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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财政监督

第六章 财政监督



  财政监督分财政内部监督和对企业财政监督。1986~2005年,在内部财政监督方面,共对全省41636个单位的几十项财政资金进行了检查。对企业的财政监督,除各级财政监督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外,主要实行了对部分企业恢复财政驻厂(场)员制度、对一些企事业单位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和对部分企业实施设财务总监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了全省性税收财务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