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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财政管理体制

第一章 财政管理体制



  1986~2005年,国家对黑龙江省的财政管理体制有三次较大调整。第一次是由“划分收支,分级包干”(1985年)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第二次是1988年改为“定额上解,财政包干”;第三次是1994年改为“分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