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商税收 1984~2005年,国家先后对所得税制、流转税制、其他税种和税收征管制度进行了较大改革。这些改革和制度的出台、实施,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发展,商品的流通,税收的征管,对壮大财源,减少漏洞,增加工商税收收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85年全省工商税收入431875万元,到2005年增到2175225万元,增长4.04倍,平均每年递增8.42%。随着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和企业经营状况的逐步好转,各时期工商税收入占全省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逐期下降,由“七五”时期分别占67.16%和100.83%,下降为“八五”时期的44.41%和88.48%,“九五”时期的28.90%和71.25%,“十五”时期的23.96%和6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