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筹融资 公路建设需要巨额资金投入。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及公路交通部门,除采取加大规费征收力度,出台优惠政策外,还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筹集建设资金,逐步形成了“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投融资体制。
1986年5月1日实施的《黑龙江省公路条例》提出,各级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可采取贷款、合资、集资、其他部门投资等方式。投资开始由单轨制转为多轨制。到1990年,“七五”期间,共筹集公路建设资金29.3亿元。
1993年7月1日,修订后实施的《黑龙江省公路条例》规定:各级公路建设资金,应当积极采取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以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社会集资、个人投资等办法筹集;鼓励利用外资、中外合作、捐资建设公路;还可以采取民办公助和以工代赈等办法。进一步扩大了资金筹集渠道。当年,同三公路佳木斯至哈尔滨段首次引进外资(亚洲开发银行)1亿多美元贷款,绥满公路亚布力至阿城(刘秀屯)段(滑雪场公路)引进500万美元。
1995年,全省各市(地)、县(市)政府,多渠道筹集公路网化建设资金。五常、伊春、绥化、鸡西、鹤岗等地相继出台了筹集网化建设资金的政策和办法。
“八五”期间,全省共筹措资金55.8亿元。其中:先后引进21亿日元(折合人民币1.1亿元)和744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1亿元),用于“OK”形主骨架公路建设;社会集资9.6亿元,用于公路网化建设;共争取交通部补贴12.2亿元。推动了全省公路建设。
1996年开始,央行多次降息。1998年起,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以应对亚洲金融危机。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及交通部门抓住这一难得历史机遇,加大了向国内金融机构贷款的力度。
1998年10月开工建设的哈伊公路呼兰至绥化段,由省内首家国有大型公路施工企业——黑龙江省路桥建设总公司,以“BOT”模式注入资金承建的工程项目,总投资19.9亿元。
1999年7月1日,重新修订实施的《黑龙江省公路条例》规定:公路建设应实行国家投资、地方集资、社会配资和利用外资,多渠道筹融资体制。同年7月5日,哈尔滨松花江公路大桥经营权有偿转让。绥满公路哈大段与哈尔滨松花江公路大桥在东北高速公路股份公司(由黑龙江省、吉林省交通厅和交通部华建中心三家组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9年8月和2000年4月开工建设的省道碾子山至北安公路、国道主干线绥满公路齐齐哈尔至甘南段两个工程项目,借鉴股份制运作方式,通过契约形式,由当地政府负责工程的征地拆迁、砂石料场提供、土方运输和全线绿化等作为资本金投入。2000年9月,省道绥肇公路肇东至肇东肇州界段开工建设,该段公路是省内首家民营企业——黑龙江冠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BOT”模式承建的公路,总投资3.8亿元。
“九五”期间,全省共筹措交通建设资金362.6亿元。其中:规费征收119亿元,争取国家补贴25.1亿元,新增国内外银行贷款134亿元(国内银行贷款109亿元),调动地方政府投入70亿元,实行股份制修路投入资金8亿元,通过资本运营募集资金6.5亿元。用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20亿元、运输基础设施投资8亿元、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投资12亿元、大中修改造资金16亿元、水运基础设施投资2.38亿元、其他4.22亿元。
1986~2000年,全省共筹集公路建设资金405.1亿元。
2002年,由于黑龙江省交通部门严格执行贷款合同,保证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付息还款及时,省交通厅又分两次获国家开发银行对哈尔滨西环高速公路、国道鹤大公路杏山至省界段等13个公路打捆项目61.1亿元的巨额贷款。
2003年下半年,黑龙江省通县乡公路建设工程启动,各级地方政府落实了配套资金7.3亿元,出台优惠政策20余项,折合资金投入8100万元。克山县引导干部群众自愿捐资、企业出资、工车抵资等共筹措配套资金800余万元。双城市从财政挤出资金1160万元,出台政策折抵资金600余万元。大兴安岭地区自筹资金近2亿元,建设完成加漠公路574公里,成为黑龙江省一次性建成的最长的等级公路,从根本上解决了该地区公路贯通问题。省交通厅坚持投资主渠道和吸引投入相结合,保证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当年,征收各项交通规费35亿元,争取国家债券和交通部资金补贴23.7亿元,以“BOT”等形式吸纳民营资本3.1亿元。
2004年,在通县乡公路建设中,哈尔滨市政府建立了地方财政投入、社会融资投入、捐资捐助投入、优惠政策投入4项9类资金筹措渠道,共筹措配套资金1亿元;伊春市政府出台了减免林地补偿费、砂石管理费等8项优惠政策抵资3200余万元;牡丹江市坚持“政府挂帅、交通操作、各方支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局面,群众投工投劳折合资金600余万元;黑河市爱辉区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折合人民币165万元;绥化市东风镇,在农民群众中形成“自己路自己建”的氛围,群众自愿捐款10万元,扭转了一度待工、待料的被动局面。全省各地自农村公路建设启动,设立了农村公路建设专项基金,采取了个人捐一点、单位筹一点、受益部门拿一点的办法筹资,两年间地方配套资金投入达16亿元。当年,在重点公路建设中,又有黑大公路哈尔滨至兰西段、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绥满公路卧里屯至黄牛场段(扩建)、肇源至敏字(松花江公路大桥引道)4个“BOT”工程项目开工,投资规模23亿元,缓解了本省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当年,由于抢抓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大好机遇,共筹措交通建设资金125.9亿元,用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达到120亿元。
2005年3月,省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加快推进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省直属单位,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拓展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领域,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在项目审批上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新的举措包括:全面放开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凡具备资本金,有良好社会信誉、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承担风险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或自然人,均可投资修路;公路建设补贴资金可作为项目资本金组成部分,以投入比例冲减经营性公路的收费年限两项主要内容。新政策的出台,加大了筹融资的力度,当年,全省共筹措交通建设资金146.9亿元。其中:规费征收44.5亿元,争取国家债券和交通部补贴27.3亿元,新增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52.2亿元,吸纳民营资本和地方政府筹资22.9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达到130亿元。
“十五”期间,全省共筹措交通建设资金595亿元。其中:规费征收160.9亿元,争取国家债券和交通部补贴99.4亿元,新增国内外银行贷款262.1亿元,调动地方政府投入68.5亿元,吸纳民营资本4.1亿元。用于重点公路建设投资370.2亿元,农村公路建设投资99.3亿元,道路运输场站投资21.4亿元,公路养护、支持系统投资35.8亿元,水运基础设施投资10.7亿元,偿还贷款本息57.6亿元。1986~2005年,全省共筹措公路建设资金87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