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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路管理

第二章 公路管理



  黑龙江省公路的建设、养护与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道由省公路管理部门按国家规划组织实施;省道由省、市(地)公路部门按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组织实施;县道由县(市)公路部门按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组织实施;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按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组织实施;专用公路由专用部门组织实施。公路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保护环境、保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