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篇 机构队伍

第四篇 机构队伍



  1986~2005年20年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共财政的逐步建立,预算制度的改变,税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调整,控制社会集团消费办法的改进,农业税的取消,全省财政机构的职能先后有了较大的变化与调整。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财政职能的调整延伸,特别是经过1995年和2000年两次党政机关机构改革,黑龙江省财政机构人员发生了较大变化。省财政厅机关的内设机构,由1985年的14个(处、办、室)增为2005年的28个(处、办、室),下属单位由1985年的8个(其中副厅级2个、处级3个、科级3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增为2005年的22个(其中副厅级1个,正处级14个,副处级1个,企业6个)。省财政厅机关人员编制,由1985年底的286人(行政编制90人,事业编制196人),减为2005年底的277人。全省财政系统(不含税务)实有职工,由1985年的5617人,增为2005年的14307人,其中省财政厅机关及事企业单位:1985年底实有职工217人,到2005年增为959人。全省财政系统职工大专以上学历,1985年583人,占职工总数的10.37%,中专高中学历3156人,占56.19%,初中以下学历1878人,占33.44%;到2005年,大专以上学历增为12063人(博士1人,研究生418人),占职工总数的84.31%,比1985年提高72个百分点,中专高中学历2184人,占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