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专项打击
第三节 专项打击
1987年,全国“严打”斗争结束后,按公安部继续保持“严打”态势要求,省公安厅对1973~1986年全省14年来刑事犯罪活动规律、特点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得出每年有3个刑事犯罪高峰期:3~4月为盗窃、抢劫、流氓犯罪高峰期;7~8月为强奸、流氓犯罪高峰期;11~12月为盗窃、拎包和扒窃犯罪高峰期。据此,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本着什么犯罪活动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秩序不好就在哪里整治,犯罪危害范围多大就在多大范围内开展专项打击的工作思路,适时、因地组织了规模不等的系列专项打击活动。
一、打击抢劫、盗窃类专项斗争
1986年4月,结合“严打”第三战役,全省“五一”前开展了以打击盗窃犯罪为重点专项斗争。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安排:哈尔滨、佳木斯、鸡西、伊春市以打击盗窃、扒窃、拎包为重点;牡丹江、大庆、七台河市和松花江行署、航运系统专门打击盗窃; 鹤岗、双鸭山市和绥化、大兴安岭、黑河行署打击撬门压锁、偷盗自行车犯罪活动。全省共捕获人犯2 135人,其中大部分是盗窃犯罪分子。破获刑事案件1 306起,其中涉盗案件912起,占破案总数的69.8%。打掉盗窃团伙47个,抓获团伙成员174人。期间,省公安厅组织、指挥哈尔滨市和铁路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三局五处工作人员绝密手册被盗特大盗窃案件。
1987年2月26日,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盗窃犯罪活动的通知》([87]黑公五字7号),全省抓住盗窃犯罪高发期,分别于3~4月、11~12月两次组织以打击盗窃犯罪为重点专项斗争。各地对此类犯罪坚持反复打、不停顿地打。哈尔滨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扒窃犯罪,开展专项斗争。自4月1日起,历时2个月,破扒窃案183起,捕扒窃分子900余人,其中惯犯300余人; 打掉扒窃团伙百余个。9月,组织打击撬盗、扒窃、内盗专项斗争,历时50天,仅市公安局刑侦处就破案40余起,捕获扒窃分子300余人。齐齐哈尔市采取点线、公秘、专群相结合方法,开展打撬盗活动专项斗争,两个月破获此类案件370起,捕获人犯439人,打掉团伙42个。通过打击,全省扒窃案件与上年比下降8.7%。
1988~1990年,全省在开展打击刑事犯罪各项专项斗争中,都把打盗作为重点安排。1988年开展全省集中打击盗窃、抢劫专项斗争。既有全省统一行动,也有区域性行动。哈尔滨市在夏季开展了打击盗窃机动车辆、冬季打击抢劫出租车的专项活动。哈尔滨铁路公安机关于5月份开展打击旅客列车上扒窃活动,10月份开展打击票贩子的专项斗争。1989年末至1990年11月底,全省开展2次重点打击盗窃、撬盗、扒窃、拎包、偷窃自行车等多发性犯罪专项斗争。
1991年9月~1994年12月,按照中共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部署和公安部通知要求,全省开展了为期3年反盗窃专项斗争。这是规模最大、时间最长一次跨年度专项斗争。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真抓实管,做到了“三个亲自”:亲自组织力量参战。全省共组织11.05万人,其中党政干部5 401人,公安政法民警2.05万人,内部保卫干部3.78万人,治安积极分子2.34万人; 亲自包案,实行定案件、定人员、定任务,一包到底。全省县处级以上党政干部共包案450起,亲自为专项斗争解决实际困难。绥化地区各级党委、政府为破大案、打团伙专项斗争拨专项经费9万元;鹤岗市拨款5 000元用来印刷专项斗争宣传材料; 省森工总局及下属各林管局、林业局都为专项斗争解决了经费。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全省群众受教育面达85%以上,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意识。到1992年底,群众揭发检举犯罪线索102 568件,从中破案15 288起,抓获人犯9 678人;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违法犯罪人员4 351人。各级政法机关都由领导带队,深入到拘留所、看守所、收审所、劳教所,开展政治攻势,敦促犯罪分子坦白交代、检举揭发。到1992年6月底,全省已有3 571名犯罪分子到公安政法机关投案自首;有12 100名在押人犯坦白交代、检举揭发犯罪线索21 706件,从中破获案件7 314起,抓获犯罪分子3 016人。
1991年12月,全省开展了清查收捕犯罪分子专项行动,共收捕盗窃分子4 252人; 打掉盗窃团伙512个、成员1 783人。1992年1月,开展了以保卫冰雪节、春节、元宵节为中心,以打击撬盗、扒窃、拎包和抓逃犯为重点的反盗窃斗争。3月份,全省集中开展反内盗的专项斗争,共破获内部被盗案件5 547起,其中重特大盗窃案件1 684起,抓获犯罪分子6 691人,打掉内部盗窃团伙881个、成员2 861人。4~6月,全省开展破大案、打团伙专项斗争,打掉盗窃团伙1 321个、成员4 531人。1993年3、4月份,全省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春季攻势,共破获盗窃案件10 681起,抓获盗窃犯罪分子7 781人。下半年,根据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围歼车匪路霸专项斗争”电话会议精神,全省穿插开展打击车匪路霸专项斗争。共破获车匪路霸案件393起,其中重大案件195起,特大案件28起。打掉车匪路霸团伙59个,抓获团伙成员299人,公路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反盗窃专项斗争给全省社会治安带来了新变化:
刑事案件总发案下降。1992年全省共发生刑事案件44 605起,比1991年下降26.9%,其中重大案件发生18 658起,比1991年下降8.2%;1993年1~8月,全省共发生刑事案件36 340起,其中盗窃案件25 128起,分别比上年同时期下降12%。
社会治安稳定面不断扩大。据绥化地区调查,全区城镇有85%以上的居民委组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农村有90%以上的村屯没有发生刑事案件;社会面有90%以上的地段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内部单位有85%以上的单位没有发生刑事案件。佳木斯市前进区共85个居民委,有63个居民委无刑事案件,占74.1%群众对社会治安比较满意,安全感增强。绥化地区抽样调查,有90%以上的群众对社会治安基本满意。东宁县对1 000人进行民意测验,认为社会治安稳定有953人,占95.3%。
社会秩序比较好。全省确定的3 326个重点整治治理单位和地区,通过治理整治,改变面貌的2 857个,占85.8%。
1995年,全省通过专项行动,打掉盗窃团伙3 512个,抓获成员1 296人。
1997年,在区域性专项斗争中,哈尔滨市针对街头抢夺、楼道抢劫及入室盗窃犯罪活动,于7月20日至9月底,开展专项打击。共破此类案件3 080起,打掉团伙20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21人,缴获赃款赃物折款1 200万余元。
1998年4~6月,全省开展打击侵财犯罪为主的专项斗争。3个月共破案15 255起,其中重特大案件6 820起。
2001年6月,全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以打击扒窃、拎包、入室盗窃、街道抢劫、楼道抢劫为主要内容的“打抢反盗”专项斗争。共破获抢劫案件1 908起,其中重大案件1 223起,特大案件364起。打掉抢劫团伙66个,共抓获抢劫犯罪嫌疑人649人;共破获盗窃案件6 059起,其中重大案件2 162起,特大案件204起,打掉盗窃团伙160个。全部刑事发案同比下降9.9%,其中抢劫案件下降28.9%,盗窃案件下降3.9%。
2002年,按公安部统一部署,全省开展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的“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从7月19日至12月底,共破获刑事案件47 8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 793人; 打掉犯罪团伙833个,成员3 424人; 缴获被盗机动车377台,赃款赃物折款1.5亿元。全省发生抢劫、盗窃案件同比分别下降7.5%和3.7%。各级公安机关把这次打击作为维护中共十六大期间全省社会治安稳定的主要任务来抓,侦破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双鸭山市公安局先后奋战10昼夜,分别破获中央和省市领导关注的“8.28”龙山煤矿被盗炸药78箱(计1 872公斤)和“10.31”1万枚雷管被盗案件,消除了威胁中共十六大安全的重大隐患。
2003~2004年,各地对侵财案件均开展了规模不等专项打击行动。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把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开展“蓝盾行动”,组建三级反扒队伍,不间断地开展交叉打击和统一行动。破获了以张玉君为首的横跨4个铁路分局,在列车上作案33起,盗窃金额达50余万元特大团伙盗窃案和在K129次列车上盗窃42万元财物特大盗窃案、2082次列车上价值20万元黄金被盗案,还侦破大庆系列盗窃铁路承运成品油案,大兴、独立屯车站货物特大盗窃货运物资案及牡丹江站金库被盗案等危害大案件。其中大庆系列盗窃成品油案,被中央电视台《法制在线》节目以“剑影行动”为题纪实报道,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哈尔滨市连续两年重点打击抢劫盗窃、扒窃、拎包等犯罪活动,仅2004年就开展春、夏、冬3次专项行动。首先解决了市秋林公司地区扒窃、拎包问题,打掉2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破扒窃、拎包案57起,使秋林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又针对“小新疆”“哑巴”等犯罪团伙扒窃、拎包犯罪直接影响全市治安秩序的实际,成功打掉“新疆帮”犯罪团伙,遣送一批“小新疆”,彻底解决了困扰哈市治安秩序的“小新疆”问题。还加大打击利用手机和网络诈骗及技术开锁入室盗窃犯罪,破获此类案件264起。佳木斯市开展为期1个月“猎鼠”行动,组建特勤队和33个巡逻队,打现行、破积案、抓疑犯,共破“两抢一盗”案件5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2人,当月此类案件同比下降36.1%。
2005年,按公安部统一部署,全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共立抢劫案件11 415起,破获5 942起,破案率52.1%,同比上升9.64%;立抢夺案件1 692起,破520起,破案率30.7%,同比上升2.1%; 立盗窃案件81 990起,破获45 363起,破案率55.3%,同比上升10.12%。
二、打团伙、打流窜、抓逃犯专项斗争
1987年,全省开展区域性打击流窜犯罪专项斗争。哈尔滨市于9月25日~ 11月25日,组织打击流窜犯、在逃犯专项斗争,破案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人。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分别在“五一”“七一”“十一”三节前组织打击流窜犯罪专项行动,共抓获流窜犯1 761人、逃犯94人、其他犯罪分子43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60起。
1989年,全省组织2次打击流窜犯专项斗争,第一次自5月20日~7月15日; 第二次自9月15~25日。共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 077人,其中流窜犯、在逃犯7 982人,打掉团伙2 157个,成员7 616人。
1990年8~9月,全省开展重点打击流窜犯和追捕逃犯专项斗争。抓获流窜犯、在逃犯4 622人。
1991年5~7月,全省开展“破大案、抓逃犯”专项斗争。共破获重特大案件9 466起,是上年同期的3倍。其中破获重特大现行案件3 311起,同比增加34.8%; 破获重特大积案3 502起,捕获逃犯2 464人,占1986年以来全部逃犯底数的49%。哈尔滨市将省公安厅一号行动令通缉的鲁林杀人、抢劫、强奸暴力犯罪团伙头子鲁林、何文庆抓捕归案。8月16日,公安部给“一号缉捕行动战斗集体”记集体一等功,奖励人民币1万元。
1992年,全省重特大刑事案件突出、团伙犯罪嚣张的情况引起省委、省政府重视。3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话会议,部署“破大案、打团伙”专项斗争。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集中警力,全力开展为期3个月(4~6月)专项斗争。共破获重大、特大刑事案件8 694起,抓获各类人犯16 070人,捕获逃犯4 379人、流窜犯931人; 打掉犯罪团伙2 420个,抓获团伙成员8 300余人。10月~1993年2月,开展了打击流窜犯、追捕逃犯专项斗争。共抓获流窜犯1 171人、在逃犯110人,从中破案2 382起。
1994年,针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5市重特大案件上升,省公安厅组织区域性打击刑事犯罪专项斗争。自5月2日至6月30日,共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3 420起,打掉各类犯罪团伙938个,抓获成员2 098人; 缴获汽车111台、摩托车182辆,各种枪217支,凶器2 016件,电视机84台; 收缴赃款赃物折款2 905.5万元,压住了季节性发案高峰。
1997年,维护中共十五大期间省城治安稳定,哈尔滨市于11~ 12月组织“破大案、抓逃犯、打流窜”专项斗争,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 338起,其中大要案5 952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2 866人,其中逃犯675人,流窜犯344人; 打掉犯罪团伙219个、成员681人。
1998年,全省组织打击犯罪团伙专项斗争。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 281个,抓获团伙成员6 857人。
1999年5~6月,全省开展“破大案、打团伙、保平安”专项斗争,共破获重特大案件8 675起,打掉犯罪团伙1 203个,抓获成员3 629人,缴获赃款赃物折款4 385万余元。7~ 9月,根据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部署,开展“网上追逃”专项斗争。共抓获网上逃犯13 231名,取得全国第二名。哈尔滨市共登记网上逃犯3 635人,共抓获3 082人。其中公安部督捕的A级逃犯15人,省公安厅督捕的B级逃犯75人,市级督捕的C级逃犯184人,战果名列全国榜首,被评为全国、全省追逃斗争先进单位。
2000年,借鉴上年全国追逃专项斗争经验,省公安厅制定全省破案追逃新机制。全年共上网逃犯3 685人,共抓获1 461人。在“打团伙”专项斗争中,打掉各类犯罪团伙891个,抓获成员2 920人,破案4 014起。
2001年9月20日,公安部作出在全国开展追逃专项行动部署,全省开展追逃专项行动,共抓获网上逃犯11 837人,其中部级督捕逃犯20人,省级督捕逃犯244人,取得全国排名第三的好成绩。
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斗争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以下简称打拐),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卖淫嫖娼丑恶社会现象沉渣泛起而滋生的一种严重刑事犯罪。20世纪80年代末,这种犯罪在黑龙江省悄然出现,各地公安机关均予以规模不等的打击。
1987年8月6~15日,齐齐哈尔市开展查禁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和打拐专项斗争,共摧毁流氓窝子65个,查获奸宿团伙13个,解救妇女12人,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03人。
1988年,哈尔滨市全年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5起,抓获人犯39人,解救妇女儿童35人。
1991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省开展“打拐”专项斗争,破获案件58起,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02名。哈尔滨市公安局经过3个多月工作,陆续抓获拐卖妇儿首犯臧成江、黄淑珍、臧成水、张青峰等16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自1987~1990年,在哈市将64名妇女拐卖到山东省平原县和天津市武清县,获赃款16万多元。
1992年,全省开展“打拐”专项斗争,立案72起拐卖妇儿案件,年内破获68起,抓获人贩子94人。绥化市、松花江行署共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09人。
1993年,全省继续进行“打拐”专项斗争。各级公安机关共组织29支“打拐”小分队,赴河北、山东、广东、天津、安徽、辽宁等地工作。共抓获人贩子32人,解救被拐妇女儿童41人。
2000年4~7月,全国启动了“打拐”专项斗争。省公安厅决定以“打拐”为重点,同时开展打逃犯、打黑除恶、打流窜犯罪,保稳定的“一保四打”专项斗争。是全省打拐规模最大行动。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 310起,打掉拐卖团伙82个,抓获人贩子744人,解救妇女儿童2 105人,其中解救外籍妇女27人。
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1990年8月,哈尔滨市一举打掉以宋永佳(外号乔四)、郝伟涛(外号郝瘸子)、王伟范(小克)3个带有黑社会性质流氓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84名,破案131起。是黑龙江省打掉最早、最大涉黑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震动。公安部给市公安局“8.10”专案组记集体一等功,奖励人民币1万元。
1996年后,在连续多年开展打击团伙犯罪斗争中,各地按省公安厅要求,把带有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摆上重要位置,做到发现一个,打掉一个,不使其形成气候。省公安厅除认真督导外,对一些危害大、影响坏、群众反响大、工作难度大的黑恶性质团伙,直接指挥打击工作。共打掉此类团伙7个,抓获成员67人,破获刑事案件210起。双鸭山市摧毁了以郑天军、于显杰、梁凤利为首的131人代号为“ABC”犯罪团伙。该团伙气焰嚣张,制定了所谓“佳双宝”计划,向佳木斯、双鸭山和宝清县扩展黑恶势力。仅在1995年就盗窃、抢劫、强奸作案63起,获赃款11万余元,轮奸妇女2人,打伤20余人。
1999年底,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犯罪活动有所抬头。在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省公安厅及时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至2000年1月底,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33个,一举铲除了伊春市訾庆国、青冈县范永光等一大批黑恶势力,有力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猖獗势头。
2000年12月11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做出在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战略决策。至2001年3月,专项斗争首战告捷:全省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38个、成员386人,破获重特大案件323起。其中公安部挂牌7起黑恶团伙案侦破5起,省公安厅挂牌28起黑恶团伙案侦破14起,全省督捕30名重大逃犯抓获9名。同时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 132起,其中重特大案件6 924起; 打掉各类犯罪团伙410个、成员1 431人; 收缴枪支781支,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 152万元。
截至2003年3月,在为期2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1 116个,其中涉黑团伙36个(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32起),恶势力团伙1 080个(省公安厅挂牌督办61个); 抓获团伙成员5 569人; 破获各类案件12 595起。
五、侦破命案专项行动
1993年以来,全省杀人犯罪比较突出,一案杀多人现象较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995年6月,省公安厅召开打击杀人犯罪活动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打击杀人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命案多发的地方适时开展专项打击工作。当年,哈尔滨、鸡西、松花江等市、地都强化了命案侦破工作,全省杀人发案上升势头得到控制。全年发生杀人案件2 085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 047起,同比分别下降3.6%和2.6%。其中,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和关注下,省公安厅与鹤岗市公安局仅用20天就破获了震惊全国的鹤岗“1.28”抢劫财务室杀死10人的特大杀人案,抓获罪犯孙海波、闫文宇、田雨,缴获手枪3支、猎枪1支、钢珠枪1支、自制手枪1支,各种子弹608发。
1996年,全省加大打击杀人犯罪力度,仅5个月就破获杀人案件548起。哈尔滨市将一个月内连杀6人的张志刚、罗志新团伙打掉,共抓获团伙成员9人(内有4女),破获重特大案件81起,缴获枪支5支、杀人刀具6把,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2万余元。
1997年,全省开展对杀人犯罪专项打击。对己立案的1 903起杀人案件,破获1 486起。
1998年,各地开展区域性打击杀人犯罪行动。3月20日~ 4月20日,哈尔滨市开展打击楼道杀人犯罪专项斗争,破获楼道抢劫杀人案件56起。齐齐哈尔市全年破获杀人案件188起。
2000年,全省发生杀人案件1 888起,破获1 453起。破获全省挂牌杀人案件有:牡丹江市“1.3”邮电局长一家3人被杀案、“2.26”持枪杀人案、哈尔滨市“11.8”系列杀人案、鹤岗市“6.29”系列杀人抢劫案。
2001年,全省开展追捕杀人逃犯专项行动,共捕获137人。
2002年,省公安厅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试行侦破系列杀人案件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全面推进命案侦破新机制。全年共破获杀人案件1 398起,破案率达81%,突破了指标。
2003年,全省实行重大杀人案件分级挂牌制,破获了北安市“21.31”持枪杀人抢劫案、汤原县“2.21”烟草公司经理被枪杀案、双鸭山市“10.4”杀害市交通局副局长抢车案等一些在全国有影响的大案。全年破获杀人案件1 256起,破案率82.9%,连续超指标。
2004年,按公安部统一部署,全省开展为期一年“命案必破”专项行动。全年共破获现行命案1 945起,破案率91.9%; 破获积案1 014起; 为外省破命案70起; 抓获命案在逃犯1 567人。及时侦破了巴彦县“3.26”杀死5人案、密山市“4.14”杀死6人案、哈尔滨市“4.26”杀死6人案、林口县“5.13”杀死5人案等一批现行杀人案,有力地震慑了杀人犯罪。全省有80个县(区)命案全破,19个县(区)未发生命案。这次专项行动,开创了命案破案指标新高,取得全国侦破命案专项行动第三名优异成绩,在11月初全国侦破命案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200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围绕省公安厅提出侦破命案目标,按照侦破命案“一抓三年”的总体部署,运用侦破命案成功经验,防命案、破现案、攻积案、抓逃犯,将侦破命案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共立现行命案1 343起,破获1 146起,破案率85.3%。立案同比下降20.5%,其中杀人案件立案969起,同比下降30.5%。共破获2000~ 2004年命案积案86起,完成确定目标。还破获2000年前命案积案98起。共抓获命案在逃人员903人,其中,抓获省公安厅督捕命案在逃人员192人。此外,为外省破获命案38起、系列命案17串(1串为多起)。全省有88个县(区)命案全破,22个县(区)未发生命案,分别占县(区)总数的45.1%和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