月,总公司内部机构重新设置为13个部(处)室(行政部、经营开发部、生产安全部、设备物资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公安处、人事劳资处、审计处、纪检委监察室、政策法规室、老干部处、政治部)和工会。同年10月,增设质量管理处。1998年2月,总公司内设机构再次调整,生产安全部安全职能划出后并入质量管理处成立工程技术部;公安处增加安全职能成立安全保卫部;企业管理部与财务部合一成立企管财务部;经营开发部改称经营计划部;老干部处划入党委政治部;撤销政策法规室。1998年底,总公司拥有职工7055人(总公司机关1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303人(工程技术人员146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34人,工程师357人)。
1999年5月,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总公司,实行集团化管理,集团总公司为母公司,一至五公司变为独立法人企业,六处为集团总公司的核心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生活服务公司更名为黑龙江吉鸿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组建了黑龙江省鼎昌工程有限公司、省路桥建设集团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00年1月,组建了黑龙江省大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9月,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授权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资本运营活动并经登记注册为国有独资公司的企业法人。雷文峰任董事长,张振勤任总经理。隶属于省委企工委管辖。2000年,有限公司机关仍为七部、二处,一室一会,拥有职工7405人(总公司机关8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69人(工程技术人员192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45人,工程师422人)。净资产3.5亿元。
2005年,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员工73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41人。总资产42.3亿元,净资产13亿元。
3.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
1999年8月3日,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组建,2000年1月挂牌。承担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协调、管理,代表省交通厅行使高速公路建设的行政管理职能。职责是负责设计质量的管理,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审;负责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监理、建安、房建、交通、机电、收费站、绿化等工程)招投标管理;负责公路重点工程计划执行、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参与交竣工验收;负责重大变更设计初审呈报,一般设计变更审查批复;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和“BOT”工程项目的管理。内设10个科室: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程办公室、外资办公室、招标办公室、技术室、计划科、财务科、公司管理科及黑北公路项目代表处。职工4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0人[高级工程师10人(正高职3人),工程师17人]。2001年,财务科更名财审科。增设科研中心和信息网网站2个机构。2003年,撤销了计划科、科研中心、信息网网站、外资办和公司管理科,组建了人劳科、招商办。2005年底,局内设9个科室(综合办、党办、工程办、招标办、技术室、财审科、人劳科、招商办、纪检监察室)。职工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9人[高级工程师27人(正高职9人),工程师9人]。
4.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1988年1月,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前身黑龙江省公路定额站组建,隶属省交通厅,委托省公路局代管,编制26人。经费由地方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费提取(工作量总额的0.1%)。职能为单一的公路工程定额管理。1989年10月,内设办公室、工程预算科、工程定额科、机械设备定额科4个机构。1990年,职能向公路工程造价全面管理转变。负责重点公路工程造价、概预算审查,公路工程招标标底审查,行业管理,定额管理,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资质认证、培训,公路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等项工作。同年10月,改属省交通厅直管。1991年11月,增设政工科。
1996年10月,省公路定额站改称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内设8个科室: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重点项目管理一科、二科,定额管理科,行业管理科,人事劳资科,财务科。编制36人。1998年3月,增设总工办。
2000年11月,增设文明单位建设办公室(简称文明办)。内设10个科室。有职工4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7人(高级工程师15人,工程师8人)。
2005年,省公路造价总站内设10个科室(行政办,重点项目管理一科、二科,定额管理,行业管理,总工办,人劳,财务,党办,文明办)。职工51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4人[高级工程师30人(正高职7人),工程师9人]。
5.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1987年4月,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组建,隶属省交通厅,委托省公路局代管,事业编制37人。经费从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提取,体制为事企合一,职能以监理为主。任务是: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对省重点工程派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对重点工程进行质量监测、监督并协调做好工程管理;协调施工中设计、施工部门的关系;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协助指导各市(地)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对省优质工程的评选、检测和复查工作;协调全省各市(地)招标承包工作等。1990年10月,改属省交通厅直管。
1991年2月,省公路质监站内设机构为5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监督科、监理科、检测实验室。
1997年2月,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与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分设,恢复省公路质监站工程质量政府监督职能。4月,省公路质监站内设8个科室:监督一科(负责全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工作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检查;监理市场管理;监理公司及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审查、申报;监理工程师培训)、监督二科(省管重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事故裁决、竣工验收)、监督三科[指导各市(地)质量监督站工作;网化工程质量监督]、行政办公室、检测科、计财科、人劳科、政教科。
2000年,省公路质监站内设机构仍为8个科室。有职工5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7人(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7人)。
2001年5月,增设档案科。
2002年9月,增设通县乡工程科。监督一、二、三科分别更名为行业管理科、重点工程科和网化工程科,政教科更名为党委办公室。
2005年底,省公路质监站内设10个科室(行政办、行业管理、重点工程、网化工程、通县乡工程、检测、计财、人劳、档案、党办)。职工5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2人[高级工程师10人(正高职4人),工程师7人]。
6.黑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1959年1月,组建黑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1986年,黑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内设12个科室(道路研究室、桥梁研究室、汽车运用研究室、电子应用及电算室、情报研究室、综合试验室、科研管理科、器材科、财务科、行政办公室、人事保卫科、党委办公室)。下设道桥工程队。有职工114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8人(高级工程师13人,工程师32人)。
1987年,下设黑龙江省工程质量道桥检测站、黑龙江客挂车质量监督检测站。
1988年8月,省交通科研所内增设软科学研究室。下增设黑龙江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站。当年省交通科研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科研体制由科研事业型转为科研开发经营型。
1990年12月,增设道路桥梁勘察设计室、筑路机械研究室。器材科与财务科合并称器材财务科。省交通科研所内设13个科室。有职工1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7人(高级工程师18人,工程师23人)。
1991年1月,省交通科研所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1992年2月,下设黑龙江省交通科技开发经贸公司。7月,组建黑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中试基地,与经贸公司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0月,省交通科研所内增设工会、道路材料研究室、汽车油液研究室,器材财务科改称条件财务科(与省科委条件财务处对口,含科研基础条件建设与财务业务两个职能)。
1993年1月,增设汽车队。6月,情报总站对外改称黑龙江省交通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公司。12月,道桥工程队改称黑龙江东旭道桥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1994年8月,建立黑龙江华龙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省交通科研所开始向科工贸一体化方向发展。
1997年1月,增设交通工程研究室。筑路机械研究室改称汽车筑路机械研究室,油液研究室改称汽车油液研究室,科研管理科更名计划经营科,党委办公室改称政治处,信息公司更名为交通科技情报总站。设立科研中心办公室。下属撤销了东旭公司、客挂车检测站。4月,成立了哈尔滨华龙道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交研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月,成立了黑龙江交研道桥技术服务公司。
1999年8月,增设老干部科。工程质量道桥检测站更名为黑龙江省道桥试验检测中心。
2000年2月,撤销了电子应用及电算、软科学研究、道路材料研究室。道路研究、桥梁研究室合并称道桥研究室,汽车筑路机械研究、汽车油液研究室合并称汽车运用研究室。条件财务科改称财务审计科,人保科改称人事劳资科。下增设哈尔滨华通道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华龙道桥设计有限公司、交通工程机电公司。至2000年底,黑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内设12个科室(道桥研究室、汽车运用研究室、交通工程研究室、科研中心办公室、交通科技情况总站、计划经营科、财务审计科、人事劳资科、政治处、行政办公室、老干部科、车队)。下设9个实体。科研所体制转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拥有职工13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2人[高级工程师34人(正高职4人),工程师28人]。
2001年初,人事劳资、老干部科并入政治处,撤销科研中心办公室。增设清欠办公室。
2002年1月,撤销汽车运用研究室。
2003年2月,下增设哈尔滨市交研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月,内设机构撤销了道路研究室,同时成立了道路研究一、二、三室,桥梁研究室,低温冻害研究室,智能运输与科技物流研究室,交通机电研究室。下增设了奥格瑞特公路技术开发公司、新型建筑材料公司、物业公司。4月,下成立了哈尔滨至通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2005年3月,下成立了黑龙江省朗沃迈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月,下成立了诚信公路项目管理公司。至2005年底,省交通科研所内设14个科室(道路研究一、二、三室,低温冻害研究室,智能运输与物流研究室,交通机电研究室,交通工程研究室,交通科技情报总站,计划经营科,财务审计科,政治处,行政办公室,清欠办公室,汽车队)。下设1个站和15个经济实体。拥有职工13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16人[高级工程师56人(正高职7人),工程师34人]。
7.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1958年11月,省公路设计院前身省公路局测设大队成立,有职工82人。
1966年4月,省公路局测设大队改称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1986年9月,省公路设计院增编37人,职工达345人。
1988年4月,省公路设计院调整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内设17个科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纪检委、团委、宣教科、人劳科、财务科、总务科、供应科、安全保卫科、电算室、成品室、情报资料室、试验室、汽车队、基建办)和工会、7个勘测队(1个大桥队,1个钻探队,5个路线队)。下设1个综合服务厂。有职工39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83人(高级工程师13人,工程师47人,助理工程师、技术员123人)。
1989年,宣教科并入党委办。院长办改称行政办,同时总务科并入。设立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
1990年8月,内设机构再次调整,党委办改为政治处,人劳科改为劳资科,基建办改为房产科;内增设经营计划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下设可行性研究队。12月,情报资料室改为综合档案室。
1994年8月,建立黑龙江省远升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撤销可行性研究队和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经营计划科改称经营管理办公室。
1995年3月,省公路设计院改企转制,由技术服务型向技术经营型转变,实行院长负责制,各队、公司实行队长、经理负责制。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技术部门和下属企业设副总工程师,勘测队设主任工程师。内设机构随转制而调整。院内设17个科室(党委办、纪检委、院长办、生产技术室、经营管理办、人劳科、财务科、行政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综合档案室、电算室、设备科、科技科、试验室、成品室、汽车队)和工会、7个勘测队。下设远升监理、科海、劳动服务、综合服务公司4个单位。到年底,拥有职工464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达到276人(高级工程师42人,工程师125人)。
1997年10月,内增设桥梁设计室、房改办和设计代表组。下属科海公司改称广通公司,并增设岩土、房产2个公司。
1999年5月,撤销电算室和综合服务公司。所有勘测队更名为设计室,设计代表组更名为设计代表室,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哈尔滨龙江公路勘测设计所。
2000年6月,内增设公路规划室。至年底,省公路设计院内设20个科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经营管理办公室、生产技术室、综合档案室、试验室、成品室、桥梁设计室、设计代表室、公路规划室、房改办公室、行政科、设备科、科技科、安全保卫科、人事劳资科、财务科、离退休干部科、纪检、汽车队)和工会、8个设计室(1个大桥室,1个钻探室,6个路室)。下设4个单位(远升监理公司、广通公司、房产公司、龙江公路勘测设计所)。拥有职工45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96人[高级工程师44人(正高职6人),工程师162人]。
2001年,内设机构撤销设备科、科技科。设计代表室改称咨询部,经营管理办改称经营计划科,试验室改称检测站,房改办改称房产科,离退休干部管理科改称离退休人员管理科。下撤销房产、广通2个公司。
2002年,撤销生产技术室、规划室。桥梁设计室、经营计划科改称桥梁设计部、经营部,财务科改称计财科。撤销一至四设计室,组建一至四设计处。哈尔滨龙江公路勘测设计所改称哈尔滨龙江公路勘察设计院。增设交通工程设计部、技术质量监督部、投标办、体改办和勘测服务部。
2003年,设立广州公路勘察设计分院。
2004年,党委办公室改称党委工作部。
2005年,增设北京公路勘察设计分院。到年底,省公路勘察设计院设立10个生产部门即四处六部(第一至第四设计处,咨询部、桥梁设计部、交通工程设计部、勘测服务部、经营部、技术质量监督部);13个科室(院长办、党委工作部、投标办、体改办、行政办、安保科、人劳科、计财科、房产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纪检、工会、汽车队);2个辅助科室(成品室、检测站);2个分院(广州分院、北京分院);一院(哈尔滨龙江公路勘察设计院);一公司(省远升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职工44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09人[高级工程师139人(正高职12人),工程师86人]。
8.黑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
1982年初,成立黑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
1987年,省交通干部学校增设学员科、基础课教研室、专业课教研室、保卫科4个科室。省交通干校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教务科、总务科、政工科、学员科、基础课教研室、专业课教研室、保卫科)。教职员工53人,其中教学人员20人。1988年,增设工会。1989年,基础课教研室与专业课教研室合并为教研室,增设伙食科、团委。1991年,增设培训科、财务科,撤销学员科。有教职员工65人,其中教师27人。1992年6月,省交通干校对外挂中共黑龙江省交通厅党校牌子。12月,成立中外合资黑龙江远东道桥工程有限公司。1993年,增设纪检委监察室。1994年,政工科、团委合并成立党委办公室。增设人劳科、电视中专。1995年,培训科改称学工部。人劳科、保卫科合并为人保科。撤销纪检监察室、工会。1996年,撤销人保科,恢复人劳科、保卫科。增设目标管理办公室、伙食科、接待科。至年底,省交通干校内设12个科室。1997年,撤销目标管理科、接待科。
2000年,增设党训办。至年底,省交通干校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党办、财务科、人劳科、教务科、学工部、总务科、保卫科、电视中专、伙食部、党训办)。教职员工为90人,其中教学人员23人(教授2人,副教授、高级讲师9人,讲师11人,助教1人)。
2001年3月,学工部改称教研部。7月,教务科改称培训科。下增设驾驶员培训班。12月,电视中专改称远程教育部。
2005年4月,驾驶员培训班改称东方驾驶员培训学校。至年底,省交通干校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党办、财务科、人劳科、培训科、总务科、保卫科、教研部、远程教育部、伙食部、党训办)。下设东方驾驶员培训学校。有教职员工71人,其中教学人员24人(教授1人,高级讲师15人,讲师6人,助教2人)。
9.黑龙江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
1997年3月,黑龙江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成立,隶属省交通厅。职能是:负责制定全省交通系统信息通信总体规划;制定信息通信法规;负责全省交通信息通信系统工程的建设管理;培训信息通信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提供咨询和维修服务;组织推广应用先进的交通信息通信技术,组建黑龙江省交通网站群,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机电系统建设和收费管理;开展技术交流活动。设综合科、通信科、信息科、行管科4个科室。有职工1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人,高级职称的2人。至2000年底,拥有职工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1人(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2人)。
2004年9月,通信中心新增加并细化了业务职能:负责省内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机电系统运营维护工作,审核路段入网条件及全省公路机电系统的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参加机电工程竣工验收;负责通行费的拆分上缴,IC卡、票证和公路机电资产的管理,处理用户投诉,并通过稽查、审计手段保证网内车辆通行费的征收工作,适应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机电系统的管理。增设了收费科、财审科和监控科3个科室。至2005年底,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内设7个科(综合、通信、信息、行管、收费、财审、监控)。有职工4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6人[高级工程师6人(正高职1人),工程师11人]。
10.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1993年10月,交通部批准成立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适应了哈同公路引进“亚行”贷款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与省公路质监站“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1997年2月,事企分开,与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分设,为省交通厅直属企业单位。承担公路工程监理、检测任务。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总工办,经营计划科,监理一、二、三、四、五科,安保科11个科室。有职工62人。同年10月,下设黑龙江省龙丰公路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2月,政工科分设党委办公室和人劳科。5月,监理科改称监理处,同时增加1个监理处,共设6个监理处。1999年3月,增设团委。
2000年,有职工11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4人(高级工程师16人,工程师34人)。2001年11月,增设设备科。
2004年4月,下增设黑龙江省龙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项目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承包。10月,内增设计划审计部。12月,下增设公路维修、机电工程2个监理分公司。
2005年6月,省公路监理公司试行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经营承包管理,项目承包人实行竞争上岗,撤销了6个监理处,按中标公路监理项目,组建若干个项目部。9月,行政办公室改称综合办公室,计划经营部改称经营发展部,人劳科改称人力资源部。财务科与计划审计部合并成立计财部。增设企管部。11月,增设科技教育科。至2005年底,省公路监理公司内设12个科室(综合办、总工办、党办、经营发展部、计财部、企管部、人力资源部、项目部、设备科、安保科、科技教育科、团委),下设2个监理分公司(公路维修和机电工程);2个公司(省龙丰检测、省龙江项目管理)。有职工171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42人[高级工程师52人(正高职9人),工程师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