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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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编纂,力求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黑龙江省财政事业发展变化。
二、本志为黑龙江省第二轮修志规划中《黑龙江省志》分志。
三、记述范围为黑龙江省行政区划之内。上限为1986年,下限至2005年。为完整记述事物发展,少数内容上溯至1978年。
四、综合运用述、记、志、图(照)、表等体裁,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分4篇、36章、145节,照片16幅,表(图)301幅。
五、黑龙江省税务工作单独立志,本志仅含工商税收入数额部分。六、计量以人民币、万元为货币单位(个别地方以元或亿元为货币单位)。财政收入和支出数字以当年财政决算数入志。其他数字以统计部门或业务部门数字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