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严打”活动
第二节 “严打”活动
从1983年7月25日至1985年11月底,全省开展了“严打”斗争的第一、二战役。1986年3月后,全省进行了“严打”第三战役。3年“严打”,给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以重创,全省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刑事发案一度有较大幅度下降,人民群众普遍增加了安全感。但是,随着深入改革、扩大开放和社会发展,受金钱万能和西方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诱惑和黑恶势力犯罪影响,1989年后全省刑事发案又出现一路攀升、居高不下严峻局面。对此,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深入开展了“严打”斗争和集中打击等活动。
一、“严打”斗争第三战役(1986年3月~1987年2月)
战役共打3仗:第一仗,从3月1日至6月底。主要打击盗窃、流氓和流窜犯罪活动,制止和取缔社会丑恶现象。共收捕各种刑事犯罪分子11 572人,在收捕的人犯中,有80%左右是盗窃犯罪。打掉团伙467个,成员2 091人。收缴赃物赃款折合人民币280多万元。第二仗,从7月5日至10月底。打击重点是暴力犯罪和抢劫、强奸、流氓滋扰等犯罪活动。同时,还有计划地组织几次规模不等的专项打击。共收捕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6 874人,打掉团伙328个,成员1 668人。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78余万元。第三仗,从11月1日至1987年2月底。根据盗窃、流氓滋扰活动突出情况,以打击盗窃犯罪活动为重点,结合打击流氓滋扰和其他犯罪活动,开展了专项打击、专项治理。共收捕各种刑事犯罪分子1 682人,打掉团伙527个,成员2 565人。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981万多元。
严打第三战役共收捕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35 207人,摧毁犯罪团伙1 322个,成员6 324人。在收捕的犯罪嫌疑人中,属规定7种重点打击对象的17 273人,内部职工犯罪12 717人。收缴各种枪支709支、子弹16 431发、雷管75 217枚、炸药20 491公斤、凶器283 417件、赃款赃物折款1 639.7万元。
为期3年的“严打斗争”,沉重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共捕获人犯120 038人,其中属于7个方面重点打击对象61 658人,占51.4%; 内部职工42 386人,占35.3%; 打掉犯罪团伙5 796个,成员23 531人。共破获刑案60 066起,其中重大案件14 495起。全省有9 690名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自首。收缴各种枪支2 202支,子弹50 693发。缴获赃款赃物折款3 124.7万元。社会治安秩序发生很大变化。“严打”期间全省刑事发案比“严打”前三年下降29.6%,治安案件下降40%。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公共场所随身携带凶器的人和流氓滋扰现象大为减少,扰乱公共秩序、殴打伤害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明显收敛,双职工上班不担心家被撬,大多数女职工上夜班不用家人接送。据对930个乡镇调查,治安秩序稳定好转571个,接近稳定好转326个,不好的33个。
内部单位治安状况发生明显变化。“四库”(仓库、枪库、金库、危险爆炸物品库)安全防范设施进一步加强,内部单位90%以上都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 安全保卫责任制落实单位占85%; 实行经济承包单位有60%以上健全保卫责任承包制;95%左右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年工人落实帮教措施; 内部单位刑事案件发案下降4.8%。
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增强,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积极性提高。群众共检举揭发出犯罪线索124 581件,扭送犯罪分子3 229人,送子女、亲友投案自首2 483人。
广大公安民警经受锻炼,战斗力有一定提高。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指挥水平有很大提高。广大民警思想和精神面貌有新变化,革命献身精神进一步发扬。有31名民警英勇牺牲,98名民警负伤。荣立一等功集体3个,二等功集体10个,三等功集体353个; 6人获英模称号,10人荣立一等功,84人荣立二等功,353人荣立三等功。
二、“严打”系列行动
针对3年“严打”斗争后全省重特大刑事犯罪反弹的严峻形势,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态势,适时因地开展形式多样“严打”行动。
(一)集中打击行动
1988年5~6月,全省开展扫荡“浮头货”(登记在册未触动者)、破案会战、清缴凶器、挖团伙端窝子和打击扒窃撬盗犯罪活动5个方面集中打击行动,共捕获犯罪嫌疑人1.3万多名,打掉犯罪团伙683个,收缴各种凶器14 300多件。国庆节后,对流窜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打击,捕获流窜、在逃人犯946人。
1989年11月10日~12月25日,全省开展以侦破大要案为主攻方向的破案会战,共破获刑事案件14 102起,受到公安部五局两次发贺电祝贺。
1990年,全省开展对严重暴力案件和其他特大恶性案件5次统一行动。第一次是5月21日20时~23日10时统一行动,重点打团伙、抓逃犯、破大案;第二、三次是6月23日~7月2日、8月28日~9月3日两次“铁路行动”,第四、五次是7月9日0时~7月10日24时、9月14日0时~15日24时的两次“北方行动”,重点是围剿流窜犯、在逃犯。据不完全统计,仅3次行动,抓获各种人犯4 867人,打掉团伙596个,抓获流窜犯、在逃犯1 489人,破获各类刑事案4 854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180万余元。
1993年3月,全省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春季攻势”,共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5 693起。6~8月,针对绥芬河边境地区流窜犯罪猖獗问题,省公安厅直接组织严打联合行动。抓获流窜犯52人、在逃犯17人,打掉团伙6个,破各类刑事案件82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6起。10月20日始,全省组织以“挖团伙、抓逃犯、攻大案、打盗车”为主攻方向“百日攻坚战”。截至12月底,共破获重特大案件9 540起,其中特大案件1118起; 打掉犯罪团伙3 050个,抓获成员1 009人; 抓获逃犯3 098人;挽回损失折款8 399.9万元。
1994年10月10日~11月10日,全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统一行动,共破获盗抢机动车案件1 492起,其中盗抢汽车案件538起;抓获盗抢机动车人犯979人;打掉盗抢机动车犯罪团伙149个、成员502人;缴获赃款赃物折款3 730万元。
1996年4月1日,全省开展以打击杀人犯罪为重点集中统一行动。仅4月份就破获各种刑事案件2 647起。4月25日~8月11日,连续组织围剿刑事犯罪分子、收缴黑枪、管制刀具、打击盗抢机动车和追捕逃犯的4次统一行动,均取得显著成效。
1998年上半年,在哈大公路进行了打击车匪路霸统一行动。打掉犯罪团伙5个,抓获人犯19人,缴获赃款赃物折款10万余元。
1999年12月16日,为确保澳门回归期间全省治安秩序,组织了全省统一搜捕清查行动,主要扫荡“浮头货”。
2002年9月20~30日,开展了全省打现行、追逃犯、整治治安复杂场所的集中统一行动。
(二)“严打”整治行动
1994年9月至年底,全省开展“严打”整治战役,共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17 625起。
1995年,为确保第三届亚冬会在哈尔滨市顺利召开,全省统一部署了“春季严打攻势”和“冬季严打斗争”,各地本着“什么犯罪突出”确定打击重点。仅哈尔滨市两次“严打”攻势就破获重特大案件15 986起,其中特大案件1 940起; 抓获人犯11 441人; 打掉团伙2 125个、成员6 423人; 缴获各种枪支767支,子弹251万发,凶器6 623件,机动车879台(辆),赃款赃物折款10 479万元。
1996年4月9~12日,公安部召开严打工作会议,贯彻3月19日、3月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全体会议关于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第二季度在全国开展“严打”斗争。4月2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严打”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严打”统一行动。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全省共破获重特大刑案25 790起,比上年同期增加96%,其中破获特大案件比上年同期增加61.4%; 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40 600人,其中逮捕14 470人,劳教7 911人,抓获逃犯4 592人。抓获重大逃犯超过原定指标46%; 共打掉犯罪团伙5 735个、成员17 834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5倍。一批横行乡里,危害群众的流氓恶势力被铲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严打”斗争有效遏制突出的刑事犯罪活动,社会治安秩序出现良好局面,“哈洽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安全度过,群众普遍增加了安全感,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正气得到弘扬。据对17个市、地、系统随机抽样调查,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比较满意达到97%。根据公安部1996年11月18日《关于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冬季行动》电话会议部署,全省从12月到翌年2月开展以“破大案、打团伙、抓逃犯”为重点的“严打”整治“冬季行动”,给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一个“回马枪”,仅1个月就破获各类刑案2 446起,打掉团伙616个,抓获团伙成员2 059人,抓获逃犯290人。
1997年,全省从3月1日至5月底,组织了春季“严打”整治行动,11月至翌年3月又组织了冬季“严打”行动。共破获刑案51 207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7 560起,抓获作案成员近3万人,缴获赃款赃物折款7 000多万元。
2000年11月~2001年4月,全省开展以“破大案、打流窜、抓逃犯”为主要内容,以打击侵财犯罪为重点的冬季“严打”攻势。各地从实际出发有效组织针对性强的“严打”活动:齐齐哈尔市从11月1日起开展了“冬季百日严打会战”;牡丹江市从11月20日起开展了“破大案、抓逃犯、打击黑恶势力”等活动;大庆市从11月1日起开展了为期50天、代号为“飓风”的冬季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均取得了可喜的效果。
2001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4月4日,公安部根据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争取两年内使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和会议精神,决定从4月起至2002年年底,在全国开展一场大规模的“严打”整治斗争。全省“严打”整治斗争自4月11日启动至2003年3月底止,共进行两年。相继开展“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追逃”“禁毒专项斗争”和打击“两抢一盗”、冬季严打、夏季整治、重点地区整治、流动人口出租房整治、文化娱乐场所整治、大庆油田等企业周边秩序整治、中共十六大安全保卫等一系列斗争和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有效遏制刑事犯罪上升势头。2002年全省共发刑案135 492起,比2001年下降1.4%,2003年1~2月共发刑案12 311起,比2002年同期下降4.1%。2年中刑事发案由“严打”前上升二位数字变为下降趋势。沉重打击严重暴力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使全省挂牌案件(两年挂牌159起,破128起)、杀人案件(仅2002年发1 715起,破1 402起)、绑架案件(仅2002年发72起,破72起),破案率分别达到76.1%、80.9%、100%,比公安部确定的50%、75%、80%提高26.1、5.9和20个百分点。打击侵财犯罪方面,2001年破获56 245起,比上年增加8.2%;2002年破获58 863起,比上年增加4.7%; 2003年1~2月破3 641起,同比增加12.3%。涉枪涉瀑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共收缴各类枪支40 649支,子弹22万余发,炸药207 509公斤,雷管411 096枚,导火索75 462米,黑火药1 732公斤。全省涉枪涉爆案件与“严打”前两年比,公务用枪丢失、被盗案件下降57%,持枪杀人案件下降52%,查破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增加43%。扭转一批治安混乱地区的面貌。共确定107个县、区重点整治区域279处,重点整治单位194个,哈尔滨、牡丹江、黑河、绥芬河4个城市“黄赌毒”重点整治地区,北安庆华厂、牡丹江北方工具厂和全省4个大矿区为涉枪涉爆重点整治地区及大庆油田周边“黑炼油厂点”为重点整治问题。经过集中整治,90%以上重点地区、部位治安秩序基本好转; 80%左右重点地区、部位根本好转。
锻炼并提高了队伍素质。全省公安机关和民警在斗争中经受住了考验,涌现大量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