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地)出入境管理机构 自1984年起至1996年底,全省14个市、地级公安机关相继单独设立出入境管理处、科。1996年12月,松花江行署与哈尔滨市合并,松花江行署公安局取消,出入境业务并入哈尔滨市公安局。1999年12月,根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特殊情况,省公安厅同意垦区公安局组建出入境管理科。至2005年底,全省仍有14个市、地级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
全省市、地级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建立情况依次序为:
1984年2月,鹤岗市公安局设立外事科。2002年4月更名为出入境管理处。
1984年3月,牡丹江市公安局设立外事处,同年11月,经市编委审定外事处改为外事科。1987年1月,经市编委同意外事科对外称出入境管理处。1998年更名为外事办公室。2002年改称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1984年5月,伊春市公安局设立外事科。2004年7月更名为出入境管理处。
1985年,大庆市公安局设立外事科。1988年更名为出入境管理科。1996年12月更名为出入境管理处。
1985年3月,佳木斯市公安局设立外事科。2001年更名为出入境管理处。
1985年7月,鸡西市公安局设立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科。2003年11月更名为出入境管理处。
1985年8月,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设立外事处。2001年8月更名为出入境管理处。
1986年,双鸭山市公安局设立外国人出入境管理科。2003年10月更名为出入境管理处。
1986年2月,哈尔滨市公安局设立出入境管理处。2002年5月,为方便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办理出入境手续,市公安局决定在7个区公安分局设立出入境管理科,这是在所属区级公安机关设立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唯一城市。2004年,市公安局进行警力调整,保留南岗、道里、香坊、动力4个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其他区单设的机构分别合并到治安、户政或国保部门。
1987年,黑河市公安局成立外事科。1997年更名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2002年又改称出入境管理科。
1996年4月,大兴安岭行署公安局设立出入境管理科。
1999年12月,垦区公安局成立出入境管理科。2000年7月更名为出入境管理处。
全省市、地级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内设科室一般为2~ 3个,多者为5个,编制一般5~ 10人,哈尔滨市出入境管理处编制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