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业务管理
第二节 业务管理
一、从业人员资格(会计证)管理
1993年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将过去每年对会计从业人员组织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制度,改为建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题库,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计算机无纸化考试,获得通过后颁发会计证,认定会计证从业资格。1997年4月24日,省财政厅重新修改印发了《黑龙江省会计证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担任会计岗位工作。全省会计证管理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负责,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证书式样、统一编制号码、统一组织考试(包括知识更新)、统一注册登记、统一进行年检。同时规定1997年7月1日以前在会计岗位工作,已取得中专以上财经专业学历或已评定(考取)会计员以上(含会计员)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经考核能够胜任会计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直接为其颁发会计证;已经取得《会计证》的会计人员,须经发证机关按照统一的专项考核合格,换发新《会计证》。1997年7月1日以后,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中专以上财经专业学历的非会计人员,须参加会计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经会计证专业知识统一考试合格,可为其颁发预备会计证;具有中专以上财经专业学历的非会计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知识、珠算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参加其他两个科目考试合格的,可为其颁发预备会计证。1998年1月4日,财政部制发《会计证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及解放军总后勤部颁发的会计证(不含预备会计证),经年检考核后,在有效期内全国通用。任何地区、任何部门不得拒绝受理和拒绝承认。
在会计人员管理方面,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题库,将一年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改为定期或不定期计算机无纸化考试。2005年5月19日,省财政厅制发《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截止到2005年底,按国家规定,经过考试、考核,全省有251673人得到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领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其中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有432人,本科学历的有39131人,大专学历的有138215人,中专学历的有534621人,分别占取得会计人员资格总人数的0.17%、15.55%、54.92%和21.70%。
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始于1986年。当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条例确定会计专业职务名称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为初级职务。同时规定了取得各级职务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基本职责。1996年12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会计人员解除专业技术职务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专业服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由聘任单位解除其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并由发证机构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消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同时核发会计证的机构收回其会计证。
截止到2005年底,按国家规定,经过考试、考核,全省已有3841人取得了高级会计师证书,28732人取得了会计师证书,37806人取得了助理会计师证书,分别占全省会计人员总人数的1.52%、11.41%和15.02%。
三、注册会计师管理
1986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后,特别是1989年11月24日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后,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发展速度加快。为强化管理,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1993、1997年先后两次在全省开展清师、清所、清业务和脱钩改制工作。经过清理整顿,共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307人,撤销不合法会计师事务所7个,停业整顿违规会计师事务所7个。1997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八届二十六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2005年3月1日财政部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后,全省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更加规范。在上述基本法规执行过程中,财政部及国务院其他部门作了若干补充规定,黑龙江省贯彻执行了这些规定。
1986~2005年20年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由1986年的1所8人,增为1990年的120所1400人,1995年的240所5000人,2005年的253所80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也由1986年的3人,增为2005年的2204人。
随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扩大,从业人员增加,业务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由常规的会计咨询、注册资金验证、财务收支审计等,逐步向厂长(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经济案件签证、资产评估等方面扩展。据不完全统计,1986~2005年的20年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已对25003个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13081户企业的注册资金进行了审计验证。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年总收入已超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