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交通管理
第六篇 交通管理
改革开放推动了全省道路交通事业空前发展。1986年10月,国务院作出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安机关统一管理城乡道路交通工作。1987年全省公安机关完成了公路交通管理的接收任务,组建了城乡统一的道路交通管理机构。
1986~2005年,全省交通管理工作面临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驾驶人队伍日益庞大、交通出行急剧增加与道路建设、安全建设严重滞后;现代化的道路、交通工具与交通参与者文明程度、道德素养、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道路交通的需求与相对滞后的管理水平、能力和手段;交通运输从业者对经济利益的过度追求与对安全漠视;交通管理社会化与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等矛盾所导致的交通安全隐患增多,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公路重大交通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务院、公安部和省人大、省政府制定颁发的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公安部提出的“预防事故、缓解阻塞、综合治理、安全畅通”的交管工作方针和“强化管理教育、优化交通秩序、确保畅通安全、服务经济建设”的总体思路,服从服务于“振兴龙江、富民强省”的大局,坚持“三个有利于”和“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根本标准,忠诚履责,恪尽职守,知难而上,大胆改革,积极借鉴国内国外先进的交管经验,努力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交管工作,实现了5个转变:指导思想上由限制约束型管理向服务疏导型管理转变;工作方法上由习惯于突击整顿向强化日常管理与适时整治相结合转变;勤务方式上由传统的静态管理模式向动态与静态管理结合、以动为主型转变;职能协调上由交警部门越俎代庖向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转变;基层基础建设上由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向规范化转变;队伍建设上由呆板说教型管理教育向灵活互动型、目标科学化转变。
经过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的不懈探索与实践,特别是全省交通干警发扬宁肯自己掉皮掉肉,不让群众流血流泪的无私奉献精神,夏顶烈日,冬冒严寒,长年夜以继日拼搏努力工作,全省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交通秩序逐步好转,城乡交通事故逐步得到遏制,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发展与进步。
交警队伍建设步入规范化轨道,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成为新时期交警恪守的职业道德。全省公安交警确立完备了总队、支队、大队和中队的四级管理体制,实现了政企统一、指挥高效、综合执法和快速反应。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规范,强化了执法监督,加大了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提高了执勤执法工作效率。同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规定和便民利民措施,热忱周到为群众服务,涌现出一批“人民满意”的交警,树立了改革开放时期交警队伍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