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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编纂,力求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黑龙江省公安事业发展变化。

  二、本志为黑龙江省第二轮修志规划中《黑龙江省志》分志。

  三、记述范围为黑龙江省12个地(市)公安局、1个行属公安局、6个专业公安局及下辖区县分局、派出所的工作情况。上限为1986年,下限至2005年。为了更加完整清晰地表述与编纂,部分内容超出上限1986年。

  四、综合运用述、记、志、图(照)、表等体裁,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共分14篇、54章、164节,图(照)15幅。

  五、本志所采用数据出自全省公安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