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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驾驶员管理

第二节 驾驶员管理



  20世纪80年代初,哈尔滨市交警支队率先成立驾驶员培训中心,此后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伊春等市交警部门分别成立驾驶员培训学校。此举改革了全省沿袭多年分散在社会上以师带徒的培训方法,由公安交警部门统一办学、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的驾驶员培训考核制度。1985年后,各地驾驶员每年平均增11%,至1987年全省驾驶员总数达50多万名,其中驾龄3年以下的占29%,相当一部分驾驶员技术不高,素质较差,加之农村拖拉机猛增,无证驾驶成风,还有受经济利益驱动和实行第三者责任保险后,忽视行车安全,致使带病行驶、超速超载、强超强会、疲劳驾车等违章明显增多,交通事故不断攀升,增加了驾管工作的难度,使之成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头戏。

  1987年,各地委托交通部门管理的30余万驾驶员换发了驾照,新培训驾驶员10.8万多人。对原有的群众性安全委员会和安联小组普遍进行整顿,健全了规章制度。哈尔滨市有安联组织4 500余个,通过整顿,有4 275个安联组织健全了交通安全制度,有3 037个建立了内部交通处罚规定,这些安联组织在综合整治交通秩序总结战中发挥了“管好自家人(驾驶员)”的作用。各地还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绥化地区交警大队先后举办违章汽车驾驶员、拖拉机驾驶员学习班13期,对500余名违章驾驶员、7 000多名汽车驾驶员和4 800多名拖拉机驾驶员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系统学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知识、观看事故录像、分析事故原因,讨论交通肇事危害,并轮流上路执勤,强化了驾驶员违章守纪、开文明车、安全车的自律性。

  1988年,省交管局对全省驾校予以统一规范。

  (一)选配合格教员。理论教员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熟悉机动车构造、性能和保修知识,有较高驾驶技术,熟悉交通法规和常识;教练员具有3年或5万公里以上驾驶经历,驾驶技术熟练,动作规范,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语言表达能力。

  (二)具备相应的建筑设施、场地和教学设备。每8名学员配1辆教练车,每16名学员配1个桩考训练场和运行练习跑道,每班配有多种机动车构造图及实车解体零件部。

  (三)招收学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并根据学校规模确定数量。

  (四)认真组织教学。每期培训时间4~6个月,不少于110个教学日。其中每个学员实驾时间不少于80小时。
  
  (五)执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学科考试由地、市车辆管理所会同学校共同进行,本科考试由地、市车管部门组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学员,可进行复训,复训后考试仍不合格者,停止培训,不保留学籍。同年,省公安厅印发《关于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严格车辆管理的几点要求的通知》,指出要组织驾驶员通读新条例,并重点学好第三、四章车辆及驾驶员的规定,时间不少于10小时。交警部门对驾驶员要严格考核学习成效,达到90分为合格,对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1989年,省交管局依据新《交通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先后制发《个体和承包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联合管理组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机动车驾驶员内业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办法,为依法管理驾驶员工作奠定基础。同年,省交管局下发整顿和建设驾驶员安联组工作方案,并及时召开全省驾驶员安联组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安联组建设情况,表彰37个先进安联组,部署进一步整顿和建设任务。通过整顿和建设,全省安联组达到6 634个,这些组织积极组织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活动,协助交管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全省14个市、地交警支队都建立了驾驶员培训学校,加之委托社会开办的9所培训学校,可一次招收5 000名学员,全省还任命306名机动车考验员,强化培训质量,初步形成培训体系。全年全省培训合格22 000名新驾驶员,基本满足了需要。

  同年,全省开始换发新驾驶证工作。结合换证工作,举办换证驾驶员学习班进行法制教育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以及职业道德差、经常违章肇事者,不予换发新证。全省办班2 461期,参加学习驾驶员432 000多名,给20余万驾驶员换发新证,有13 400多名驾驶员被取消换证资格。

  1990年,全省驾驶员管理工作主要抓了4项基础建设。

  (一)培训。省总队会同有关部门对培训学校进行审核,取缔4个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培训单位,保留20所培训学校;对教学设备进行先行考察,为6所学校订购58台初级模拟驾驶仪;统一了培训教材、试卷,建立了考试题库,实行培训结业制度;培训考核教练员、考试员,为2 100名教练员颁发证书,任命350名考试员;建立了较完整的管理档案。全年培训合格驾驶员26 600人。

  (二)换证。全省换发新证工作基本结束,共换发新证50余万个,占应换证总数95%以上。通过换证加强对驾驶员教育,整顿了队伍,建立健全了驾驶员档案。

  (三)安联组。省总队下发《加强安联组工作意见》,各地对安联组活动进行检查评比,使其活动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绥化地区支队组织安联组以个体车、出租车、联运车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法制和职业道德建设,使这些车辆驾驶员违章明显下降。鸡西市支队对全市129个安联组进行联检联评,总结了安联组管理经验,评选先进安联组31个、标兵安联组10个、优秀安联组长73名。

  (四)分类指导。树一类:开展选评最佳车队和最佳驾驶员活动。哈尔滨市树立14个最佳车队和176名最佳驾驶员,以他们为榜样,掀起争创“双佳”热潮,推动全市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管二类:对中间层面的有车单位和驾驶员,交警部门与安联组织相结合,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交通法规教育,加强管理。帮三类:对交通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差的单位和经常违章的驾驶员,进行重点帮助。牡丹江市共办18期培训班,使3 400名三类驾驶员变成二类驾驶员。伊春市乌马河林业局汽管处安联组帮助5名驾驶员戒了酒、2名驾驶员改掉开“英雄车”的毛病,保持了9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成绩。

  1991年,部分城市对驾驶员实行分类管理,开展进档达标活动。大庆市对驾驶员按a、b、c三类管理(c类为好,b类为中等,a类为差),每月集中进行一次教育,每季度调整一次类别,实行类别升降列。对连续3次被评为a类的驾驶员,吊扣驾驶证3~6个月;对连续4次被评为a类的驾驶员,取消驾驶资格。佳木斯市驾驶员开展进档达标活动,按“四类五档”进行管理。“四类”即一类为标兵、优秀驾驶员,二类为合格驾驶员,三类为基本合格驾驶员,四类为不合格驾驶员;“五档”即把驾驶员分为标兵、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5个档次,实行年度考核,有升有降,奖优罚劣。哈尔滨市对评为3类的易违章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通过重点教育、暂扣驾驶证和举办学习班强化管理,全年举办学习班近百期,对2 000多名3类驾驶员进行教育。分类管理和达标活动激发了驾驶员的竞争意识,提高了安全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准。
各地重点加强对大客车、出租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驾驶员的管理。黑河地区用1个月时间,对1 000多名客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条例》测试,复验驾驶员技术。绥化地区结合年审工作,对驾驶员普遍进行轮训,举办训练班64期,训练驾驶员21 476名。

  同年,省总队编发《驾驶员职业道德修养》《交通管理法律知识手册》30万册,组织驾驶员学习。同时举办驾驶员电视大奖赛,通过各地层层选拔,9月初在省电视台进行复赛和决赛,七台河、大庆、哈尔滨代表队获得决赛前3名。省总队还总结推广了肇源县交警大队整顿提高安联组工作的经验,并组织标兵安联组、驾驶员评选活动。全省评出标兵安联组47个、标兵驾驶员105名,通过全省表彰大会,交流了典型经验,使全省安联组建设步入正规化、制度化轨道。

  1992年,全省把教育和整顿驾驶员队伍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大管理力度。各地采取卓有成效的措施,强化对驾驶员的管教工作。哈尔滨市通过有车单位领导、车队长、安联组长组织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学习、举办违章驾驶员学习班,组织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活动及在媒体开辟违章曝光栏目、召开事故现场会等方法对驾驶员进行了重点教育。佳木斯市深入开展进档达标活动,对驾驶员登记实行月考核、季升级、年进档,提升了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优秀驾驶员队伍从1990年的178名提升到1 878名,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驾驶员从1990年的991名锐减到503名,鸡西市对驾驶员实行管理、教育、审验“一条龙”法,即严把培训关,输出合格驾驶员;依靠安联组抓好经常性教育;交警大队结合中心工作抓好针对性教育;抓生动典型教育;年度审验进行再教育和抓好信息反馈工作。结合各地每次重大整治交通安全活动,对严重违章和发生重大事故的驾驶员予以严管严处。全省共警告处罚驾驶员54 416人次,行政拘留764人,吊扣驾驶证7 258本,报捕交通肇事犯罪133人。

  1993年,全省驾驶员培训工作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进行调整,打破属地报名界限,增加培训名额。省总队直办了驾校,一些县(市)大队举办了培训班。省总队狠抓了培训质量,举办教员培训班,培训理科教员32名;制发《全省驾驶员培训学校评比方案》,组织对全省驾校全面考核,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统一驾驶员分级管理,实行甲、乙、丙等级。规定年审时甲级免试,乙级考试,丙级经统一办班后考试。由宣传部门统一实行宣传、教育、管理、审验“一条龙”式管理,责、权、利结合,既提高效率,又方便广大驾驶员。开展驾驶员避免违章、肇事自我心理训练培训工作,参训驾驶员占全省总数的85%左右,驾驶员安全观念、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调整安联组,给安联组长重新核发交通安全稽查证,明确其职责权限。建立健全群众性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发挥社会管理效能,形成对驾驶员管理网络,仅齐齐哈尔市就聘请200余名交通安全信息员,建立3 446个安全小组,发展了9个安全协会团体会员。

  1994年,全省结合换发新驾驶证工作,普遍对驾驶员队伍进行一次整顿,重点抓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分类管理和审验工作,同时整顿群众性安全组织,开展安联组竞赛活动,有效地发挥这些组织对驾驶员的管理监督效能。齐齐哈尔市支队在分类管理中有672名驾驶员被降级,825名驾驶员被晋级,对2 230名考试不合格驾驶员缓审驾照,集中培训。大兴安岭支队举办61期驾驶员培训班,整顿安联组,调换一批安联组长。哈尔滨市支队专门举办农民驾驶员学习班,用易于接受的形式讲解交通法规常识,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对他们进行行之有效的法制安全教育。同时评选“标兵安联组”“标兵驾驶员”,组织标兵驾驶员全市巡回演讲。

  同年,各地继续改革驾驶员报考、培训方法,放开培训名额限制,全省共培训新驾驶员49 000人,比上年增加58.2%,基本满足了市场需要。

  1995年,各地普遍实行驾驶员报考条件、收费标准、培训内容、考试发证手续等办事制度公开,取消培训名额限制,允许跨区报考。一些较大城市对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有特殊情况报考驾驶员的人,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全程服务;对自学成才报考并要求特考的人,实行学科、本科一起考,合格者即给办理驾驶执照。对丢失证件、号牌的,凭交警大队证明即给补办。此举减少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各地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安联组的作用,不断完善各种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做好驾驶员教育工作。哈尔滨市组织全市15万名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测试,为驾驶员上大课1 000余场次,召开各种类型交通安全现场会、座谈会20余次,举办各类学习班169期,对驾驶员反复进行遵章守纪安全驾驶的教育。同时,还组织驾驶员订阅有关报刊、编写下发《机动车驾驶员学习汇编》,培养驾驶员自学自律意识。

  1996年,公安部发布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省交管局及时制定实施两法的细则,把各有关条款进行细化、量化和全面细致的规定,便于执行和操作。同年,全省驾驶员培训、考核、登记、证照、管理均实现计算机管理。

  1997年,全省把驾管工作中心定位在贯彻公安工作的两法上,积极理顺业务关系,按公安部要求,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关系作了变动,交警部门集中精力承担驾驶员考试和管理任务,驾校管理统由交通部门负责。进一步整顿驾驶考试员队伍,经过培训、考试,任命和调整一批考试员,统一启用新考试员印章。在驾驶证管理上,各地依规做了细致工作,重新换发数十万驾驶证。随着高等级公路的建设和发展,沿路交警部门将经常通行高路的驾驶员管理纳入重要日程。牡丹江市支队举办高路同行驾驶员短训班84期,使301国道开通以来很少发生特大事故。黑河市支队在冬运中派交警进驻客运站,对经常出入高路的营运大小客车和驾驶员进行跟班检查和宣传。各地还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方式开展驾驶员教育。农垦支队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驾驶员集中学习,让守法驾车、安全行驶的驾驶员讲体会,让肇事驾驶员总结教训,现身说法,警醒同行。对出租车和长途客车驾驶员进行“三会一课”教育:即定期召开有车单位领导会议,每月召开辖区车管干部大会,每周由民警、有车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共同召开驾驶员会,每季度由交警大队领导和驾管民警给驾驶员讲一次交通安全课,有的放矢解决驾驶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1998年,全省统一实施驾驶员IC卡管理办法。此卡储存驾驶员全部信息,便于对驾驶员进行审验和教育,利于驾驶员自我约束。齐齐哈尔市实施IC卡后,对3 000余名违章驾驶员进行及时培训教育。各地还通过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和审验驾驶证期间从严教育的办法,提高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的素质。

  1999年,全省驾驶员管理实现了微机化。在此基础上,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和鹤岗5个城市实现了报考驾驶证无纸化和自动桩考仪考试,齐齐哈尔市支队还设置驾管业务触摸屏查询系统。绥化地区支队了解到农民报考驾驶证不方便的情况,定期派人到县(市)现场办公签发驾驶员考试预约凭证,很受农民欢迎。各地突出抓好对违章和肇事驾驶员的再教育,哈尔滨市对不合格和被吊扣驾驶证的驾驶员进行重点教育,全年办班160期,有2 800多名驾驶员参加学习,其中500名严重违章者被组织上路协助交警执勤,现场接受交通法规教育。齐齐哈尔市建立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学校,全年办班19期,教育培训经常违章驾驶员490人,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

  同年,参加创建“平安大道”试点路段102国道黑龙江段的哈尔滨市支队2个公路巡警中队,做好经常过往该路段的驾驶员宣传工作,签订安全责任状810份,还印制万余份致驾驶员一封信发放给过境驾驶员,共同约法,携手承担共建责任。同时,他们立足服务,发放警民联系卡,设便民服务箱,备有修车工具、药品,巡逻警车上有修车救险工具,急备药品、骨伤夹等物品,在办公区开办驾驶员之家,备有报纸、开水、沙发、桌子和床,随时为过往和来队驾驶员服务。

  2000年,省公安厅印发《关于驾驶证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一)驾驶证转籍。对省外转籍来的驾驶员档案,执行在外暂住人员办证查询的规定,坚决堵住假证和卖证流入。对随户口迁入转籍档案,手续齐全的正常办理。对省内转籍手续齐全的及时办理。(二)档案内存放内容应严格执行部、省局规定,不得随意增减。其中《办理初领驾驶证业务流程记录单》的经办人签字栏必须加盖经办人印章。(三)档案转出应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不再使用《驾驶员转出通知单》。(四)初次申请大型客车学习驾驶证的必须经省局车管处审批。(五)驾驶证制作时要加盖车管所钢印。“学习驾驶证”必须打字和塑封。
同年,以贯彻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计分办法》和《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为契机,全省交管部门普遍利用集中上大课、办安全学习班等形式,认真组织广大驾驶员学习,逐条讲解,达到知法、懂法、守法的目的。新规定对违章记满12分的驾驶员进行考试,不合格者可申请补考,超过两年审验仍然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2000年底以来,一些地方违规办理驾驶证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被媒体曝光,有的成为街头巷尾议论话题。对此,省总队进行查处的同时向全省发出紧急通知予以制止。2001年,省总队在贯彻部局《关于清理机动车和驾驶证管理工作中违规问题的紧急通知》中,对全省驾驶员档案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全省。特别是对个别违规严重地方进行专门通报,旨在杜绝此类问题。尽管省总队三令五申,违规办证、买证、卖证问题在一些地方仍无收敛。2002年6月3日,某支队再次被《哈尔滨日报》以非常醒目标题《公开贩卖驾证、内部层层作假、内外勾结牟利》曝光,事后虽然该支队及其领导机关认真进行查处,但给全省公安交通民警带来的负面影响是短时间难以挽回的。对此,省总队采取有力纠正措施:召开全省会议,摆问题、查原因、订措施。制发《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工作暂行程序》,将考试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加大队伍管理教育力度,设置违规办证的高压线,充分发挥了党纪、政纪和法律的震慑作用,断掉了一些以身试法者的后路。

  2003年,全省进行两次驾驶证管理情况的普检活动,发现和纠正5个支队、大队违规办证问题,对3个支队违规问题下了限期整改通知,对一个支队办理牌证的突出问题提出批评。同时以重点从解决考试把关不严问题入手,严格考试员资格认证制度,抽查2 000本驾驶员档案,注销92本有严重问题的驾驶证及档案。同时把驾驶员管理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严把驾驶员考试资格审查、考试、年审关,推进驾驶员年审网络化,省总队派专人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支队指导联网审证工作,推广牡丹江市支队在驾驶员考试中引入指纹识别系统的新技术,强化办理管理。同时,省总队印发《关于切实落实交管部门与驾驶员学校彻底脱钩的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脱钩分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仍有部分交警部门或明或暗地经营驾校,甚至有的民警直接经营管理,与其他驾校搞不公平竞争。省公安厅要求各级交管部门务必与驾校彻底脱钩,以保证执法的公正和严肃,出台政治和组织措施,彻底解决此问题。

  同年,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召开省直机关及驻军主管领导,车管干部和驾驶员大会,对机关和军警车辆驾驶员提出严格要求,严禁“特权车、老爷车、霸王车”,上路查处一批违规及被抓拍的违章驾驶员,刹住了特权风气。

  2004年,全省交警部门认真整顿办理驾驶证秩序和驾驶员队伍,不断规范驾管工作,省、市、县交管部门认真进行清理,逐份复查档案,检查办事环节中的漏洞。省总队组织数次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规办证问题,清理出违规驾驶证860本,对有关单位提出了批评和整改意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各支队针对违规办证问题,强化考试审核关,严密办理驾驶证的多项流程,实行责任倒查制,防止买证卖证问题的再度发生。齐齐哈尔、七台河、牡丹江、大庆、大兴安岭、农垦等地驾管所,从强化监督机制入手,在考试场所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严格考试规定,对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签字、盖章。省总队印发《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员考核评议暂行办法》,将公正执法、清正廉法、不弄权设卡、无索贿受贿、不买卖驾驶证等项作为考试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末位淘汰制。

  同年9月,省公安厅会同省交通厅、省农委下发《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员队伍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整顿驾驶员队伍;省总队会同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召开全省驾驶员培训学校校长会议,对驾校进行整顿,并把安全警示教育纳入培训教材中,制作了《车轮下的惨案》专题片,作为学员必学内容,将安全防线前移。协同有关部门检查了全省141所驾校,有41所被停业整改,48名违规教练被清退。牡丹江市支队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从严肃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和发证关入手,采取重点与普遍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对大型客车、货车驾驶员及因肇事违章被吊扣驾证的驾驶员进行每次不少于2天的多次安全守章教育;针对市区出租车驾驶员受利益驱动违章行车突出问题,分期对全市6 000多名出租车驾驶员办班进行专项教育,并与每名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学习结束后在副证上加盖专用章予以约束。新交通法实施后,在普遍对驾驶员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大型企事业单位驾驶员采取节假日登门进行宣教;对党政、军、警部门驾驶员上门进行模范守章、不开特权车的教育;对几家大型运输单位驾驶员进行各种节日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常抓不懈。全省从10月1日起统一启用2004版驾驶证。新证主要变化是:原证、副证改为同证主页、副页,取消了发证机关钢印章。准驾车型签注增加了英文注释,要求必须用公安部指定的专用打印机打印专用字体,手工签注无效。新证用专用防伪膜在背面压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字样。

  2005年,省总队与省驾管办用年度考试合格率、三年驾龄驾驶员违法率、事故率及基础设施、师资队伍、培训车辆状况等作为考评培训质量标准的共识,组织各地进行逐校考察,排出名次向社会公布。年内,省总队与省驾管办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抽查40个驾校,抽查率近30%,召开3个驾校校长座谈会,听取意见,对个别支队对培训学校下指标、增型培训指定驾校等错误做法予以纠正,对培训质量不高的驾校责其限期整改。通过检查考核地,加强驾管与事故秩序部门的沟通,把培训质量考评纳入监管驾校的长效机制,各地驾管部门不断规范驾驶人资格考试和驾驶证管理工作,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考试工作和考试员队伍的管理,遏制买卖证件及不经考试就领证的违规违法问题。

  全省继续加强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工作。齐齐哈尔市支队印发《齐齐哈尔市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实施办法》,通过抓驾校源头安全教育、驾驶员队伍整顿和举办市直机关领导干部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培训班等措施,实现对驾驶员的普遍教育、对违法肇事驾驶员的重点教育和对党政机关、公安司法部门有驾驶资格的公务人员的强化教育。黑河市支队在抓好出入境驾驶人的宣传教育时,发给入境的俄罗斯驾驶人一封信,详细介绍中方有关交通法规、道路状况和注意事项等,还及时做好引导工作。对出境的中方驾驶人,除致信外,还举办临时培训班,告诫出境后应知应会事项,此举在境内外产生良好反响。省总队把一些典型肇事案例编印成2万册《警示录》,连同配套刻制的《车轮下的惨案》光盘无偿发到基层,由民警组织驾驶人学习、观察、讨论,实行面对面交流互动。

  全省顺利完成与农机部门交接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驾驶证档案工作,共接收驾驶证档案230 106本,并完成了全省计算机管理驾驶人驾驶系统改造及资源库建设。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已达2 606 416人,20年增长5.48倍。