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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财政收入

第一篇 财政收入



  随着党和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深入贯彻,国民经济的较快发展,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和财政税收工作的不断加强,国企扭亏增盈和财源建设成果的逐步显现,1986~2005年全省财政总收入有了较大增长。到2005年,由1985年的527324万元,增为2005年的9505688万元,增长1703倍,年均递增1541%。20年间,全省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69835361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8637478万元,占4101%;中央补助收入29586242万元,占4237%;上年结余收入8062790万元,占1155%;其他各项资金收入(包括调入资金、国债转贷、社保基金等下同)3548851万元,占507%。

  全省财政总收入的较快增长,除生产发展、流通扩大、工商税收增长较多外,主要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农业各税收入大幅增长。由于粮食提价,耕地占用税、特产税的开征,房产交易的增加,全省农业各税由1985年的20831万元,增加到2003年的247130万元(2004年起全部免征农业税),增长11倍,年平均递增1478%。二是中央补助收入高速增长。由于全国财政状况的好转,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中央对黑龙江省的补助由“七五”时期的1085264万元,分别增加到“八五”时期的2677623万元,“九五”时期的7056370万元,“十五”时期的18766985万元。2005年中央补助收入已达到5159264万元,较1985年增加463倍,年均递增2268%。三是国有企业扭亏增盈,上缴利润增加。由于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加大了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和重组改制,企业经营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上缴的利润由“七五”时期净退库432671万元,上升为“九五”时期净上缴286793万元和“十五”时期净上缴10836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